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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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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批评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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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楼主| 发表于 2014-4-10 19: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传媒老王


文字题:这段文字里,你能看出几个淫秽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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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18:48 來自微博 weibo.com


112#
 楼主| 发表于 2014-4-26 19: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周智琛
一天谈六个多多女朋友?鬼才信!央视怎么可以这样处理新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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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楼主| 发表于 2014-4-26 19: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越南阮海哲
郑重警告:鉴于中国 @江西卫视 严重无下限,恶意攻击越南优秀电视节目,即日起责令你台停业整顿,否则,越南人民军将全面解放你台! http://t.cn/zRcGg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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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鐘前 來自搜狐视频 |  檢舉



11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2 13: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新闻不发炎: 【新闻做得不专业】//@武汉陈国恩: 怎么不写奥巴马怎么说?关心中美关系的民众,了解习近平主席的观点,也得了解美国总统的说法。


@人民日报



【习近平同美国总统奥巴马开始举行会谈】习近平12日在人民大会堂同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会谈。习近平指出,经过35年发展,中美关系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方愿同美方一道,承前启后开创未来,把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原则落到实处,使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设更多更好惠及两国人民和世界人民。












60分鐘前 来自 微博 weibo.com




115#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5 18: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海明 于 2014-11-16 16:31 编辑

【案例】

新闻系学生致辽宁日报的一封公开信
  2014-11-15  网际传媒


  辽宁日报编辑部的诸位同僚,

你们好,今天看到贵刊刊发《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老师的一封公开信》。本科是学习新闻学的,刚看到这篇社论题目觉得很好笑。这篇文章中其实全都是评论性的话语,我没有看到多少真实可靠,提供准确姓名准确来源的采访信息。所以感到好笑,敢问贵刊编辑部的诸位同僚们有几位是经历过高校的新闻教育的呢?

但是当我的同学纷纷转发这篇文章的时候,大家抱着一种批评的态度来看待这篇文章,我感觉这不是一个好笑的问题了。

首先,我是一个辽宁人,我并不因为辽宁日报给出了这样的新闻评论而耻于承认我是一个辽宁人,就如同高校老师这样或者那样说中国不好,但是他们不耻于承认自己是中国人。

第二,关于老师这样说中国是不是不好。由于我是一个文科生,不了解理工科的情况,这里不谈论理工科的老师们。这篇文章“旗帜鲜明”的指出了“哲学社会科学老师”。那么我就有一点点话语权了,因为新闻学,包括《辽宁日报》在内的传媒,都属于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在中国曾经遭受过了强烈的冲击,这主要来自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要求,我们今天不谈历史。

社会科学,是在教育学生:“这个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而不是告诉学生“这个社会是什么样子的”。认识到“这个社会是什么样子的“与”这个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两者之间的距离,从象牙塔里走出的学生,才能够意识到,作为一个经过教育的人才,应该给这个社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怎样给这个社会带来改变。

所以,与其说是老师们缺乏对于当代中国的认同感,不如说是《辽宁日报》的记者们,缺乏对于教育的认同感。

第三,关于”老师,请不要这样说中国“这个结论。首先不一定是学生们下的,因为我没有在这篇《公开信》中看到任何公开姓名的被采访者,任何有确切来源的直接引语。请贵刊不要以”保护采访对象“拿来作借口,因为就算是我,我也敢堂堂正正的用的自己的自媒体来给《辽宁日报》编辑部写这篇文章。反过来说,社会科学的学生,如果意识到自己的任务是促进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就会认真思索社会现状与理想中的社会有多大的差距,会思考老师讲的,哪些是对的,哪些是过时的,哪些是亟需改变的,哪些是在其他条件改变下再改变的。

所以这一”老师,不要这样讲“的结论,不知道是由谁提出的,在《辽宁日报》的论证中,也是漏洞重重。我们新闻评论的要求是逻辑推理的思维以及言必有物、言必有用。这一篇《公开信》中,有很多诉诸感情的语言,类如“亲爱的老师”,这说明此文的作者在论证结论的时候遇到了逻辑上无法推理通顺的情况,所以采取情感上寻求与读者认同的策略。还有,“注意语气和分寸”、“多一份历史的眼光”,这样的话,我本人称之为——正确的废话。

以上,是我为社会科学部的老师的辩护,以下,我们来聊聊贵刊违背了哪些新闻伦理。

一、违反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学生可能认为“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但不能代表绝大多数,因为没有统计数据表明,三分之二的人认为老师这样讲是不对的,所以这一看法,不能被称为舆论。即便是学生们真的都这样想,我在上文中说了,没有确切姓名的采访来源啊,记者的观察采访,只代表了记者的想法。总的来说,这篇新闻违反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好在,这篇新闻看起来不是那么真实,所以不会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

