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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美军的“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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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6:43: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点军校为什么把“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纳入道德哲学必修课呢?

  1992年东西德统一后,著名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在柏林法庭开审。法庭上,四个曾经是柏林墙的东德守卫接受审判。辩护律师声称,这些年轻的士兵是执行命令的人,他们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

  然而这一辩护并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因为类似的辩护已有先例。早在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各国政府就达成共识:不道德的行为,不能藉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

  柏林法庭最终判决:开枪射杀人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并且不予假释。为此,主审法官发表了下面一段司法史上的名言:“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一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家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

  正是基于这类沉痛的历史教训,西点军校才把“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纳入了其道德哲学必修课。也就是说,当命令与良知发生冲突时,身为军人的西点毕业生们理应选择的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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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6:44:05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6:44:20 | 只看该作者
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6:44:40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没有这一说。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哪国都不例外,否则还怎么打仗?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6:45: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
---看到我们那个冲上前射杀拿小刀“劫持人质”的青年得媒体一致的到欢呼而没有一个人哀痛的时候,我没有思维了。,
6#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0 16:46:04 | 只看该作者
前不久爆光的那个驻伊美军武装直升机屠杀记者,平民,医护人员的视频贴那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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