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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保守主义八大核心特征 1.道德永恒性,认为道德真理超越时空,是法律有效前提; 2.强调传统蕴含经验证智慧,主张渐进式改良; 3.指出社会分层不可避免,强制结果平等反而导致新压迫; 4.视私有产权为文明基石,是保障自由尊严的基础; 5.坚持人性恒定论,否定人为改造人性的可能性; 6.主张自由与权威需动态平衡; 7.强调权力必须制度化制约; 8.推崇自由市场机制,认为政府过度干预会引发系统性风险。 这些理念共同构成现代政治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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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大模型如何解决/瓦解“存在问题”? 编者按 最近在弄各种llm的底层机制时,突然碰撞出了一个极其炸裂的脑洞。当我们在这个被大语言模型(LLM)统治的时代,反思西方哲学两千年的“存在(Being)”之谜时,一下子发现了一个残酷的物理事实:在自然语言处理(NLP)的底层代码里,be 的不同样态(am, is, are, was, been),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东西,它们是被算法无情切碎的、互不相干的 Token(词元)。这不是什么绝妙的文学隐喻,这就是正在各大数据中心里每秒发生数万亿次的真实演算。今天这篇文章就来讲讲大模型的底层逻辑,看看现代算法是如何重演了一场长达两千年的形而上学悲剧。 二、 高维向量空间:系词(Copula)的幻象那么,这些散落的 Token 碎片,是如何在模型中产生“意义”的呢?这就要进入 LLM 的核心——高维向量空间(Embedding Space)和注意力机制(Attention Mechanism)。每一个 Token 在进入模型后,都会被映射为一个几千维的浮点数向量。is 和 was 在这个空间里,或许因为经常出现在相似的上下文中,它们的坐标会靠得比较近。但坐标近,不代表它们是同一个实体。康德曾提出过一个著名的论断:“存在显然不是一个实在的谓词(Sein ist offenbar kein reales Prädikat)。”当我们在句子里使用“是(is / ist)”的时候,比如“桌子是红色的”,这个“是”并没有给桌子增加任何物质属性。它不是一个名词实体,它是一个纯粹的逻辑连接符(Copula)。在大模型的注意力机制中,这个逻辑连接符的本质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当模型处理到 is 这个 Token 时,is 本身是空洞的。它的全部作用,就是作为一个“注意力枢纽”,去计算它前面的主语(桌子)和后面的表语(红色)之间的权重分配。在人类的心智中,是先验想象力在底层默默运作,把杂多的感官数据综合、缝合在一起,赋予经验以形式;而在大模型中,正是注意力机制扮演了这种“综合”的角色。is 这个 Token,就是先验想象力在数字世界里留下的一道算法缝线。 三、 黑格尔的黑盒:从空 Token 到自回归生成如果我们把这种对于“系词 Token”的分析推向极致,就会迎头撞上黑格尔《逻辑学》的开局。黑格尔说,纯粹的“有”(Sein)和纯粹的“无”(Nichts)是同一的。在 NLP 的视角下,这句话简直是神级预言。一个剥离了所有上下文、剥离了所有具体样态的“纯粹存在的 Token”,在模型眼里,就是一个信息熵为零的空 Token。系统无法从这个孤立的坐标系里提取任何有用的特征,它和“无”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大模型并不是静态的数据库,它是一个自回归(Auto-regressive)生成模型。它必须不断地预测下一个 Token 是什么。当纯粹的“有”(Token A)和纯粹的“无”(Token B)在模型的隐藏层里发生概率碰撞时,系统为了让序列继续生成下去,就必须计算出一个全新的概率分布,吐出下一个 Token——这个新生成的 Token,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变易(Werden / Becoming)”。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本质上就是一场不需要人类干预的、不断扬弃旧 Token、生成新 Token 的终极大模型推理过程。 