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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写作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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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3-4-18 09:22:3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新闻学子伤不起
你山东的报业@liyio在美帝受苦受难求拯救 //@报纸观察: 早上好!

@报纸观察
【每日版面】都是今天的报纸,都是2版。济南这两家报纸真是两朵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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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22:06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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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13-4-19 12:37:3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晏扬
这是我见过的,关于这件事的最佳评论。角度新、立意深,最关键的是不会被咔嚓。

@简直
连国家主席成功打着了出租车的新闻都被正式澄清为谣传,足见在北京打车之难,已经到了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打到车的程度。难怪在一些地方,伟人几十年如一日地在大学门口、广场旁边举着手。




(311)| 轉發(8858) | 評論(1495)
4月18日 22:45來自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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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  檢舉



123#
发表于 2013-4-19 12:38:4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掀髯一笑O
扒稿就是小偷。所谓声明不过是掩耳盗铃。

@晏扬
闲着没事,给@长春日报 曝曝光:该报有个“热点评说”版,都是转载别人的已发稿。版面留有邮箱,声明“请作者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支付稿酬”。转载了我不少稿子,按邮箱去过两次信,一直杳无音讯。我的意思是,这样扒稿的时评版其实挺多,而你们更恶劣之处在于,做了婊子还立个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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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分鐘前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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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钓鱼防欺诈#是时候和虚假中奖说再见了。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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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明8888:报界影帝。 (10秒前) 刪除| 回覆



124#
发表于 2013-5-8 17:27:5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日本记者为何没有“车马费”

1297 次点击
12 个回复

大海的女儿R 于 2013/5/8 10:19:16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5月6日下午,农夫山泉在北京召开“饮用天然水标准新闻发布会”,数百家媒体云集,但显然这场发布会变成了一场波澜迭起、火药味十足的PK。对于这场“公民企业”与“党的一家负有社会责任的媒体”之间的PK,在更多的细节被披露之前暂不置喙,不过,参加发布会的知名微博主五岳散人随后发布的一条微博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五岳散人发长微博称“农夫山泉的水军、京华时报的蛮横”,矛头直指昔日的媒体同行,质疑他们将收取企业车马费视为理所当然的心态。一时间,质疑农夫山泉500元“收买”记者、记者欣然接受的声音四起,记者再一次悲催地被批评为“妓者”。

    但事实上,企业等会给记者红包或车马费在中国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甚至堪称中国媒体圈默认的“行规”。笔者在日本采访多年,但真的从未想过会从采访企业那边得到任何好处费,即使采访企业的负责人邀请一起吃饭,也会选择AA制。但有一次,国内某大型机构来东京举办经济论坛,发来邀请函,到了会场领到论坛资料打开后,发现数万日元的“车马费”,着实大吃一惊,拿去退还时,对方答曰“这是应该的辛苦费”,笔者禁不住流汗三滴,最终还是坚持退还了。

    这般冥顽不灵的退还,无疑只可能换来两种评价:要么是获得尊重,要么是“不识趣的装逼”,而且后一种评价的可能性更大。但笔者还是抱最大善意地坚信,大部分中国记者恐怕对这样的“行规”都是内心纠结、矛盾的,这样的“行规”虽可得到一些物质受益,却不可避免地造成精神受损,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显然,这样的“行规”充满了浓浓的“中国特色”,至少在日本媒体圈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已经违反了最起码的职业伦理。实事求是地说,日本一些不入流的所谓媒体虽然也曾爆出类似丑闻,但主流大媒体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日本早在1946年就制定了“新闻伦理纲领”,两年后又发布“编辑权声明”,对报纸的新闻报道进行明确规范。此后,日本的电视、广播、出版等业界也陆续推出行业伦理纲领或行业基准。上世纪90年代之后,《朝日新闻》、《读卖新闻》等大媒体率先推出自家的报道指针。

    这些报道指针、基准或纲领,无一例外地对记者与报道对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明确界定。简而言之,真正的媒体应志在成为社会公器,若利用本该属于公众所有的资源牟取私利,不仅是无限逼近职业操守崩盘的底线,也是对公众利益的严重侵犯。

    必须指出的是,从事媒体行业固然需要理想主义情怀,却也不必然地要求记者清心寡欲甚至是无欲无求,相反,理想更需要切实的物质支撑。日本媒体通过自我设定报道伦理,关上了记者收取不正当好处的窗,却也为从业人员打开了一扇门:通过高薪保证记者衣食无忧。

