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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五个女博士”广告被立案调查! 近日,胶原蛋白饮料品牌“五个女博士”广告被质疑侮辱女性登上热搜
据九派新闻消息,5月1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低俗广告、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我们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相关规定,经过综合研判决定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收集证据材料、约谈品牌方,将在90天内结案。”
魔性广告被指不尊重女性 据了解,引发争议的电梯视频广告中,几位女性面目狰狞,握拳嘶喊:“老公气我,喝!”“又老一岁,喝!”。 大量网友发帖称,该广告内容令人不适,利用女博士噱头、贩卖容貌焦虑,《中国妇女报》随后也点名批评其哗众取宠、博取眼球。
针对此类行为,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的邓高静律师曾解释称,发布侮辱、歧视女性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款相关规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依据《广告法》第57条规定,将面临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低俗营销之外,“五个女博士”旗下产品并无保健食品备案,却长期宣传其美白、抗糖功效,也涉嫌虚假宣传。邓高静律师曾解释称,虚假宣传依据《广告法》第55条之规定,将面临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或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情节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北大医学部曾发声明 “五个女博士”一直对外称“由五位来自于北大的医学女博士共同打造”。在网络上还有“五个女博士联手北大医学部建立联合实验室”的宣传文章出现。北京大学医学部早在2020年9月就曾发布声明,澄清与“五个女博士”关系。 北大医学部声明称,经查,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我部无任何投资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关系。该举报所涉及的五名人员均为我部往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其中二人疑似更名),上述人员行为属其个人行为,与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及相关专家教授无任何关系。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洪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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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电梯广告太吵,我关了行不行? 如今,随处可见的电梯广告已成为我们日常无法回避的存在,而其背后涉及的法律争议、收益归属与治理难题,则值得深入探讨。 在上海嘉定区,一名大学生因不满部分扰民且“魔性洗脑”的电梯广告,决定采取行动。他通过网络购买工具,一口气关停了小区内的100多块电梯广告,并将过程录制视频上传网络,引发社会热议。 有人称赞这是对抗“都市牛皮癣”的“义举”,也有人质疑其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上海一大学生网购“通用钥匙”关掉百块电梯广告 视频截图 一 当事人表示,不少居民都对一些“入侵式”的电梯广告很不满,噪音也在不断“洗脑”,但始终没有人愿意较真去关掉。于是,他决定采取行动,目的是引发大家的探讨,关注到这一事件背后的“不透明地带”。 电梯广告的兴起并非偶然。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它是增加公共收益的渠道;对于广告商,它是封闭空间内“强制”曝光的优质媒介;而对于居民来说,它最初填补了乘坐电梯时的信息空白。这件看似三方共赢的事,却为何逐渐沦为居民口中的“都市牛皮癣”? 问题的核心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劣币驱逐良币,部分电梯广告存在噪音污染。以某奶茶品牌广告为例,50秒内就播放了6遍,音量过大且无法关闭。二是部分电梯广告内容低俗、剑走偏锋。有居民反映,带着孩子乘电梯时遇到内容露骨的广告,以洗脚、按摩等打“擦边球”,审美低下。三是强制观看。在狭小封闭的电梯空间内,居民被迫接收广告信息,毫无选择权。 那么,上海这名大学生的行为,到底是“代行正义”还是构成侵权?
图据视觉中国 二 此前,全国多地都曾因电梯广告的收益和内容问题引发争议。 电梯广告的投放与合作,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一般由专业公司运营,并与物业合作安装,形成稳定的盈利链条。近年来,不断有人追问:这些电梯广告是否征得了业主同意?广告收入流向何方?收益是否公开透明? 先问程序是否合规。从物权法角度看,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小区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在电梯内设置广告,本质上是对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性使用。这种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业主的共同意志。若经过合法程序(如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决定),并符合管理规约,那么电梯广告的设置是合法的。 有网友认为,该大学生的举动属于“义举”,从道德层面值得点赞,但如果对广告设施造成破坏,很可能构成侵权。 再问行为是否属于共同行使。电梯作为共有部分,其管理权属于全体业主共同行使,单个业主仅是共有权人之一,无权单独决定关停属于全体业主的电梯广告。即使面对不合理甚至违法的电梯广告,业主采取“一键关停”的方式仍存在法律风险,既可能构成对物业公司或广告主合同的侵害(若广告合同合法有效),也可能侵害其他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收益权。 三 面对一些“不走寻常路”的电梯广告以及层出不穷的乱象,居民是否只能束手无策,或是依靠“电梯侠”冒着侵权风险“仗义出手”? 事实上,围绕电梯广告的治理,多年来讨论已相当充分,全国各地也积累了不少有益探索经验。 完善法律法规。应尽快出台专门规定,明确电梯广告的设置标准,包括音量上限、播放时段,并建立内容审核机制。推动《电梯广告投放管理规范》等相关规范的修订与落地,压实物业公司的直接责任,强化公共区域与设施的合法合规使用。同时,推动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切实保障业主权益,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 强化行业自律。广告行业协会应牵头制定电梯广告的内容准则与技术标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的广告商实施行业抵制。鼓励广告企业开发更具创意、更富审美、更尊重受众的广告形式,实现商业传播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创新技术手段。针对音量过高、“魔性洗脑”等问题,可引入实时监测技术,在广告音量超过设定阈值时自动调低或暂停播放;或开发个性化设置系统,允许居民通过手机App对特定广告进行关闭或静音。 推动收益共享。提升电梯广告收益的透明度,推动业委会与物业谈判,建立收益公开机制,确保广告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并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健全监管机制,引入第三方对广告内容与播放方式进行监督,对不合格广告行使否决权。
