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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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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11-13 16:45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刘海明 于 2013-8-19 16:23 编辑 【案例】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处分处理暂行规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处分处理暂行规定 国家广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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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明 发表于 2025-7-17 00:15:53
【案例】

致歉声明

2022年2月13日,我司在“兽楼处”微信公众号发布《来自奥地利的中国好人》文章,后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认为:
1、(2022)沪0104民初259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确认“涉案文章主要内容失实,”并认定十万家公司构成对高央(GAO YANG)的名誉权侵害;
2、涉案文章用负面的、贬损性的言辞描述原告,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的降低可能;
3、高央(GAO YANG)系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和“中静系”企业实控人,涉案文章侵害高央(GAO YANG)名誉权的同时,也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4、十万家公司未对涉案文章内容尽到基本的审核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
5、舆论监督的要求行使的主体在发表作品时,作品的事实基本属实,评论客观准确,涉案文章不真实的内容以及不客观的评价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3)沪0104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涉案文章侵害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誉权,十万家公司发表涉案文章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我司根据上述判决向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兽楼处”微信公众号首页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置顶15日。

北京十万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16日


来源:兽楼处(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刘海明 发表于 2025-6-3 23:28:26
【案例】

南充市广播电视台媒体融合部主任宋涛被查

南充市广播电视台媒体融合部主任宋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南充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高坪区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宋涛简历:
宋涛,男,汉族,1976年6月生,四川阆中人,在职大学学历。1995年10月参加工作,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10月至2012年10月,在南充市人民广播电台工作,历任技术播出部副主任、网络信息部主任、副台长;
2012年10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南充市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率总监、全媒体广播中心主任;
2020年12月至今,任南充市广播电视台媒体融合部主任。



来源:视听潮(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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