    媒体记者在日本属于偏高收入阶层,尤其是电视记者收入较高,知名电视台记者大多年薪超过1300万日元(约合80万元人民币)。据日本新闻协会2012年统计,报社记者平均年薪为680万日元(42万元人民币),若是规模超过1000人的大报社,记者平均年薪约890万日元(55万元人民币),其中《朝日新闻》薪水最高,记者平均年薪约1287万日元,《日本经济新闻》记者的平均年薪约1247万日元,在“六大报社”中,薪水相对较低的是《每日新闻》(平均年薪约796万日元)、《产经新闻》(平均年薪约718万日元)。此外,中小媒体的记者薪水一般维持在大媒体记者薪水的四到七成,年薪约350万-600万日元(20万-37万元人民币),无所属的自由媒体人年收入一般为300万-500万日元(18万-30万元人民币)。

    社会转型离不开各种社会力量的合力,媒体的作用不可取代,正如陈丹青所言“国家的进步要看媒体”。要培育健康的媒体,让记者摆脱“妓者”形象,除了记者等媒体人需加强自我约束外,整个社会更需要为其解除紧箍咒,营造适合媒体人生存、发展的环境,让记者堂堂正正地直起腰来。


    2013年5月8日    南方都市报

    蔡成平:(作者系新浪财经日本站站长)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9189626
125#
发表于 2013-5-16 12:06:4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杨于泽:限播抗日剧何“喜闻”之有

2013年05月16日08:01  汉网-长江日报 微博 我有话说(63人参与)
  □ 本报评论员 杨于泽

  前一阵子,抗日神剧充斥银屏,舆论进行了一番围剿。不意昨日传出消息,新组建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卫视黄金档电视剧播出的通知将下发,所有抗日剧都需重新审查,抗日传奇剧、戏说剧等将禁止播出。有媒体欢呼,“大量清洗抗战剧对于观众来说的确是‘喜闻’”。

  把限播与禁播当“喜闻”,原因据说是因为近半年各种“手撕鬼子”、“捏鬼子脑袋跟捏西瓜”、“抗战英雄射箭都能拐弯”的抗战剧雷倒了观众,大家直呼hold不住。那么,现在禁播限播,观众是不是就hold住了,喜洋洋者也了?这不能播,那不能播,观众还能看什么?则所谓喜从何来?

  自然,满屏都是杀鬼子,据说光一个横店影视基地被打死的鬼子数就比中国抗战中死的全部鬼子还多,对此观众意见很大,舆论早已鼎沸。如今发出“清洗令”,表面看得民心、顺民意。不仅会有媒体视为“喜闻”,就有司本身也会有为民作主的快感,并且要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了。

  但观众与舆论的不满不过是一种“市场反应”,也可以被理解为文艺批评、文化批评,是文艺生产者应当引以为鉴的参考。它是审美和观念范畴,与行政审查是两码事。任何文艺和文化都需要批评,文艺和文化越有价值,也就越能引发关注和批评。如果民间一有对文艺的批评之声,禁令马上随之,从理论上讲,文艺和文化就死掉了,而且会死光。

  抗战神剧充斥银屏,根据一些业内人士分析,根源在于近些年来影视创作禁忌禁区太多,走东走南都碰壁,就剩几个狭窄的出口了。在投资人和导演看来,抗战剧透出爱国主义之色,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题材,除了日本鬼子,也不得罪谁。行政审查通得过,黄金时间撑得住。于是成了影视生产的主要通道,最后弄成一哄而上,可谓其来有自。

  现在有司突然翻脸,要下限播令与禁播令了。环顾这些年,创作题材一茬一茬被禁被限,古装被限,宫斗剧被限,涉案剧被限。上世纪80年代,《八仙过海》、《射雕英雄传》为观众喜闻乐见,但也被扣上“怪力乱神”的帽子,一度播到一半被禁。现在要求“现实题材剧本必须占卫视播出比例的50%”,但这方面禁忌多,投资人和导演都拿不准,谁敢去冒那个险?

  以中国之大,现实题材被普遍视为畏途,这本身就是一大怪事,足以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近日国务院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取消大量审批权,激发社会创造力。其实,审查影视创作与播出的权力也是审批权之一种,而且发改委的项目审批权只关钱,影视创作与播出审查权不仅关系到投资,而且事关精神创造。剧本获通过,拍出来却可能被毙;发行被准许,有朝一日却不排除被禁播。

  对电视节目的监管是必要的,但关键是由谁来管、如何管、标准是什么,应当有法可依,而不能“发个文件口称敕”。观众一批评,有司就要下禁令,这不过是混淆行政管理与文艺批评的界限,结果就是压抑“社会创造力”。我们要求有法可依,就是用一种人人知晓的标准代替事后的禁令,这种要求完全合情合理。