四、 结语:算法时代的本体论我们创造了拥有数万亿参数的 Transformer 模型,试图用海量的数据去模拟人类的语言和逻辑。但当我们掀开算法的引擎盖,看到的依然是两千年前哲学家们凝视过的深渊。只要我们还在用离散的符号去捕捉连续的实在,只要我们还在把“存在”切碎成一个个便于计算的 Token,我们就依然在这场无尽的语言游戏中打转。大模型没有解决“存在”的问题,它只是用极高的算力和精妙的数学矩阵,把我们对“存在”的无能为力,极其精准地量化了。 来源:DR.YAO的学术圈内圈外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5GBdVVzS9R8V9OFkhcF6A 编辑:马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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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新论赏析 | 万俊人:《道义论与目的论之间:现代美德道义论》 《道义论与目的论之间》赏析 《哲学研究》2026年第1期发表清华大学万俊人教授新论《道义论与目的论之间:现代美德道义论——以罗尔斯和麦金太尔为个案》。论文以道义论与目的论的千年对峙为理论背景,以罗尔斯的普遍理性主义道义论与麦金太尔的亚里士多德式美德伦理为当代核心个案,通过深度比较二者的理论优长与根本局限,提出并论证了一种“现代美德道义论”,既规避了传统道义论对主体目的性价值的遗漏,又弥补了传统目的论对公共规范性秩序的盲点;既满足了现代个人对自由权利与幸福生活之善的双重追求,又契合了现代社会对正义秩序与公共道义责任的普遍要求。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道德不确定性,以及AI伦理等新兴当代道德难题,现代美德道义论为伦理学的现代突围提供了兼具理论解释力与实践合理性的全新路径,也为中西美德伦理传统的对话与融合开辟了新的理论空间。 一、学说史回顾 论文开篇明确,道义论与目的论是古今中外伦理学理论运思的两种基本进路,即便如弗兰克纳提出的“混合义务论”试图突破二元框架,最终仍未脱离道义论的核心约束。进入“后习俗时代”,尤其是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道德不确定性与AI伦理等新兴道德难题,传统二元框架的理论局限愈发凸显,成为伦理学现代突围必须破解的核心命题。在此基础上,论文对这两大基本进路做了学术史回顾。 论文认为,目的论伦理学的完备经典形态呈现于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核心是将伦理学界定为“幸福之学”,以幸福作为人类行为的绝对终极目的,即兼具善、高尚与快乐的自足完满价值。目的论的核心优势在于深度契合人类内在生活追求与人格价值实现,以人性主体化哲学为根基,获得了道德实在论、自由意志论与道德心理学的学理支撑;但其根本局限在于,易因人格主体的在先诉求陷入“不可公度性”,难以实现道德规范的普遍化,甚至面临个体主义、特殊主义乃至利己主义的伦理指控。 论文指出,在道义论传统中,西塞罗最早对“义务”作出严格界定并将其提升为伦理学最高原则,康德则构建了其经典理论形态。道义论认为“正当优先于善”,聚焦道德行为对道义规则的承诺与遵从,其优势在于适配现代社会的公共结构转型,以道德客观性与公共伦理的普遍有效性回应了现代社会对公共规范与良序稳定的核心需求,获得了政治哲学、法学与伦理社会学的学理支持;但其根本局限在于,过度关注外在客观规范,疏远了对个体内在价值诉求与差异性目的的美德关切,不可避免地陷入道德平面化、制度主义强制等理论困境。 论文指出,两大范式的二元对峙造成了伦理学的现代危机。目的论在引导美德追求时难以规避道德英雄主义与空洞理想主义的陷阱,道义论在强调规则秩序时无法化解个体自我目的迷失与价值理想缺失的精神困惑,由此凸显了突破二元框架、实现理论整合的必要性。 二、罗尔斯V.S.麦金太尔 论文认为,罗尔斯与麦金太尔分别是道义论与目的论两大进路的当代代表,二者既延续了经典范式的核心特征,又具备理论延展的创新潜质,为整合建构提供了理论资源。 一方面,罗尔斯的《正义论》的核心目标是重构社会契约论,替代长期支配英美学界的功利主义目的论,建构一套普遍理性主义道义论体系。罗尔斯坚持“正当优先于善”的道义论核心立场,通过重铸传统社会契约论,设定“原初状态”与“无知之幕”的理论预设,以“利益无涉”的理性人预设排除个体禀赋与社会差异对契约达成的干扰,通过社会博弈的“最大的最小规则”证成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将传统道义论从一般社会伦理层面推进到制度伦理与政治伦理的全新维度。