二、违反了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学生、老师,是很明显的争论双方。我们当下的新闻媒体很明显的存在这个问题,既然采访了学生,那么为什么不采访老师呢?马克思在19世纪就提出“一般的公正”是报刊的一种形式上的姿态。这是关于新闻媒体的客观性原则最早的论述。时至今日,我们的新闻工作者依然连这一形式上的姿态都没有办法做到。为什么只让有网名的学生发言,而不让事件的当事人,也就是哲学社会科学的老师发言呢?作为自媒体,我不负责任的推测一下,很有可能发表那些社科学类的老师想法,《辽宁日报》的论点就不攻自破了啊。

真实性,是新闻的灵魂;客观性,是新闻的基本要求。可以说,《辽宁日报》的这一《公开信》违背了灵魂也违背了基本要求。如果把文章比喻成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可以说是又违背了道德,又犯了法。

三、作为省级党报,偏离了党关于创新宣传思想工作的要求。本文通篇没有什么“瞧瞧人家国外”,在本文的最后阶段,我将依然采用国内的话语体系,论证辽报的《老师。。。公开信》一文是落后的思想的表现。

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宣传工作者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长期以来,中国的新闻工作者的思想禁锢在“以宣传为本位”的新闻观念中。这一思想,是在1942年,陆定一发表在《解放日报》中的《我们关于新闻学的基本观念》这篇文章中提出的。针对的是此前《解放日报》总编博古“以新闻为本位”的观念。

“以宣传为本位”其正确之处,是发生在抗日战争这个大的背景中的。习近平在819讲话中指出,今天宣传思想工作的社会条件大不一样了,过去有效的,现在未必有效;过去不合时宜,现在势在必行,过去不可逾越,现在则需突破。重点,要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这段话不是随便说的,针对着积习已久的落后思维模式。

2012年以来,我们日益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这里不把改革的理论展开讲,单说社会科学类的老师,他们站在学界和业界的前沿,深刻了解这个社会的问题,对于改革,都有各自想法,可能这些想法都不相同,但是只有这些想法真正表达出来,面向广大学生表达出来,这些学生将来都是要肩负起改革和发展中国的任务的人。《辽宁日报》想要关闭学生接受改革思想的阀门吗?作为自媒体,还真是认为贵刊居心叵测啊,是不是想要破坏中国的改革发展道路啊?

会有人看到现在已经坐不住了,认为《辽宁日报》本着一个探讨的态度提出一个问题,或者说只是抛砖引玉,是不是我们应该可以找到一个高校老师应该合理的阐述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对于中国现状问题的批评应该保持一个“度”啊?

是应该保持一个“度”。以下仅表达我个人观点。

是应该保持一个“度”,但这个度,不应该是《辽宁日报》把握的,也不应该是政府机构把握的,也不应该是高校管理部门把握的,甚至,不应该是信息的传播者——老师,来把握的。而是应该由信息的接受者——学生,自己来思考,自己来把握。

高校的学生,经历了高考,年龄上也已经成年,我们不应该认为这时候的学生,还是一个三观正在形成的人,而是具备了一定的思考能力,具备了信息的选择能力,对于接受的思想和观念,知识和技术,有能动性。

而对于信息的传播者来说,也就是,老师、管老师的人、管老师的人的部门、什么事情都要插一脚的新闻媒体等等,言论自由的阀门,只有两种形式——打开的和关闭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可能存在半开半闭的,或者四分之三开,四分之一闭的,因为人,不是机器,信息流,也不是水流。省级党报,想要伸出手去,拧一拧这个阀门——且不论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一媒体试图操纵教育的行为,就是“以宣传为本位”的陈旧的新闻观念在作祟。

1989年,邓小平总书记在深圳发表南巡讲话,他是这样强调他对于解放思想的决心的“不换思想,就换人。”

当然,也许仅仅是因为这篇文章写的不好,给了作为读者的我一个“贵刊存在思想陈旧的问题”这一错觉,在这里也向扎实做下新闻采访工作的记者道歉,毕竟我只看了第一期的《公开信》。期望贵刊:1.遵循真实客观的原则;2.使用严肃认真的话语进行社论,不要再模仿学生的口吻;3.不肯换思想的人,可以换一换了。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YyMTAzOA==&mid=201955709&idx=1&sn=ab27432491c7cbb3dcc3298c83293b9e&scene=2&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d&ADUIN=352428099&ADSESSION=1416045228&ADTAG=CLIENT.QQ.5353_.0&ADPUBNO=26381



章文:驳《辽宁日报》2014-11-15 [url=]思享国[/url]
地方党报派多名记者奔赴20多所高校听近百堂专业课后,批评老师授课内容。

11月13日,《辽宁日报》推出大型策划《大学课堂上的中国》,第一期的题目是“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老师的一封公开信”。该报编辑部自承,为了完成这一策划,曾派多名记者奔赴东西南北中20多所高校,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听了近百堂专业课。

根据整理后长达13万字的听课笔记,该报编辑部对“大学课堂上的中国”总结归纳出来三大现象:第一是缺乏理论认同;第二是缺乏政治认同;第三是缺乏情感认同。

基于以上三点,《辽宁日报》提出了自己的三点建议:大学课堂上的中国,应该有清晰的来路;大学课堂上的中国,应该有整体的模样;大学课堂上的中国,应该有光明的未来。

一个地方党报对全国高校老师授课提出批评、建议,不是不可以,或者说这也是它的自由。只是自己连报道自由权都没有,却对人家的授课权指手划脚,并且将一些老师批评政府的言论视为“抹黑中国”,这种奴隶的认真实在令人好笑!