图据视觉中国 拓宽维权渠道。政府部门应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平台,对涉及电梯广告噪音、低俗内容等问题实现快速响应。可借鉴部分地区经验,将电梯广告管理纳入社区综合治理体系,由街道、社区、物业、业委会及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小组,开展定期巡查与评估。 归根结底,电梯广告之争,本质上是公共空间商业化利用与居民环境权益之间的冲突。上海大学生的“一键关停”行为,在法律层面或许存有争议,却无疑传递出一个信号:城市居民对公共空间自主权的意识正在觉醒。 解决电梯广告扰民、低俗等问题,不能仅靠个体的“仗义出手”,更需依靠制度的守护。未来的城市治理,应更加注重细微之处的民生关怀,让每一个电梯空间不再是单向的广告“轰炸场”,而成为尊重个体选择、平衡商业与公益的文明窗口。 来源:天府新视界 编辑:梅镕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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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国家广电总局局长曹淑敏:今年年底,省级卫视全面取消虚假医药广告
9月2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成效明显,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基本实现了开机看直播,取消了机顶盒开机广告,大幅压减了收费包,增加了优质免费内容供给。 无论是运营商还是网络视听平台,都优化了“自动续费”的订阅规则,通过“二次确认”、短信提醒等方式,把“自动续费”变为“自主续费”,原来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自动续费了,现在让每一笔消费都能够安心透明。同时,推动多个主体共同建设精品内容融合影视包,在不增加订购费用的前提下,实现“加量不加价”。 前期实现了机顶盒开机广告的全面取消,在这个基础上又取消了智能电视机的开机广告。到目前为止,93%的机型实现了开机广告的“一键关闭”功能,而且向用户提供了“永久关闭”服务。 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和规范管理,目前我国97%的省级电视台已经应用了AI技术,有力赋能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等各环节。正在修订《电视剧管理办法》等一批管总定向的规章制度,为行业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认真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部署,坚决防止过度娱乐化,坚决治理天价片酬,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今年年底省级卫视要全面取消虚假医药广告。
加强省市县三级资源整合,构建具有影响力的省级传播平台,每个省都对传播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广播电视台台内资源配置,推动广播电视台及其客户端、账号等一体化融合传播。 来源:长江朱建华(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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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案例】 中国广告词vs西方广告词
来源:微信分享 编辑:何璇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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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广电总局“打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会议,正式启动虚假宣传医药广告集中整治工作。
广播电视虚假宣传医药广告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广播电视媒体公信力,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 8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会议,正式启动虚假宣传医药广告集中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加强广播电视虚假宣传医药广告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明确,集中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2025年12月底前,以省级卫视频道为重点,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同步开展省级台地面频道、地市级台和县级台集中整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2026年6月底前,以省级台地面频道、地市级台和县级台为重点,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同时防止省级卫视频道问题反弹。 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局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采取切实举措,健全完善监测排查、督促整改、约谈通报、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各级广播电视台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主动谋求创新突破,确保取得让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集中整治成效。 虚假医药广告是危害巨大的社会毒瘤。它们不仅侵蚀着公众的健康与财产,更在无形中破坏着医疗秩序和社会信任。 误导患者,延误正规治疗—— 这类广告通常将普通药品、保健品甚至“三无”产品包装成“神药”,宣称能“根治”“无效退款”。患者,尤其是信息获取渠道有限、健康焦虑感强的中老年群体,容易被误导,轻信广告宣传而放弃或延误去正规医院接受科学、规范的治疗,导致病情恶化,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甚至危及生命。 给人民群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虚假广告推销的产品往往成本极低,却通过虚假宣传和名人代言等方式,以远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售。