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诽谤
连鹏![]() :// @袁伟时: ![]() 从道德上说,无中生有,欺负正在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公民,践踏了做人的底线!从法律上看,捏造材料诽谤别人,是犯罪。此事出自《南方周末》的一员,是对《周末》传统的抹黑!难得的是,彭晓芸如此大度!捏造下流材料冀图羞辱别人,实际是羞辱了自己!张哲,该扪心自问如何赎罪了!
@彭晓芸![]() :关于微博用户 @Nomilk(实名认证身份为南方周末记者张哲)等人发布的八卦谣言以及网络传播中实名指向我,并由此对本人的名誉权造成侵害事宜,我的一份律师声明及个人陈述。这是我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就私人生活声明,今后若有此类事件,我只会大笑三声同时谴责你们给我配的男主角太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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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22:16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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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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