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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的那些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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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4 13:2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久前,有朋友在微信朋友圈推荐一条有关新冠疫情的新闻报道,说记者“突破阻碍,老总们反复修改”。我留言问:“为啥修改?修改什么?”他回话说:“亏你还在公安报上过班,报纸上的文章哪篇不修改?”我不知道他是故意不理解我的意思还是什么,只好不再回复,让他得胜回朝。


  我没有学过新闻,甚至连新闻培训班也没有进过。虽然很早就读过一些新闻方面的书,1984年就曾在一家小报做过一年的编辑记者,后来又在另一家小报做了十多年编辑记者直到退休,此生也不知写过多少消息通讯之类,不知编过多少版面,但对新闻却始终不“感冒”,几乎没有一点热爱之心。虽然如此,毕竟在新闻单位待过,毕竟与新闻媒体打过很多交道,对新闻(严格说来是中国新闻)的一些名堂也略知一二。


  事实上,只要在报社呆过的人都知道,一个稿子反复修改,特别是老总出面来修改,说明这个稿子关系重大。所谓关系重大,当然指的是政治意义,修改的往往就不是语句不通,更不是错别字之类,而是内容,包括所谓的提法。新闻的内容是事实,如果事实不是真实的,或者是有出入的,说明记者采访有问题,写稿不合格,就应该打回去,甚至可以让记者重新去采访。由没有去采访的老总来反复修改,修改出来的稿子很可能就改变了事实,事实就可能变得不那么真实,或者其真实度就可能下降。可是,这却是中国新闻的常态。也就是说,越是重要的新闻,报社老总越重视,越可能修改,修改后的真实度就越可能下降。


  还有提法,涉及到对新闻事实的定性和评论。中国的报刊都是党的喉舌,都必须把政治放在第一位,这就是所谓的新闻的党性原则,任何一家新闻单位,任何一个老总,都一点不敢马虎,甚至都不能有一点疏忽。老总承担着政治责任,当然就站得高看得远,修改稿子更多的涉及到提法,又特别要防止相关的提法触及敏感话题或敏感事件。为了顾及提法,相关的新闻事实该突出的就要大力突出,该遮掩的就要想办法遮掩,该隐藏的就要尽力隐藏,该删去的就一定要删去。我问朋友的其实是这个问题,他不相信他没有理解。一般来说,记者要突破的阻碍,大多是当地政府的阻碍;老总要修改的,很可能就是当地政府所以要阻碍的某些新闻事实。中国至今没有新闻法,新闻都是党的事业,都必须接受党的宣传部门的管控。一位在新闻媒体工作几十年而且当过老总的人,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


  我在公安报最先是做审读,也就是大校对。那年单位上让我们去弄职称,我本来有个工程师职称本本,只是转,也要考考。面试考我的是晚报刚退休的老总,他知道我是审读,就问我审读审什么。我说:“一审政治有没有问题,二审事实有没有出入,三审版面安排恰不恰当,四审与其他稿子有没有矛盾冲突,五审文字标点之类是否存在差错。”他对我一顿好夸。事实上,老总修改稿子,修改版面,也是按这“五个审”的顺序来安排的,岂能与一般修改文章相比!


  这只是中国新闻界的一个很小很小的问题,且不论,最严重的是“编”。我到公安报后,跟着一个姓田的老记者学。他是部队转业的,给我讲过部队怎么搞新闻。在部队,过了一段时间,或者首长突然想起了,于是就把能写稿的人召集起来,先是集中学习,搞清楚上级最近在想什么,叫做“吃透精神”。例如开了党代会,就要学通学透文件精神,从文件中去找新闻点;例如上级有了新提法,就要彻底理解新提法的含义,把其作为新闻点。然后,根据新闻点去找典型。如果典型与这个新闻点不相符合,那就要靠写稿的人去“挼”,让典型靠上这个新闻点。“挼”得好,写稿的人就可以立功受奖。其实,大多数新闻单位的所谓“新闻策划”也如此,可能形式有点不同,本质上却没有区别。


  也有相反的。万州有个派出所是多年的红旗派出所。有一年,市公安局想通过宣传这个典型在全国露一下脸。负责宣传的政治部副主任先让作者从爱民角度来写,过了几天又让作者从讲政治的角度来写,再过了几天又让作者改成从三峡移民角度来写。幸好那作者聪明,反正是那个稿子,把标题改一下,把前言、后语和连接段落、过渡段落改一下就交卷。不过。那稿子最终还是报废了。作者把前因后果告诉我,我如今还记得他那一脸苦笑。