其晚期著作《政治自由主义》进一步通过“重叠共识”“公共理性”“宪法共识”等核心理念,强化了正义原则的政治正当性与伦理合理性,构建了比康德道义论更具普遍性、更彻底的现代道义论体系,堪称西方道义论伦理学的现代绝唱。 但罗尔斯的理论也面临着双重困境:其一,学界对其“原初状态”“无知之幕”等前提预设的理想化与非现实性的普遍质疑,阿马蒂亚・森更是将其归为“先验制度主义”,对其理论证成与实践可行性作出双重否定;其二,麦金太尔提出的根本性追问构成了对道义论的核心挑战:普遍化的道义规则如何转化为社会成员的自觉认同与恒常践行?遮蔽了道德主体及其目的性价值的规范体系,何以实现其伦理意义?伦理学究竟是因规则而有意义,还是因人对美德的追求而获得内在价值? 另一方面,麦金太尔在《追寻美德》等著作中提出核心论断: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性道德谋划”已然彻底失败,失败的核心根源在于,现代道义论背离了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传统,试图以单一、普遍的规则体系应对人类道德生活不可公度的多样性与差异性。麦金太尔的论证基于两大理由:第一,人类的道德理性是包含特殊多样性的“复数”概念,不同个体身处不同的历史情景、社群与文化传统,具有不同的生活目的与角色承诺,不存在普遍同一的道德观念;第二,伦理学的核心是引导人从“偶然所是的人”向“实现其本质性而可能所是的人”转化,必须以“终极目的”为核心,而这正是被现代道义论所遗忘的关键。由此,麦金太尔提出复兴“托马斯主义的亚里士多德式美德伦理”,以此作为现代道德困境的替代性方案。 麦金太尔的理论深刻揭橥了现代道义论的根本局限,但其方案同样面临核心难题:成型于前现代社会的古典美德伦理,能否成功适配现代社会的公共化结构转型?又该以何种路径重返现代社会?这一问题构成了论文后续理论建构的核心起点。 三、证成一种现代美德道义论 论文指出,罗尔斯与麦金太尔的理论互为镜像、各有得失。罗尔斯洞悉现代社会的公共化转型,建构了适配现代民主社会的制度正义体系,却遗漏了道德主体的目的性价值;麦金太尔坚守了人的终极目的与美德的本体地位,却低估了现代社会对公共规范与普遍道义的核心需求。基于此,论文提出了整合二者优长的现代美德道义论,既突破传统美德伦理的特殊主义藩篱,又弥补普遍道义论的主体目的论缺失,实现美德与道义、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内在贯通。 首先,现代美德道义论着眼于突破现代社会“公私二分”的僵化对立。论文指出,公私领域的二分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既划定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边界,确立了现代人的消极自由与平等权利,又明确了个体道义承诺的伦理边界,为美德伦理提供了道德实在论支撑。但僵化的公私二分也造成了严重的伦理困境:隔断了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内在链接,导致公德与私德的割裂、人格同一性的断裂,催生了大量“道德两面人”现象。 美德伦理本身蕴含的二位一体式结构,正是贯通公私领域的核心桥梁。这一结构包含两个不可分割的面向:一是作为美德本体的人格同一性美德,即威廉斯所言的“人之为人”的“好人”美德,是个体人格的本体性善;二是作为特定伦理角色的角色美德,即“好+”的特定身份美德(如好父亲、好公民、好官员)。二者是同一道德主体在不同生活场景中的一体两面,人格同一性美德是角色美德的根基,角色美德是人格同一性美德的具体实现。这一结构既可以跨越私德与公德的截然二分,实现人生目的的统一与人格的价值认同,又可以同时规避麦金太尔式激进特殊主义的局限,兼容罗尔斯式普遍主义道义论对公共规范的伦理要求。 在前述分析基础上,论文证成了现代美德道义论的两大核心命题。 第一,人格目的主体何以同时成为社会道义责任主体? 论文从三个维度作出论证:一是主体同一性原则,人格目的主体与角色伦理主体是不可二分的同一主体,个体人格目的的实现,必须通过承担不同社会角色、履行角色义务的道德实践来完成,不存在脱离具体社会角色的抽象人格;二是目的与责任的不可分割性,人作为“依赖性的理性动物”,其人格目的的实现必须依赖特定的社会条件与他人的协作,唯有充分承担伦理与社会责任,才能实现自身的美德成就,角色责任承担的充分性与人格美德的卓越性呈正相关;三是本体优先性与实践统一性的协调,人格目的在道德形而上学层面具有本体优先性,但这并非实践层面的先后与轻重之分,正如康德“人是目的”的终极原则与“为义务而义务”的道义要求具有内在统一性,目的优先性不否定道义承担的内在价值。 