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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静:无根仪式——农村婚丧仪式的锐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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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6 18:1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欧阳静:无根仪式——农村婚丧仪式的锐变
发布时间:2011-10-03 09:10 作者:欧阳静 字号:[url=][/url] [url=][/url] [url=][/url] 点击:1282次
  摘要:仪式的主要功能是承载一系列有关生命意义以及人伦秩序的“道”,特别是那些与生死相关的婚丧仪式。也正是其载“道”的功能,仪式具有高度的稳定性与传承性。但是,当下农村的婚丧仪式正越来越趋于媚俗化、去伦理性和去神圣性,任何满足感观刺激的“好玩”、“热闹”东西均可以构成婚丧仪式的内容。村民并不关注仪式载“道”的功能及其所应该内涵的意义,从而使婚丧仪式处于无根状态,呈现出高度的随意性和变动性。本文认为,这种无根仪式的背后实质是村庄核心价值与文化信仰的缺失,是村庄文化自主性的丧失。

  关键词:婚丧仪式 锐变 核心价值 文化自主性

  人类学和民俗学的许多研究均热衷于描述与分析那些具有异域风情的乡村文化或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独特风俗,而对我们习以为常的或一般地区的农村婚丧仪式及其文化变迁缺乏关注。因为大多数人认为,即使在现代化的冲击下,乡村社会中礼仪风俗也只是在形式上与传统中国有所不同,其所内涵的核心价值,即一些基本的规范仍然能维持下来。比如丧事的仪式应该庄重而又肃穆,以表达对逝者的哀悼与追思;婚事应该喜庆而又不失礼节,以表达上天所赐的姻缘、父母的养育之恩以及新人对家庭、对婚姻的责任与忠贞。然而,近年来,我们在农村调查发现,衣着暴露、跳脱衣舞、唱流行歌曲的乐队已主导了丧事的仪式及其内涵。而婚事上的仪式更是变化无穷,成为人们追求“热闹”的时尚工具,用村民的话说,什么好玩就玩什么。人们似乎并不思考,也不在意仪式背后所应该承载的文化价值与生活意义,这种仪式的变迁不仅仅发生在形式上,而且在涉及仪式内核的价值与意义上。由于支撑仪式之核心价值的丧失,从而使本应该载“道”的仪式处于无根状态,呈现出纷繁芜杂的样态。

  一、农村婚丧仪式锐变的图景

  由于仪式承载着特定的文化价值与人生意义,是由一系列较为复杂的规范与行事准则构成,需由专门的人去习得与掌握,方能演绎与传承仪式所具有的内涵与意义。因此,有无懂得仪式规则的专门人土来主持仪式是衡量仪式是否具仍然具有核心价值与基本规范的重要标准。然而,如今许多农村地区的婚丧仪式缺乏专职的仪式主持者,即使是原本充满禁忌的丧事仪式也可以由逝者的家属任意安排。婚礼仪式的主持者则大都是些青年人,其主持的主要标准是“能不能把婚礼搞得好玩、热闹”。而那些“热闹”方式变化不定,“都是主持人脑子里随时想出来的”。如果主持者能在婚礼上想出众多“好玩”的花招,以博取众人的欢笑,那么他就是被认为是个成功的主持者。

