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766 白雪
自由与责任 在同学那里借来了《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这本书被誉为传媒界“社会责任理论奠基”的总报告。对于一个新闻专业的学生,这本书的意义是非同小可的。时间比较短促,我没有认真的句句深究,在此,仅是浅浅的谈一些我的感受。 本书开篇第一章第一句话便开门见山的写道,本委员会打算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新闻自由是否处在危险之中?我们的答案为:是的。刚刚看到第一句话,我便有了些许体会,就从我国现在的情况看来,新闻自由确实是处在危险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也知道了有一个名词叫做
“因言获罪”,新闻从业人员的政治敏感度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有网名戏称,我们生活的国度是世界上的一朵奇葩。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任何现代政府——自由派的或是别的什么的——在思想观点的领域都处在一种特殊地位上;政府的稳定性在批评者面前是脆弱的,它与批评者的技巧与劝服力成反比。都说,报纸是政府的喉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看出,政府对报纸的限制。就我国而言,许多机关报刊都是一片赞歌,一幅大好景象,这也就说明政府渴望通过报纸,甚至是新闻界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观点与形象,使之进入到公共的意志之中。因此,宪法《第一修正案》发起人的目的是防止政府干涉表达。杰斐逊有言:若由我来决定我们是要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这里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到,表达自由的唯一严重障碍是政府的新闻检查制度,我们都知道有的新闻是“有而不报”,这后面所隐藏的原因不得而知。“没有政府的报纸”也仅是一个理想的境地,至少在我国我认为是很难达到的。再就是新闻界内支持其发展的广告业的制约,这让许多报纸和电视都生存在广告的田地之上,充斥着大量的广告用语,暗暗的在对公众进行一种推销。不难看到,类似于《华西都市报》、《新潮》一类的报刊,里面有近有一半的广告。不过,新闻界总是要依靠这些才得以生存,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闻界的自由。 上面所说到的,都是我关于自由的感慨。其实此书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关于“抢新闻与煽情化”。书中提到,记者所说的新闻,是指最近几个小时内发生的能引起消费者兴趣的事情;而兴趣的标准是:新近性、接近性、争斗心、人情味和新奇性。然后,有兴趣的事情并不是时时都有的,而新闻从业人员又要去采集新闻以供报道,这便促成了假新闻的产生,不少离奇的新闻开始层出不穷,报业或电视台开始以这种虚伪的方式来赚取销量或是收视率,其实这就是一种对公众的忽悠。连央视天网栏目也爆出了“央视苍井空”,真不知那一期天网栏目所报道的事件,是不是栏目自我杜撰出来的,这当然涉及到新闻界负责与否的问题。乔志峰曾在《总要一些新闻让我胆战心惊》这篇帖子上写道:现如今的新闻是多么的光怪陆离、出人意料啊,你在看到之前,绝对想不到世界上居然会有此类“神秘事件”存在。有的新闻幽默得一塌糊涂,比如“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比如生出私生女是“因同情而捐精”;有的新闻比《金瓶梅》还活色生香,比如某局长的工作就是“喝酒赌博玩小谭”,比如某贪官的情妇居然是“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十大女杰”……我不知道这些新闻是不是因权力的压迫和利益的诱惑而歪曲了事实,在这其中,我们确实看到了新闻界存在的不少问题,责任二字在一切现实利益的洪流中逐渐被湮没。我也曾了解到,有的记者蹲点拍摄雨天行人摔倒的场面,这是敬业吗?还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我无从知晓,只是希望自己在走进新闻行业后不成为这样的人,这种做法就是在竞争激烈的新闻界中抹杀掉本应有的恻隐之心,而新闻界本身就应该在极大程度上代表公众的利益。责任二字,重于泰山。自由与责任之间的关系本就是相辅相成的,超过了自由的限度,责任也就开始随之淡然了。 此书在最后给出了很好的建议,政府该怎么办?新闻界该怎么办?公众该怎么办?给予了之前提出的问题一个很好的答复。不过,当我看到被封的新闻,被删的帖子,失望之感便从中来。我想,等再读第二遍,应该会有更深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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