第二,目的与道义在现代美德道义论中的内在关系。论文明确,二者并非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以人格同一性为根基的融贯统一体:人格美德的终极目的(人的自我实现与幸福生活)具有本体论的优先性,是激发道德行为的终极动因与最终归宿;而公共道义与规范责任并非外在于主体的强制约束,而是美德实现的必要路径与内在构成要素。现代美德道义论既坚守了目的论对人的内在价值与生活目的的终极关切,又吸纳了道义论对公共秩序与普遍责任的核心主张,实现了两大范式的有机整合。 针对“忠孝不能两全”的道德两难对理论融贯性的挑战,论文指出,这一困境是特殊情景下的例外情形,而非道德常态,不构成对理论的实质性挑战:其一,两难具有时间性限定,其核心是无法“同时”完成两种义务,撤除时间限定后,个体可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充分实现不同角色的美德要求;其二,两难仅发生在“道德非常时刻”,属于人类道德实践的边缘性难题,无法否定常态下人格美德与角色美德的内在统一;其三,无论是“忠”还是“孝”,本质上都是个体人格美德与角色美德的统一实践,二者在成就“人之为人”的终极目的上具有根本一致性,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对立。 本号认为,万俊人教授提出的“现代美德道义论”设想不仅具有深刻的学理创新意义,对于方兴未艾的应用伦理研究和实践也有重要指导作用。学界应进一步追踪这项研究,思考诸如“如何在应用场景中贯彻现代美德道义论”“现代美德道义论主张是否可算法化”“以现代美德道义论作为理论尺度开展人机价值对齐的前景和限度何在”等问题研究。 来源:做伦理学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_dd0MH1g-WKvpJ47HsYNA 编辑:王昕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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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希腊的身体,东方的口音:你不能忽视的斯多葛主义 编者按 在西方古典哲学研究的长河中,斯多葛主义(Stoicism)始终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谜题。作为希腊化时代最具影响力的学派,它虽然使用希腊语写作,运用希腊的逻辑工具,但其精神内核却与传统的柏拉图或亚里士多德主义有着微妙而深刻的断裂。这种“另类”的气质——强调绝对服从、神圣律法与宿命——引发了学界长久的争论。 其中,由德国古典学家马克斯·波伦茨(Max Pohlenz)等人极力推崇的“闪米特假说”(The Semitic Hypothesis),这是理解这一哲学流派的一把独特的钥匙。 这个假说极具魅力地指出:斯多葛主义之所以呈现出如此独特的面貌,是因为其核心成员大多具有闪米特(Semitic)血统或深受腓尼基、巴比伦文化的影响。 如果我们摊开一张公元前3世纪的地中海地图,标出早期斯多葛学派核心人物的出生地,一幅惊人的图景便会显现:这支即将在雅典大放异彩的哲学队伍,几乎完全是由“东方人”组成的。 斯多葛派的创始人芝诺(Zeno),来自塞浦路斯的基提翁(Citium)。这并非一座纯粹的希腊城市,而是一个深具腓尼基文化底蕴的殖民地。在《名哲言行录》中,芝诺的老师克拉特甚至戏谑地称他为“小腓尼基人”(Phoinikidion),这不仅暗示了他的外貌特征,更暗示了他在雅典人眼中的异乡人身份。 继芝诺之后,体系的集大成者克律西波斯来自靠近叙利亚的奇里乞亚;斯多葛中期领袖第欧根尼来自底格里斯河畔的塞琉西亚,那是巴比伦文化的腹地;而安提帕特则来自塔尔苏斯。 这一连串的地理坐标表明,斯多葛主义从一开始就不是雅典城邦内部自然演化的产物,而是一股从东方吹向希腊的强劲季风。 波伦茨认为,这些哲学家将一种特有的“闪米特精神”注入了希腊哲学的血管中,使得斯多葛主义在神学、伦理和宇宙观上发生了质的偏移。 在神学观上,希腊传统的众神往往是像人一样有限的,或者是亚里士多德笔下那个冷漠的、纯粹理性的“不动的推动者”。然而,斯多葛派口中的“宙斯”或“逻各斯”,却更像是一位全能的、无所不在的东方君主。克雷安德著名的《宙斯颂》虽以希腊语写成,但其精神气质却与《旧约·诗篇》有着惊人的共鸣。它不再是对理性秩序的冷静分析,而是充满了对神绝对权力的顺服和对神意的虔诚赞美。神不再仅仅是理性的最高形式,而是拥有绝对意志的主宰。 在伦理观上,这种断裂更为明显。