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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培云:每个村庄都是一座圆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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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1 12:4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12-10

以下是培云写在《中国新闻周刊》上的专栏文章,谈当下的暴力拆迁与圈地运动。

——思想国评论(www.21pinglun.com

小时候上历史课,读到圆明园一节时,听到有那么多的国宝被英法联军抢走,流落海外,难免和大人们一样有一种羞耻感。不过,对于一个乡下孩子来说,这种羞耻感,必须配合大量想象才能完成。毕竟,你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些珍宝,更不知其价值几何。只是朦朦胧胧觉得世界不应该是这样的弱肉强食。正如你放了几年的牛,不能他说牵走就牵走。人不能被人欺负至此。

及至年长,多读了些书,有了些阅历,明白了些因果与事理,这种羞耻感便开始兵分两路:一路继续问罪强权,谁有枪也不能耍流氓;另一路则开始问罪这个民族——几千年的文明,何以虚弱至此?而且,后一羞耻感更为关键。如马戛尔尼当年到中国之发现:传说中的“中央帝国”,不过是一个傲慢的皇帝带着一群势利的臣子,固步自封,守着一个“伟大的废墟”而已。而圆明园,在几十年事真的被一群外来流氓化为废墟了。

我们无法回到真实的历史场景之中,有关历史的叙事也只可能是对历史的断章取义,仅取一瓢饮。而在通常情况下,这一瓢也是“宏大叙事”的一瓢。所以在中国你会看到,绝大多数历史书都不忘将“火烧圆明园”视为国耻,却很少有人取样民宅,具体描述某家人被侵入、被抢劫、被损毁的过程,更不会为被毁的民宅设立一个废墟纪念馆。它们只属于一堆数字,它们的意义仅在于注释这个国家当年如何破碎,而非重申民众的住宅权利,需要在现在和将来得到彻底保护。

火烧圆明园在后来上升为国耻之象征,同样暗含了“废墟伟大化”的过程。一件普通的文物,因为曾经在圆明园中停留,在今天的拍卖会上价值连城,实在是拜“伤疤经济学”之所赐。有爱国者甚至提议国家应该动用财力收复圆明园流失的文物。对此只适于陈列的“瓷器爱国主义”(Porcelain patriotism),我是很不以为然的。

就耻辱感而言,在一百多年前的“家天下”模式下,最该为圆明园被烧感到羞耻的当是满清王族,而非那些一辈子也没有机会踏进皇家园林的黎民百姓。对于后者而言,最真实也最具体的耻辱是,他们祖祖辈辈交不尽的皇粮国税,多被用于圆明园等皇族休闲娱乐事业或者用于统治人民、建造监狱,而不是保护他们的权利。

在此意义上,我认为保留圆明园废墟的价值应该在于对公平正义的呼唤,而不在于铭记耻辱。只是把圆明园当作耻辱来记忆的国家是没有前途的,因为这既不能明辨过去,也不能担当未来。同样,如果以收购流失文物来“洗刷国耻”,更未免天真。毕竟,过去不会因为“瓷器爱国主义”而发生任何改变。

据说,当年英国的马戛尔尼、斯当东使团初访中国时的一个印象是,“所有高大的建筑都是公家所有,或者里面住的是高级官员。继承祖辈巨额遗产而又没有一官半职的人都只能偷偷享用其财富。”如此动用国力民财“洗刷国耻”,无异于又要回到修复“高大的建筑”的老路上去。回想历史的前因后果,有爱国心者若真要“洗刷国耻”,与其花几亿元从国外买回一件“伤疤文物”,不如将这些钱投放于社会建设,为保卫每一个国民的具体权益而战。

英法两国曾经打过百年战争,冲进圆明园时却是手挽着手,连个“拆”字都没有写,便将圆明园毁了个精光。雨果笔下的这两个强盗不复在今日中国存在,然而体现弱肉强食的暴力,并没有在这片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城里的老建筑以及有着悠久历史的村庄。在欧洲,许多人仍住在几百年的民宅里,而在中国城市已经很少能看到有七十年历史的房屋。在变化缓慢的乡村,过去由几代人盖起的大宅子,不是毁于战火,便是毁于建设。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始于1991年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竟然会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的荒唐规定,就好比在战争年代里宣示“永不停战”。