http://news.sina.com.cn/m/2013-05-16/022127135001.shtml
126#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00:41:3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光头蒙男
//@周至美:微言大义,春秋笔法。你说的是「天下粮仓」和「末代皇帝」吧?
◆◆@作家崔成浩
以前朝鲜有个地主,雇长工看护粮仓。长工经常偷粮,地主也一直没发现。一天,地主准备下去清点粮仓,长工跑进来说,“老爷不好了,粮仓着火了!”大家赶紧一起救火。火灭了,粮烧了,长工的秘密保住了。
(338)| 轉發(2551) | 評論(1427) 6月1日 23:36來自iPhone客户端
| 轉發(1)| 收藏| 評論(1) 37分鐘前 來自MOTO锋芒XT928 |  檢舉
127#
 楼主| 发表于 2013-6-25 15:34:1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第五媒体专家团
【思维方式决定成就】1、逆向思维帮你突破教条;2、批判思维帮你突破桎梏;3、联想思维帮你突破常识;4、换位思维帮你突破主观;5、系统思维帮你突破片面;6、开放思维帮你突破僵化;7、形象思维帮你突破枯燥;8、逻辑思维帮你突破表象;9、前瞻思维帮你突破短浅;10、简单思维帮你突破复杂。转
收起|查看大圖|向左轉|向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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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128#
 楼主| 发表于 2013-7-5 12:04:4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新闻老兵
评论永远不能跑在新闻前面: 时评方兴未艾,在推进社会进步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堪称推动中国的一大“功臣文体”,但时评在关注这个时代进步的同时,不免也染上这个时代的许多病;时评在解剖这... http://t.cn/zQ7cQzy (使用新浪长微博工具发布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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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鐘前 來自新浪博客


129#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13:07:0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小黑新语
//@传媒老王: 转发微博

@传媒老王
【临武城管打死瓜农事件】还有那些报纸今天发表了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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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10 : 33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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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  檢舉





130#
发表于 2013-8-20 11:24:2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较真《新闻联播》语病关乎公众利益

2013年08月19日14:42
新闻专栏
作者:王传涛
我有话说([color=#b6cc !important]11人参与)

马鞍山市当涂县退休语文老师夏传寿就在8月16日晚7点播出的《新闻联播》中找到了两处“疑似”文字错误。第一,“达到近两亿人”是一个病句,“达到”和“近”自相矛盾,“达到”是已经够上,“近”是接近。第二,“抚养人”用词不当。“抚养”在法律上是专业名词,特指长辈将晚辈培养成人的行为,且只用于长辈对晚辈,所以老年人是不可能被“抚养”的(8月18日《金陵晚报》)。

  《新闻联播》代表了一种权威。既是新闻领域的权威,也代表了语言学科运用的权威。因此,给《新闻联播》找语病,既需要勇气,又需要极高的语文造诣。另外,多数电视观众对《新闻联播》这档新闻类节目,不过是从中获取新闻信息,看电视的过程中很少有脑力和精力去找语病。因此,对于这位退休语文老师较真《新闻联播》语法运用的问题,我们应当给予肯定。

  在语文学科层面,跟《新闻联播》挑语病,是在跟不严谨的语言运用习惯较真,是属于学科、学术内的业务探讨。只有本着严谨的学术态度挑错别字和病句,我们对于语言的运用才会有进步。比如,这一期的《新闻联播》涉及我国养老体制改革的问题,作为我国最官方的新闻平台《新闻联播》就应该给予所有电视观众一个准确无误的信息。虽然节目说“达到近两亿人”表面上看来没有什么明显的错误,但是,在学科内进行讨论,也确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站在新闻报道的层面,这事给我们的启示是,电视是大众媒体,无论是做什么节目都应该要对电视观众负责。所有的电视节目,无论是严谨的新闻类节目,还是娱乐性节目,都要有一个底线——专业。除此之外的所有意义,比如帮助他人获取信息、娱乐他人,都应该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站在官方媒体、官方语言运用的角度,则有另外一番意义。官方话语系统,往往关乎公众利益的表达,尤其是在涉及利益诉求的时候,我们就更应当较真下去。到底是“已经达到两亿人”还是“近两亿人”,到底是“抚养谁”、“谁抚养”,官方媒体包括政府文件,都应该没减少模糊概念。因为现实社会之中因为语言中的“一字之谬”波及成千上万的民众利益受损失的案例并不在少数。因此,给《新闻联播》挑语病,也是在表达公民立场。

  对于一位普通电视观众的挑语病之举,《新闻联播》应该给予回应。令人失望的是,《新闻联播》的接线员告诉记者,《新闻联播》节目组的电话并不对外公开,她将记录下观众对于错别字的质疑并转达给《新闻联播》节目组,再由节目组与记者联系。

  《新闻联播》最不应该成为胡适笔下的那名“差不多先生”——凡事都讲究个差不多就行,而从来没有准确无误的信息。《新闻联播》代表了一个话语系统——官方话语系统,在这个系统里,政府文件、会议纪要、调研报告都要以严谨为标准,切不可拿百姓的利益开玩笑。

http://news.sina.com.cn/zl/zatan/2013-08-19/14422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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