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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肖淑娟新闻日志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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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2-12-16 15:56:38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交朋友

每个人都需要朋友,我相信例外的人很少,友情是我们人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常常和亲情爱情并列出现,甚至有时候我们会愿意放弃一些其他的感情和所得只为了保全那一份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的感情。

我们需要朋友,不管是忘年交、莫逆之交、红颜知己、闺蜜还是其他各种各样名称的友情。有了朋友我们的生活才会更鲜活生动,我们的感情世界也更丰富。也许这是我们交朋友的原因之一。

可越来越大,我听到了另外一个原因,一个更加功利化的原因。交朋友是为了今后的发展。很多大人都这样告诫我:“上了大学要多交朋友,以后他们都是你的人脉资源。”我知道,他们说的话并没有什么大错,如果我出口反驳,他们一定会摇头说我还太小,没有经历过社会的磨练才会说出这么单纯的话。

说我幼稚也好,我还是觉得在这样一个“拼爹”“拼车”“拼房”的社会,我们如果还要“拼友”,未免对自己太过于残酷了。至少我需要的是简简单单纯纯粹粹的友情,至于它带来的附属品,不论是好的坏的,如果我是真心地珍惜这个朋友,我自然会义不容辞承受。

如果每结交一个朋友都是为了为自己以后的发展做积累,为了给自己的事业打基础,为了一些不是单纯的“想和Ta做朋友”的理由,未免也太可悲。

42#
发表于 2012-12-16 16:14:07 | 只看该作者
不怕的人的面前才有路

上人生的旅途罢。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的面前才有路。——鲁迅

初上专业课,老师没有讲新闻专业的前途有多光明,而是浇了我们大一新生很大一盆冷水。我们的大学并不是出类拔萃的名校,而且是一所工科学校,我们的学院在这所大学里只是一个小学院,没什么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没什么钱,我们的专业因为我们的地理位置而不具优势,并且,也很穷。他描述的前途简直不能更加灰暗了,这盆冷水浇得相当成功,直到现在,一学期快要过去,我们还经常说起开学时他的那些话以自嘲。

是自嘲,也可以看做是激励自己的法门。反正已经是这么的没有优势了,也不可能再有更差的条件了吧?反正已经这么没有优势了,当然要努力了啊。于是认真完成作业,好好看书,努力背千字文,虽然这些事做起来的确很讨厌很烦躁,但我们都知道,这些都是必须的。于是常常在一阵鬼哭狼嚎仰天长啸地吼一句“我要转专业!!”之后又坐下来继续手上的事情。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前途很远,也很暗。我们所缺的东西很多,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很无知,放眼望去没有看到一点点光亮,对于前途一无所知。但他也说了,不要怕。不怕的人的面前才有路。

既然这样就不要再彷徨犹豫了,什么都不要怕了,也许正是那些我们害怕的事才是最应该做的事情。路就在脚下,在不怕的人的脚下。

43#
发表于 2012-12-17 20:36:23 | 只看该作者
读《凤凰卫视新闻总监手记》

“同时扮演教父和仆人、将军和士兵、圣人和市侩、智者和傻瓜、法官和囚犯、豺狼和兔子、刽子手和受害人、朋友和对手、合作者和竞争者——编辑的职业真是个让人神经紧绷和人格分裂的工作,在凤凰卫视的新闻编辑部工作,至少要慎重妥善处理十大关系。”在我看来,作者吕宁思的这段话向从来没真正接触过媒体工作的我绘出了一幅生动简洁的画面,我仿佛可以透过这段描述触摸到他,以及和他身处同一战线的人们的生活工作。

他写他经历过的事情,带出的感想自然而然又顺理成章。在羡慕他在战火纷飞的国家里穿梭报道的时候,我同时也为他所了解到的历史和他眼中所看到的世界所折服。读过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澳洲悉尼大学,主修过历史、俄罗斯文学和亚洲研究,当过海军、陆军、评论员、新闻采编总监。他一定还有更丰富的人生履历,但只看这些就已经足够震撼我了。几乎所有人都告诉我要多涉猎各种知识来充实自己,开阔视野,而作者在叙事之余显示出了在这一点上深厚的功底。

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拉克、俄罗斯、朝鲜……他到过好多地方,见证过好多现场。他的笔调时而严肃,时而幽默,有时候又充满博学的味道。

也许对很多怀揣着做媒体人的梦想的年轻人来说,战地记者的头衔是沉重而骄傲的。因为危险和未知而沉重,却又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人们带来影像和消息而骄傲。吕宁思的叙述细致地向我展示了在进行战地报道时所遇到的点点滴滴的所遇和所感,让人在身临其境的同时感叹此人文笔的确不一般。战场好像离我近了一些,那些荷枪实弹的人不再只出现在电视影像里,他们的样子和动作都在我的脑海里跟随叙述而生动。吕宁思的叙述比我在电视上看到的新闻更客观更全面。比如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塔利班,好像那些拿着枪炮的人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妖怪,好像他们都不属于人类的范畴,可在书里,我看到他们也是人,需要吃喝拉撒拥有喜怒哀乐。这时候我亲身体会到了客观全面真实有多重要。