  当然,绝大多数新闻并不是“编”出来的,可能也有事实。某省遭遇大灾,粮食普遍减产,该省有那么一两个县躲过灾害,获得丰收。中国新闻都是报喜不报忧的,为了鼓劲,就要大力报道那一两个丰收的县。于是,全国人民都认为那个省今年是大丰收了。去年疫情初起,口罩奇缺,某社区免费向群众发放口罩,成为新闻,受到赞赏。我仔细一看,原来每天只发放5个口罩。想想一个社区少则几千人,多则一两万人,5个口罩占社区人口的多少分之一?即使是作秀,可能也要让人啼笑皆非吧?在新闻行业,这叫“个别掩盖整体”,个体真实,整体虚假。近年来,中国的新闻行业往往把灾害当作喜事报,其原因就在于此。


  即使是国际新闻也如此。这样大一个世界,各种各样的人都有。如果选择性报道,那么我们听到看到的或者都是一片光明,或者都是一片黑暗。社会学中有“幸存者偏差”,统计学中有“沉默的大多数”,心理学中有“非自觉表达”。特别是如今自媒体发达,任何一个事件,张三说好,李四说坏,说好说坏甚至尖锐对立,已经成为常态。谁要借助网上评论来作为自己获得支持的证据,往往正好说明他的意见可能并没有多少人支持。如果对新闻没有这样一个根本的认识,新闻对我们认识世界、评论世界可能就没有多大用处,甚至可能还有害处。


  我是1996年进公安报的。进来不久就听说,不少人写案侦通讯都发了财。一篇几千字的稿子,一稿多投,仅仅只是稿费,少则几千元,多则一两万。那时我又差钱,把那些稿子拿来看了看,多多少少就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了。只要有那么一个事,适当想像一下,合理虚构一点,将不圆范的编圆范,把说不通的弄通畅,让故事更精彩,让情节细节更吸引人,特别是与性相关的,更要离题万里。反正涉案的人已经抓起来了,他又看不到你写的东西;即使看到了,他也找不到申诉的地方;往他身上再泼一些污水,他也没有办法。当然,如果污水拨错了,对方找上门来,也可能增加点麻烦,运用点公安系统的资源,大多也能按住,最多道个歉、赔点钱就能完事。不过,我却没有学会那“一回事”,或者是不愿意或不屑于那“一回事”,我极少写那种“有盐有味”的案侦通讯。


  不仅文字新闻如此,电视新闻也如此。抓捕犯罪嫌疑人,没来得录像,或者录像不精彩,就逼迫犯罪嫌疑人配合,重新再演一遍,以致不少犯罪嫌疑人都说:“第二次弄得我一身好痛。”每每在电视机上看到那样的场面,我敢说那大多都是“演”出来的。


  正因为多少知道一点新闻的操作流程,或者说多少知道一点新闻的内幕,不管是看报还是看电视,不管是什么新闻,我都抱一个将信将疑、半信半疑的态度。对网络上那些自媒体,对那些翻墙传进来的外国新闻,更是抱这样的态度。有时候,让新闻“飞”一下,看是否有人出来“辟谣”,看是否有不同角度的报道,看是否有新的说法或提法,往往是必要的。有时候,官媒体与自媒体各执一辞,甚至完全相反,更要小心,不能不加分析就匆匆相依于某一方。大多数情况下,要找出双方都可能存在的漏洞,要综合双方的说辞,自己去探寻真实的事实。如果这样也不能确定,那就让新闻再“飞”一段时间,甚至“飞”他十年二十年几十年,历史总会揭露真相的。我喜欢看一些揭露历史真相的书籍和文章,这也是原因之一。面对当今这个世界,我们没有一点警惕性,没有一点辨别力,很可能就被某些新闻“骗”了,就被那些记者编辑和直播的网红左右了。这或许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持有的态度,都应该采用的方法。为了防止被骗,我们也只能这样。这虽然叫人有些无可奈何,我们却无法改变,只能私下苦笑苦笑。


  虽然我天天都要看新闻,但至今不喜欢写新闻搞新闻,这或许是其中一个原因吧。




来源:李正权 重庆乱弹

编辑:古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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