  如果婚丧仪式没有专职且固定的主持者,这说明构成仪式的内容和形式缺乏基本的价值规范与禁忌,可以随意变换,任意选择。比如,近年来,一些农村的婚礼出现以取笑公公婆婆为对象的结婚仪式,当地人称为“灰公醋婆”。即,迎媳妇的那天,公公和婆婆都被打扮成了小丑,公公身穿红色的戏服,背上插着一支耙(暗指耙灰),脸和下巴都画满了墨汁,头戴一顶圆锥型高帽,高帽的前端写着“今天我结婚”,高帽的两侧各插着一面小纸旗,分别写着“加油”和“努力”。婆婆胸前挂着两个醋瓶子,脸上涂满了胭脂,头发被束到了头顶,用红带扎成了两束,像两朵大红花,远处一看,既像影视作品中拉皮条的老鸨,又像马戏团的小丑。一路上,婚礼的主持者和新郎的亲朋不断地“恶搞”:要求公公脱鞋,赤脚背媳妇,而后又要求公公从外到内地脱衣裤,直至差不多是赤祼背媳妇。总之,公公脱得越少便越能引发笑声,越能产生“热闹”的效果。媳妇背回家后,取笑公公和媳妇的戏剧也进入了另一个高潮。主持人拿着一个簸箕戴在公公的头上,要求媳妇拿着一根棍子敲打公公头上的簸箕,边敲边问公公:“响(想)不响(想)?”公公则要求答“响(想)”。随后,主持人要求媳妇往公公脸上抹雪花膏,每抹一次,媳妇也要问公公:“香(想)不香(想)?”,公公同样要回答“香(想)”。婚礼的最后一项“搞笑”的内容是公公和媳妇互换礼物:公公送媳妇一根萝卜,媳妇送公公一只麻将牌中的白板,从而引起众人的狂欢。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礼物是主持人为了“热闹”特意准备的。

  据村民介绍,这种“灰公醋婆”的婚礼仪式是1999年左右从城里传到集镇,再由集镇传入村庄,在之前,该村的婚礼仪式仍然是传统的形式。一位在集镇做生意的村民是该村第一位“背媳妇”的人。当时,村民觉得“好玩”,于是也纷纷效仿。用村民的话说,“什么好玩就玩什么”。一些村民认为,“现在公公背媳妇也不好玩了,因为大家都背,看多了,就没意思了,过几年肯定会换成更有意思的形式。”

  不仅婚礼仪式追求感观刺激与“好玩”,原本颇为庄重肃穆的葬事也成了人们追求“热闹”与“好玩”的工具。大约1990年代未,农村地区开始兴起了雇请歌舞队和专职的哭丧者。刚开始时,乐队和专业的哭丧者着实产生了“热闹”的效果,吸引了不少观众。但由于其表演相对文明,除了唱一些流行歌曲外并没有其他“好玩”的成分,因此“越来越没人看”。丧事仪式于是发展到了如今的跳脱衣舞、唱黄段子以及表演极为下流动作的形式,以获取台下男女老少的笑声。正如一位老家在中部农村的打工者所描述的那样,“最近几年,我们那里还兴起了一种很另类的唢呐文化。遇到红白喜事,基本上都会请一个唢呐班子到家,谁家不请,就没面子而被瞧不起。在我的小时候,唢呐班子吹的是真正的唢呐,有好多种乐器,都卖力地演奏。而现在,这些唢呐班子都会请一个女人,年龄一般都在30岁以上,到晚上的时候,就会浓妆艳抹,登台唱一些黄色小曲,说一些低俗笑话,然后和一个搭配的男人打情骂俏。基本上都是围绕着“性爱”为主题。有些时候,还会玩脱衣舞游戏。台下的看客,有大人,有孩子,有老人,有男人也有女人,遇到精彩处,都齐声叫起好来,或高喊着“脱啊、脱啊、脱啊”。即使是丧事,也会有这样的演出,无论是亲人还是村人,脸上都看不到一丝的悲伤。若不脱,众人都会说这个唢呐班子不行,不过瘾。”[1]