“走着瞧,明天我们将有更多的机会大显身手。”在书最后的跋里,吕宁思这样写道。这句话是写给他所在的凤凰团队的,他的感激和鼓励可见一斑。当我们把自己置身于一个所热爱的集体之中时,所获得的成就和满足一定更多更大吧。他的这本手记,字字句句都给我以提示和警醒。

44#
发表于 2012-12-17 21:33:1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到底需要多美

“女神整容变女鬼”,这样的新闻标题乍一看吓人,点进网页一看图片更是吓死人。本来看起来已经比普通人漂亮很多倍的美女车模,经过整容后看起来面部扭曲不自然并且很吓人,活生生从“女神”变成了“女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歌里更有“人不爱美天诛地灭”的唱词,我相信古往今来有很多人为了美丽煞费苦心,也听闻过很多女生出门前为了画个美美的妆或是搭配出一套漂亮的服饰而提前几个小时起床准备的事迹,这些在我看来都不为过。自己漂亮,不仅悦他人目,更重要的是自己感觉好,心情好了做起事来劲也足些,何乐而不为?

但对于整容,我绝不赞同。爱美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和健康,我爸经常告诫我“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深以为是。享受了当前的美丽,想想年老以后的后遗症,值得吗?更何况中国不是韩国,整容并不为大众所接受和认可,相比于人工美女,我想大众的口味还是更自然吧。最不济的情况莫过于失败的整容了,美丽没有,钱付出去了,还得到一大堆意料之外的口水。更有甚者整容失败死亡了,这样的例子并不是没有。

我们到底需要多美?那些明星们到底需要多美?我们可以看到在娱乐圈里还有很多人,他们的长相并不是最出众的,但他们的口碑却也还是出奇的好,有的是因为实力,有的是因为人品。由此看来,观众的口味也不是很叼。

45#
发表于 2012-12-18 19:11:08 | 只看该作者
管他哪里的节,开心就好

每年的圣诞和元旦总是接着来,一个是中国的节日一个是外国的节日,当两个节日相遇时,总会更加引起人们的兴趣。“到底要不要过洋节”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话题,有人觉得中国人就过中国的节日就好了,何必去凑外国人的热闹;有人觉得中外的节日都可以过,连经济都全球化了节日为什么不能都过。

仅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其实不管是哪里的节日,只要能过得开心,又有什么不好呢?过节的目的是什么?说到底不就是为了大家聚一聚,在繁忙的生活中抽出时间轻松玩乐一下而没有逃课逃班的负罪感。不管是过元旦还是圣诞,只要大家开心就好了。

当然,对于那些在平安夜拿个充气棒槌满街追打的人,我表示挺无语。就算不能按照外国的传统来度过平安夜,也不用自创出这样的玩法吧,毫无创意和意义,最关键是几乎每年都会出人命。这样的节日,怎么能过得好过得开心呢?

至于文化保护之类的命题,对我来说实在太大。

46#
发表于 2012-12-18 20:00:48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总是猜不到结尾

不善交际的宅男和大学里甜美可爱的女生相恋,一个是没有过恋爱经历的木讷男生,一个是被学长劈腿的女生。这样的恋情也许不被人看好,就连男生自己也觉得自己应该回去把剩下的泡面吃完继续过自己的宅男生活,但它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了,甚至有了“一辈子和你在一起”的誓言。画面美好而悠远,笑容清甜而幸福。

我以为这是一部结尾很好的微电影,可是事实证明我总是猜不到结尾。在看到女生隆起的肚子以及和闺蜜的谈笑时,我以为他们已经在一步步誓言彼此的诺言,可是也许电影就是需要“冲突”才能更给人以震撼和感想,也许这就是现实本来的样子。男生毕业后的工作不错,上司待他不薄升他做经理,可是挽着他走在身边,商量等会儿回家吃什么的人已然换了一个。

这是个很现实的结尾,它也许发生在很多人的身上,也将继续发生在更多人的身上。结局不能说不美好,因为两个人都有了自己的归宿,事业爱情都有不错的现状和发展,只是作为观众难免惋惜。

难怪会惋惜,看过了开头,谁愿意相信这样的结局。可能不是猜不到结尾,而是不愿意作出那样的猜测吧。

47#
发表于 2012-12-18 20:44:33 | 只看该作者
也许小偷说得对

“小屁孩,省下你的悬赏吧!你报警又怎样?这些小事谁会帮你查?我们的保护费不是白交的!你平时出门小心点!”在发出微博对提供偷手机的小偷线索的人进行悬赏后,叶先生受到小偷用女朋友失窃的手机发来的短信。