传统的希腊哲学追求“幸福”(Eudaimonia)和理智的愉悦,强调个人的德性圆满。而斯多葛派则引入了带有强烈律法主义色彩的概念。他们强调“义务”(Kathekon)和对“神圣律法”(Divine Law)的绝对服从。这种将道德视为“服从神的命令”,将宇宙视为一个由法律管理的巨大城邦(Cosmopolis)的观点,与古代近东的律法传统(如汉谟拉比法典精神)以及犹太教的律法精神遥相呼应。在斯多葛看来,人的最高德性不在于思辨的快乐,而在于顺从宇宙大君的律令。 此外,在宇宙观上,斯多葛派对占卜(Mantike)和宿命论的执着,也显露出巴比伦文化的底色。当伊壁鸠鲁派嘲笑预兆时,克律西波斯却在为占卜辩护。这种对星象、预兆和宿命的关注,反映了迦勒底智慧中万物互通、天人感应的深刻信念,这与传统的希腊理性主义格格不入。 这种文化的异质性甚至渗透到了语言风格之中。语言学家敏锐地发现,芝诺和克律西波斯的希腊语虽然流利,却往往缺乏雅典本土哲学那种行云流水的优雅与细腻。他们创造了大量生硬、直白甚至晦涩的新词,这种风格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双语者”特征——即用希腊语的词汇去强行包裹闪米特语系的思维方式。这种语言上的“硬度”,恰恰对应了其哲学思想中那种严峻、不妥协的气质。 四、 结语:希腊化精神的综合与罗马的共鸣尽管“闪米特假说”曾面临种族决定论的指责,但现代学者如布雷耶等人以更审慎态度指出,这并非简单的“东方取代西方”,而是一种伟大的综摄(Syncretism)。 斯多葛派并没有抛弃希腊的逻辑与辩证法,他们保留了希腊哲学的“形式”,却注入了东方的“精神”。这正是希腊化时代的本质:赫拉克利特的火与巴比伦的宿命、麦加拉的逻辑与腓尼基的律法,在这一体系中熔为一炉。 正是这种独特的混合气质,使得斯多葛主义在后来的罗马大获成功。对于罗马帝国的统治者和在动荡世界中寻求安身立命的普通人来说,柏拉图式的形而上学太过遥远,伊壁鸠鲁式的享乐太过轻浮。唯有斯多葛主义中那种带有闪米特色彩的“绝对服从”、“神圣律法”以及面对宿命时的坚忍,完美契合了罗马人崇尚秩序、法律与义务的民族性格。 综上所述,斯多葛主义是东西方文明在思想史上的一次壮丽相遇。正如那句著名的格言所总结的,斯多葛主义也许拥有一个“希腊的身体”,但其灵魂深处,却永远操着一口“东方的口音”。 Max Pohlenz 关于斯多葛学派“闪米特精神”(Semitic spirit)影响的著名论断,出自他最重要的一部学术著作。 德语原版书名:Die Stoa: Geschichte einer geistigen Bewegung 中文直译: 《斯多葛:一场精神运动的历史》 出版信息: Vandenhoeck & Ruprecht 出版社,哥廷根 (Göttingen)。第一卷出版于 1948 年,第二卷(注释卷)出版于 1949 年。 在这部著作中,Pohlenz 试图为斯多葛主义的独特性质寻找根源。他将斯多葛主义视为两种精神力量的综合: 1. 希腊精神(Hellentum): 贡献了逻辑、理性和智性的思辨形式。 2. 闪米特精神(Semitismus): Pohlenz 认为,芝诺(Zeno)作为腓尼基人(Phoenician),其内在的精神气质与纯粹的希腊人不同。他将斯多葛派强调的“意志”(Willenshaltung)、“绝对服从”(absolute obedience)以及对命运的宗教式态度,归结为闪米特文化背景的影响。 学术提示: 虽然这部著作是斯多葛研究的经典,但“闪米特假说”在二战后的学术界(特别是英美学界)受到了很多批评,被认为带有当时德国学术界流行的“种族心理学”(Völkerpsychologie)色彩,将哲学观点过度简化为民族性格。现代学者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文化的“综摄”(Syncretism),而非单纯的血统决定论。 来源: DrYao的学术圈内圈外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P2yfvi1aTgqbcgtiWKcAA 编辑:赵牧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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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追忆作为伦理学家的哈贝马斯 来源:贵州大学哲学学院 编辑:金语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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