  二、无根仪式、核心价值与村庄文化自主性

  绝大部分村民并不认为那些追求“好玩”的婚礼仪式是伤风化俗的表现,也不认为在葬礼上的跳脱衣舞有何不妥。相反,他们认为,这些从外面特别是从城市里传来的“新做法”代表着“文明”与“先进”,是社会进步与开放的表现。而村庄以前的仪式与习俗则代表着“封建”与“落后”,是“没有赶上潮流”的表现。此外,我们在农村调查发现,不仅仅是婚丧仪式的“新做法”被村民视为现代文明的潮流而被追赶着,而且一切来自“外面的”和“城里的”文化,似乎都被视为代表着文明与先进社会的发展方向,都很容易被村庄、被村民所接受。比如,在我们所调查的湖北A村,该村的一名妇女于1994年去发达地区从事性服务工作,是该村从事该行业的第一人。据说,她那年回村时,不光打扮得花枝招展,而且是坐飞机回省城,然后从省城打的回村庄。她的这种派头,令不少村民羡慕不已。在之后的10年间,在这个妇女所在的村民小组内,至少有10个妇女跟随她外出从事性服务。奇怪的是,对于这些妇女,大部分村民持宽容的态度。不少村民认为,“现在的世道是笑贫不笑娼”,“你要是有钱,别人就会把你看得贵重些,至于你做什么,那都无关紧要”。换言之,在妇女的“跟随”和村民的宽容背后,有一个更为关键共识,即“社会发展的形势就是如此”。[2]在村民眼里,即使外出从事性服务,也只是追赶潮流的一部分,是符合金钱至上的“社会发展形势”。既然是“社会发展形势”,当然就可以“跟随”,就应该宽容。

  当村庄容易在“社会发展的形势”中随波逐流时,说明村庄缺乏一套评判是非好坏的内部标准,也即本文所说的核心价值或基本价值规范。关于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是“文明”什么是“封建”,村庄内部没有一套自我评价的体系,即村庄缺乏“文化自主性”。[3]而村庄缺乏核心价值体系的背后是村庄信仰的缺失。我们湖北A村调查时发现,上至80岁的老太太下至几岁的小孩,都不相信世上有鬼神的存在。一位76岁的老太太说,“如果世上有鬼的话,那些自杀的老人怎么不变成鬼把她不孝的媳妇搞死?”由于不相信鬼神的存在,当地人不过鬼节,不敬神灵,不拜祖先。我们也看不到祖先的牌位和老人的遗像,村民只在亲人去世后的头两三年上坟,之后便不再上坟,因此,许多人找不到自己爷爷的坟地。此外,村民认为烧香拜佛、敬菩萨都是迷信活动。总之,我们在这些村庄找不到任何一丝可被视为“小传统”的痕迹,绝大部分村民只相信现代科学,几乎没有任何东西是值得村民和外来人畏惧的。这与我们在江西宗族性村庄调查时的感觉截然不同。比如,笔者在江西左村调查时总怀着一种敬畏感,生怕会触犯当地的一些禁忌。因为一棵普通的树或一块很不起眼的石头就有可能是当地的村神。特别是在祭祖、游神和鬼节期间,外来人必须小心冀冀地遵守那些规矩,因为那些规矩都是与“风水”,以及宗族未来的兴旺发达密切相关。左村村民对那些能沟通阴阳两界的祖先牌位、遗像和坟墓都表现出绝对的敬畏,因为他们对鬼和神灵的存在深信不已。此外,专门承载村庄红白喜事仪式的宗祠是如此地威严、神秘,使外人不敢接近。由于婚丧仪式的禁忌颇多使普通人很难掌握,必须由专管仪式的“斯文”主持。为了避免在仪式上出现任何差错,“斯文”必须精通整套仪式的所有细节。

  显然,与那些只相信“科学”、且追赶“好玩”、“热闹”的村庄相比,江西左村的村民是“封建迷信”的代表,但正是这些“封建迷信”构成了村民的意义世界以及村庄信仰的基础。而村庄的核心价值与文化自主性也恰恰建立在这些“封建迷信”之上。更为重要的是,左村的婚丧仪式内涵着这些“封建迷信”所承载的关于生命的意义和人伦秩序,而不是单纯地为了“热闹”。从民俗学的意义上讲,仪式的主要功能是为了承载一系列有关生命的意义以及人伦秩序中的“道”,特别是那些与人的生死相关的婚丧仪式。但是,当村庄核心价值与基本信仰缺失之后,村庄便丧失了其自主性。仪式只是人们简单地追求“热闹”的工具而已。村民并不关注仪式“载道”的功能,并不在意构成仪式的内容所应该内涵的意义,也不追问那些“好玩”和“热闹”的仪式方式有何不妥。