许多慢性病患者或重症患者及其家属在绝望中容易“病急乱投医”,不惜花费巨额积蓄购买这些无效甚至有害的产品,导致人财两空,家庭陷入经济困境。 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虚假广告推销的产品可能未经严格检验或审批,其成分不明、质量低劣,甚至可能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成分,长期服用则会产生严重副作用,加重原有病情,甚至导致新的健康问题。 破坏医疗秩序和市场环境—— 虚假广告通过夸大宣传和不正当竞争手段,挤压了正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的生存空间,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和药品市场秩序。 侵蚀媒体公信力—— 广播电视媒体作为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本应承担社会责任,严格审核广告内容。播放虚假医药广告,是对公众信任的严重背叛,极大地损害了媒体自身的公信力。打击和清除这类虚假广告,需要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媒体平台严格自律、公众提高警惕和辨别能力,形成全社会共治的局面,共同守护健康的传播环境和生命安全防线。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建立虚假宣传医药广告投诉举报机制,自8月8日起,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受理社会投诉举报。 各省广播电视局也将自8月8日起,在官方网站建立投诉入口,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大观众发现各级广播电视台播出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后,可通过以上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视听潮 编辑:何璇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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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谷歌非法使用安卓用户数据,被判赔超3亿美元!回应将上诉 据新华社洛杉矶7月1日报道,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陪审团对一起集体诉讼作出裁定,谷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非法收集、使用闲置状态下的安卓手机数据,用于个性化广告投放等目的,并使用户蒙受流量损失。该判决要求谷歌向加州安卓手机用户赔偿约3.14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2.55亿元)。谷歌方面回应称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满,将提起上诉。 诉讼材料。 经梳理,这起集体诉讼可以追溯至2019年,原告代表约1400万加州居民。原告在诉讼中指控谷歌对安卓手机设置了特殊编程,在用户未连接网络时,手机设备也会将数据传输至谷歌服务器并用于个性化广告投放等目的,此举消耗了用户付费购买的数据流量,使用户蒙受了经济损失。 判决结果公布后,谷歌发言人何塞·卡斯塔涅达(Jose Castaneda)在一份声明中称,公司强烈反对这一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 谷歌公司认为,其为用户提供的数据传输服务对于维持安卓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陪审团误解了这一功能,案件中涉及的数据传输行为是维持全球数十亿安卓设备性能的必要操作。在数据传输过程中没有用户受到伤害,其消耗的数据流量比发送单张照片还要少。 另外,谷歌公司还提到,安卓用户在设备使用期间已签署多份用户协议、隐私政策并确认了设备设置选项,同意了此类数据传输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不是针对谷歌上述数据传输行为的唯一诉讼。代表美国其他49州安卓用户向谷歌提起的另一起集体诉讼,将于2026年4月开庭审理。 来源:隐私护卫队 编辑:梅镕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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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顶端变深渊:反道德丑角成为座上客 顶端是靠新闻品质和新闻道德托起来的。反道德丑角成为座上客,顶端旋转180度,也就变成了深渊。
来源:微信分享 编辑:张家乐 |
【案例】
编辑:梅镕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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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遭欧盟指控广告违规,TikTok最高面临年营业额6%的罚款 5月16日,观察者网获悉,社交媒体应用TikTok周四被欧盟科技监管机构指控违反欧盟在线内容规则,其母公司字节跳动可能面临最高达全球营业额6%的罚款。 综合路透社和美国政治新闻网报道,欧盟执行机构认为,TikTok在广告库的设置和信息披露方面未能遵守《数字服务法案》(DSA)规定的相关义务,即发布一个广告资源库,该资源库旨在让研究人员和用户检测诈骗广告。 《数字服务法》要求在线平台加强打击非法和有害内容,并提供广告相关信息,而TikTok在此方面或“存在不足”。 欧盟科技事务主管亨娜・维尔库宁(Henna Virkkunen)在一份声明中称:“在线广告的透明度——谁付费以及如何定位受众,对维护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欧盟委员会表示,该公司未提供有关广告内容、目标用户及广告支付方的必要信息。去年2月启动调查后,已向TikTok方面发送了初步调查结果。 但此次认定旨在正式通知TikTok目前的合规问题,尚未构成最终结论。如果最终确认TikTok违规,欧盟委员会可能会作出正式裁定,并处以最高达其全球年度营业额6%的罚款。 按照此前The Information的报道,字节跳动2024年国际营收(TikTok为主)达到390亿美元,由此计算,这笔罚单可能高达23.4亿美元。 对此,TikTok发言人表示,公司“正在核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并继续“致力于履行《数字服务法案》的义务”。 发言人称,“尽管我们支持该法规的目标,并会继续完善我们的广告透明度工具,但我们不同意委员会的部分解读,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相关指导意见是通过初步调查结果而非明确的公开指导方针传达的”、“公平的竞争环境和一致的执法至关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TikTok是继埃隆・马斯克的X平台后,第二个因违反《数字服务法》收到欧盟委员会警告的平台。 来源:观网财经(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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