2010年10月的一则新闻:在广西北海市,数以百计的武警、公安等政府人员近日将仍有70多户拒迁村民的白虎头村封锁控制起来,准备强拆。村民则闭门不出防止被抓,有些还准备汽油弹以备自卫。此前,由村民直选的村委会主任许坤被当地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逮捕。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许坤之所以身陷囹圄,更大可能是他带领白虎村村民抗拒强拆,为寻求声援,他成了网民眼里“发帖最多的村委会主任”。在有关当局看来,抓了许坤,拆迁的障碍也就扫除了。

这样的新闻让人叹息。从历史到现实,这个国家真是挫折无穷,刚刚开始的一点建设,总是被一些暴力中断。远说有宋朝,近说有民国。即使没有外敌入侵,内部也会流行“只许我建设,不许你建设”的暴力逻辑。而暴力拆迁最可怕的是“我们在创造未来,而我们的创造没有未来”。许多地方为了所谓的发展,现在又搞出了将“逼进城,打上楼”的征地运动。

走进中国屈指可数的几个古村落,流连其中,你知道这个国家已经失去了多少宝贵的东西。只要你不以拍卖会上的价格以及国家主义来称量世间万物的意义,同样不难发现,每个村庄的价值就是一座圆明园,甚至高于圆明园。

在此仅从经济与情感来看,这也是农民抵抗暴力拆迁、征地的两个主要理由:

论经济,对于一个农民而言,圆明园再有价值也可能是一文不值,甚至是一个负数,因为圆明园里有农民的血汗钱,而他们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一点好处。相反日夜与之相伴的土地与房屋,却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论情感,一个人热爱生养自己的家园与土地,不在于它是否富饶,不在于你有多大成就,而在于你在那里度过了流金岁月,你还可能回来,因为那是安顿灵魂的所在。

试想,即使像华盛顿那样能够带领美国人宣布独立的开国英雄,如果晚年回不到故乡的葡萄架下,他将是何等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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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1 12:48:06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1 12:48:44 | 只看该作者
都是为了某种利益。文化大革命是为了政治利益。大拆迁是为了经济利益。大拆迁的核心利益是夺取土地。土地成为最大的肥肉。与此相伴随的还有农村的强制征地,也是为了夺取土地。第一,拆你房子,评估(补偿)用的是计划价格(多年前的价格,美其名曰评估指导价格),让你买房用的是市场价格(真实价格)。计划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一般不及市场价格的一半,采用货币补偿,被拆迁户所得款项根本无法购买同类地段的同面积房屋,仅此一项,就可以说,拆迁的本质就是一场掠夺。第二,拆掉平房,建成几十层高的楼房后,每平米土地增值几十倍,增值部分基本上被开发商全部吃掉,被拆迁户(原来真正的房产所有权人和70年土地使用权人)只能靠边站。第三,被拆迁人若选择回迁或安置房,则回迁房或安置房的建筑面积普遍较大(但出房率低,即公摊面积很大,极不实惠),多出的差额部分执行市场价格,对多数被拆迁户而言,必须补相当大的一笔资金才能实现回迁或调换,再加上通货膨胀背景下过渡期的租房费用和将来的装修费用,无形中大大增加被拆迁户的经济负担。第四,回迁房或安置房多数为电梯楼,被拆迁户原来多数住平房或低层楼房,没有物业费、供暖费,更不用交电梯费。农村房屋,自己有水井的,连自来水费都不用交,还能种菜吃。有些平房,还能开个小卖部,出租几个南房、厢房,挣点收入,赖以活命。回迁到电梯楼后,杂费丛生,生活成本会大幅度上升。第五,如果原址在城市的黄金地段,原址很可能变成商业项目,被拆迁户就无法回迁,要么被迫选择接受低标准补偿,要么被迫选择往往位于郊区的安置房,而住在郊区,必须得承担高昂的时间成本、交通成本,工作和生活十分不变。客观上,等于自己的生活和地位就被边缘化。鉴于这五个因素,难怪无数被拆迁人闻拆色变,忧心如焚。不平等的、非自愿的交易是一个零和游戏。有人占了大便宜,就一定有人吃了大亏。没有大便宜,没有暴利,开发商是不会穷凶极恶地进行拆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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