  也正是因为仪式失去了其载“道”的功能,构成仪式的内容才会变换的如此之快,并变得越来越媚俗,越来越去伦理性和去神圣性。村庄被“潮流和时尚”裹挟而行,一切外来的东西如此容易地被效仿、接受。用村民自己的话则是“流行什么就玩什么”。并且,婚丧仪式中的“新潮流”越来越公开地表演着与“性”相关的内容,似乎一切与“性”有关的玩法就越能吸引眼球,就越能产生“热闹”的效果。

  三、核心价值缺失的文化困境

  布罗代尔在《文明史纲》中认为城市是体现文明最明显的外部标志。[4]事实上,关于什么是“先进”,什么是“文明”恰恰被城市社会及其生活方式所定义的产物,是被城市商业资本运作现代传媒所建构的产物。并且,这些产物往往是以追求感观刺激为目的的商业文化和娱乐文化。这种文化通过广告、现代传媒不断吸引人们的眼球,刺激人们的大脑,从而成功地塑造着关于“现代”、“文明”和“先进”的文化概念,并最终成为主导整个社会的支配性文化。当这种支配性文化通过人口流动和电视下乡,迅速地侵入乡村社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村民的文化观念时,那么,由电视引导的“时尚”日益成为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定义。[5]

  当然,当这种支配性文化进入村庄时,村庄由于其本身结构的差异性,对接受支配性文化的速度以及改变其内生文化的程度会有所不同。如果村庄内生的价值信仰基础比较深厚,村庄的文化主体性则比较强烈。在这种村庄,关于什么是先进和科学,什么是落后和封建,村庄有自己的定义和解释体系,而不容易被外部所建构的“科学与文明”引导着。也就是说,如果村庄有其核心价值与基本信仰,那么任何“新潮流”进入村庄时,都必须保持其应有的底线,而不至于赤裸裸。因为村庄内部的价值规则与文化信仰会对现有的仪式产生敬畏感,会对外来的“潮流”进行过滤和重新定义。但是,如果村庄丧失了核心价值体系与基本的文化信仰,那么村庄便缺乏主体性,必然会被外来文化所支配,被“潮流”所牵引,那些由支配性文化所定义的价值标准就更容易成为村庄评价事物的标准。因此,那些来自电视上和城市里的“现代文化”被村民认为是代表“文明”、“先进”和“科学”的发展方向。而村庄中所残留的文化传统碎片则都被认为代表着“封建与落后”,应该被外来的文化所替代。

  事实上,不仅支配性文化在不断地构建“文明”和“落后”的内涵,而且城市和乡村本身也在从地理、政治和经济等各个纬度构造着中心和边缘,先进和落后的文化格局。因此,无论村庄内生的文化信仰有多深厚,村庄的自主性有多么强大,在城市文化支配乡村文化,商业文化支配民俗文化的权力格局下,“文明”最终会消灭“落后”。但在“文明”消灭“落后”之时,我们需要反思的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明”?我们拿什么来定义“文明”?由谁来定义?“文明”的根基何在?如果“文明”失去了其生长的根基,那么承载“文明”的仪式必然会找不到根基,从而丧失底线,一步步走向媚俗化和去神圣化。由此,婚丧仪式上的表演,才会按照“好玩”和“热闹”的娱乐逻辑,越脱越少。在不久的将来,脱衣舞也可能会被人们觉得“越来越没意思”,将可能发展成祼舞或其他更为低级、更媚俗的形式。如果事实果真向这样的方向发展,这难道便是中国农村婚丧礼俗发展的方向?是乡村文化前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贺雪峰于2002年在江苏调查时便发生在葬礼上跳脱衣舞已是当地的时尚,参见贺雪峰:《新乡土中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2]参见申端锋:《中国农村出现伦理性危机》,《中国评论》(香港),2007年3月。

  [3]陈春生:《乡村的文化传统与礼仪重建》,黄平主编,《乡土中国与文化自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178页。

  [4]费尔南·布罗代尔:《文明史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冯棠等译,第37页。

  [5]欧阳静:《农民如何选择电视》,《华中科技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6期。

注释  
[1]《打工者谈农村》,《中国青年报》,2010年,9月8号。




来源: 《党政干部学刊》 | 责任编辑:邵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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