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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药家鑫死,要么法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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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4-10 13:08

正文摘要:

药家鑫案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案件,即故意杀人,无从轻或减轻情节,应当判处死刑(不是死缓)。本案只有这一种结果,不可能也不应当有第二种结果。如果药家鑫能活下来,说明法律在中国已经死亡了。现在摆在法官面前的 ...

回复

admin 发表于 2011-4-11 01:13:36
贺说得很好,以群众狂欢的方式来处死一个人,哪怕这是个罪大恶极,万恶不赦的人,这种道德宣泄正是俺最反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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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人并不是为处死人而狂欢,应该更象是为担忧不公而呐喊。
贺对孔的评论是另一回事。
admin 发表于 2011-4-11 01:13:01
贺说得很好,以群众狂欢的方式来处死一个人,哪怕这是个罪大恶极,万恶不赦的人,这种道德宣泄正是俺最反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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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的所谓“义愤”不是出于对人性和生命权利的尊重,而是他自己的“道德正义”,这样的正义可以杀药,也可杀一切他们正义事业上的挡路人。历史已经证明了孔教授们尊崇的那些奴役之路是如何杀人的。而孔教授的义愤也同样被证实是多么的虚伪和一钱不值。
admin 发表于 2011-4-11 01:12:38
贺说得很好,以群众狂欢的方式来处死一个人,哪怕这是个罪大恶极,万恶不赦的人,这种道德宣泄正是俺最反感的地方。
admin 发表于 2011-4-11 01:12:22
下面文字是俺在来贵帖子后面的回复,转过来且当续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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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不彰,道德杀人。

来贵的文章在俺看来,是道出了药家鑫案带出的现实社会的言说困境。众多的评论绝大部分都指向了道德的宣泄,却忽视了药家鑫杀人的社会背景的本质。在道德宣泄上登峰造极者,非孔教授莫属。而来贵此时的当头棒喝恰如其时,但由于现实的社会体制,来贵的言说却也不得不显得有些尴尬局促。

药家小子的凶杀案,其实事实非常清晰。

缺乏自治和社会保障的社会,人人自保到了人人自危乃至人相食的程度,药家鑫脑海中的“恐惧”不是毫无来由,这种被各个阶层乃至一些文化工作者共同营造出来的社会刻板陈见,既是药家鑫"恐惧”的来源,也是他蓄意预谋杀人的自供与铁证。在众口纷纭对药家鑫的讨伐中,可惜,对这个恐惧的根源深挖的甚少。

另一方面,案件暴露在公众中的时候,凶手方在央视媒体中的高调亮相,专家带倾向性的评论分析,进一步加深了公众的恐惧和愤怒。评论几乎一边倒地进行声讨,呼吁处死药家鑫。与其说这是公众的道德审判,其实背后还是隐藏着对法治环境的彻底失望。因为没有法治的公平正义,民众只有寄希望于道德的审判。或许大部分公众是因为常识的匮缺,不知道独立司法对公平公正的意义,而孔教授之流却是迎合民众的道德批判,根本无视或无意于对司法公平的大声呼唤。

药家鑫杀人案,是这个神奇社会几十年发展的结晶,是特色凝结出的怪胎。

而孔教授的道德杀人刀,是让大家继续忽视社会问题的根源,在道德上肆意宣泄,宣泄出一个更加极权强势的力量,东如金太阳,西如红都重庆。
admin 发表于 2011-4-11 01:11:46
admin 发表于 2011-4-10 22:41:37
文章提交者:严正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转至第17楼第 17 楼 新/用/户 2011/4/10 18:34:09 的原帖:
该死的不死,不该死的却死了。
转至第248楼第 248 楼 回归技术 2011/4/10 22:13:17 的原帖:
一声叹息
转至第250楼第 250 楼 汉书下酒003 2011/4/10 22:18:41 的原帖:

马加爵为了人最基本的人权而战,不是英雄是什么?

是社会在对马加爵犯罪,社会 欠着 马加爵的,应当救赎他,这是社会 的义务和责任,职责之所以。

但社会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将他送上了死路。这样的国家,有什么可爱之处? 
转至第261楼第 261 楼 格拉底 2011/4/10 22:27:20 的原帖:
马加爵趁别人睡着了把别人敲死,这是为人权而战?

我对你的言语真的感到非常惊讶!

楼上的说法不是没有道理,人权不仅仅是生存权,而且包括了一个人应有的尊严,而这种尊严才是区别于动物的真正的人权。光是生存权,那么人与动物是没有区别的。
admin 发表于 2011-4-10 22:41:02
如果当时有人发起“宽恕马加爵”的运动,我必然参加---因为他的死,并没有解决一点问题;
如果现在有人发起“宽恕药同学”的运动,我绝不参加---因为他的死,可以解决一点点问题。

admin 发表于 2011-4-10 22:40:35
ZT李教授对马加爵一案的研究结论是:马加爵的杀人行为,与贫穷无关、与歧视无关,应该对此血案负责的,不是社会而是马加爵本人。而现行的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在犯下此种罪行后,仅仅因为贫穷就可以减轻处罚。

对药家鑫一案的研究结论是:药家鑫连捅八刀,因为他弹钢琴,手习惯了向下连续动作,完全是重复性、机械性动作,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

当李教授对药家鑫一口一个“这孩子那孩子”的时候,她有没有听到张妙的呼喊:“别杀我,我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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