这些小事谁会帮你查?虽然小偷的行为恶劣至极,但他的这句话也许是对的,至少是很现实的。第一,失主不是什么大官、大富之类的人,地位就不重要;第二,警察也许见这种失窃案见多了,根本没放在心上,不过按程序办事罢了;第三,正如小偷所说,保护费不会白交的。

正是看警方那边一直没有消息,叶先生才萌生的发微博的想法。由此也可以看出警方对于此类“小案子”的不重视。而微博作为近年来兴起的一个媒体平台,有时候起到的作用确实比政府机构大,这无疑是个悲哀。小偷的话是威胁,在我看起来更像是讽刺,讽刺那些吃着用着却不干实事的人。

48#
发表于 2012-12-18 20:56:25 | 只看该作者
有些责任不得不负

福建惠安县城山富幼儿园4岁女童舒萍被一名自称其阿姨的陌生女子接走。警方出动百名警力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红,并解救出舒萍。而此前,幼儿园老师一再撒谎,声称曾某红接人时喊出了舒萍的姓名,这让警方在破案初期走了大量弯路。

有些责任是不得不负的,比如这位幼师。在工作上所犯下的过失导致女童失踪,她应该立即亡羊补牢说出事实以便警方的搜寻和破案,而她却撒了谎,为破案增加了更大的难度。也许当时的她作出的只是保护自己的本能反应,但人是社会动物,懂得衡量事情的利弊大小,一个幼童的安危问题当然绝对比她的工作更重要,但她却依然撒了谎。

好在最终还是破案了,但她现在所要负的责任又多了一层,我猜想她的负罪感也会更强烈。有些责任是不得不负的,我们无法逃避,无论是从良心道德还是法律上来说都是不能逃避的。勇于面对自己的过失,也许还会给自己留下那么一点点的宽慰。

49#
发表于 2012-12-18 21:19:16 | 只看该作者
维权不能违法

最近,“广州杨箕村已搬迁村民围逼‘钉子户’”的新闻在网上 炒得沸沸扬扬,随便一搜就能看到村民围堵“钉子户”的大量照片。

村民维自己的权没有错,人人享有应有的权利,可是他们似乎忘记了,被他们围堵的人也是人,也有人权,在自己维权的同时,也伤害了他人的权利和尊严。

而这样的现象是绝对不应该被默许的。既然我们声称自己构建的是“法制社会”、“和谐社会”甚至是“幸福社会”,我们的政府怎么能够眼睁睁看着这样的现象发生而无所作为呢?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利益和权益,这其中“公民”的概念是什么?法律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在这种时候应该站出来阻止村民们这种近乎野蛮的行径,而不是视若无睹,企图利用他们的无知来达到拆迁的目的。看起来似乎可以坐收渔利,事实上却是在造成更大的隐患——人们会以为这样的做法是合法合理的。

维权是人的权利,但在法律意识尚未对全民起到作用时,政府相关机构应该出面教导民众,普法执法,让人们知道,违法的事情即使有天大的理由也不能做。

50#
发表于 2012-12-19 13:10:33 | 只看该作者
读《国际战争中的大众传播》

战争一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过程中的一部分,它时常被后人用来作为某个时代的开端或终结看待。作为历史中沉重的一笔,战争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而随着媒体的发展,媒体报道和传播在战争中的地位也越发显得举足轻重了。

《国际战争中的大众传播》一书从国际关系学的视角出发,对国际战争的概念、战争传播与传播学的关系、战争传播的若干要素、战时新闻检查制度、信息战及其传播、反恐战争及其传播、战地记者等做出了详细的解剖。最后一章“中国传媒透视国际战争”采访了众多一线媒体人,将他们的观点和看法呈现给读者,绝对是对本书最精彩的结尾。

对于像我这样成长在相对和平稳定环境下的人来说,战争是危险而神秘的。媒体的报道向我展示了一个更加近距离的战场,而这本书则更拉近了我与战场、战争中的传播的距离。

正如克劳塞维茨所说,“战争是人类交往的行为”,而人类的交往行为使传播成为需要,因此传播与战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战争最初出现之日,传播就开始介入其中。我国古时有“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站为下”的说法,“心战”即是利用传播的力量。而时至今日,传播技术的发展更为我们带来了更多更快更近的实时消息,对于人们了解时事、做出选择至关重要。

作用和地位如此重要,战争中的传播当然要发挥好自己的作用,为公正全面真实地报道做出努力。正如在书的最后一章中,中央电视台记者水均益在采访中所说,战地记者面临许多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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