高校是教书育人之地,尊崇的是“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优秀的老师不是马列理论的传声筒,他们应当享有自行解说的权利。如果独尊马列,课堂上一个声音,学生岂能兼听则明?学问是在质疑与碰撞中长进,理论也是在比较中才知优劣。从这个意义上讲,高校老师如果全盘接受当局的理论而不是批判的借鉴,其实是失职的表现。

《辽宁日报》还应当反问自己:为何“缺乏理论认同”?如果当局的理论真得雄辩有力,何愁别人不认同?现实却是:一方面当局号称“理论自信”,一方面社会却“缺乏理论认同”。

至于“缺乏政治认同”,在我看来辽报是说反了,因为中国高校已经非常高度的认同了。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以出了许多高官和国家领导人为荣,就是明证。在课堂上肯定西方“三权分立”的老师,比起在课堂上大肆吹捧中国模式的老师,前者有风险,后者受奖励,后者不多才怪!就是这么一点杂音,都被《辽宁日报》捕捉并放大,冠以“缺乏政治认同”的大帽子,这是非常不客观的结论。是在为当局的整肃递材料么?

所谓“缺乏情感认同”就更是无稽之谈。感情上的好恶,完全是个人私事,更是不能追求统一的。老师们在课堂上对社会的阴暗面发些牢骚,对政府的不当行政提些批评,天经地义。

就辽报的三点建议,我也有不同的意见。其一,要让学生清楚中国的来路,就得允许老师触碰一些敏感的历史题材,例如土改、反右、文革以及89事件。可是现实中这些被允许公开讨论么?其二,要让学生了解中国的整体模样,就不能缺少对中国缺陷的指出。现在的问题是唱赞歌太多,而批评者太少,才导致中国的整体模样失真。其三,要让学生对中国的未来有信心,也不能单靠正面宣讲,那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负责任的做法应该是既讲中国的优势,也讲中国的潜在危机以及应对之道。

我不清楚《辽宁日报》推出针对高校老师授课情况的大型策划报道,背后有无主使。但令人担心的是:该报无视中国高校学术和思想自由严重缺乏的现状,不去为此鼓与呼,反而揪住一些老师的少数“出格”言论,并定性为“抹黑中国”,会否是继整肃公知大V、维权律师之后向高校老师下手的前奏?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c2Njc0Ng==&mid=200987847&idx=8&sn=4dc0c2938d23d83d8b7a49ab4c6ff658#rd&ADUIN=352428099&ADSESSION=1416045228&ADTAG=CLIENT.QQ.5353_.0&ADPUBNO=26381
《辽宁日报》与清议传统 2014-11-15 南柯太守 [url=]不阅即焚[/url]

这算是我的师姐让我写的命题作文吧。

最近我党宣宣的同志是越来越奇怪了,从禁言余英时,到发动中央级宣传机器为周小平助阵并在全网封杀反对声音,再到奇怪的中国新闻奖,最近又跳出了《辽宁日报》,13日用头版公告并在四版整版刊发公开信《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批判了如今高校教学“呲必中国”的现象,14日中国青年网又以“国平”的规格发表了评论《“呲必中国”不能成为课堂必备课》,两篇文章的知识水平与“请不要辜负这个时代”没有多大的区别,若从文笔上看还不及周小平。这件事可以视作周小平事件的余波。

中国自初,文化与政治就相互交融,难舍难分。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中国知识分子中始终有一股强大的清议传统。书生迂腐、短视、不懂事,却往往决定着帝王将相的生前风评身后定论,这是历史给书生留了一点面子,你有你的法统,我有我的道统。中国最优秀的一批知识分子或入仕为官,成为了执政者的一员,或在野当一个忠实的谏诤者。

自清季以降,最后一批经天纬地的曾文正李文忠为士大夫政治打下历史句点,士从传统社会结构四民之首的中心地位退出,继之而起的现代知识分子迎来一个命途多舛的世纪。二十世纪的书生先是在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中失去方向,面临道德信仰和社会秩序的两重危机;而后新中国近三十年时间中彻底被边缘化。改革开放以后,知识分子重回社会的中心,艰难重建了清议的传统,而大学成了那些在野知识分子呼朋引伴针砭时弊最好的堡垒。美帝那样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它的大学却是左派占据了绝对的主流,整个就是社会主义带路党,与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新保守主义产生了巨大的张力。每个社会,都需要大学这样的地方,为维持整个社会的平衡做出贡献,而不至于重演纳粹和“文革”。因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所以大学老师以学术为栖身,在野批评政府,并在将思想观点教给学生,早就有其历史逻辑与价值,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清议传统有过中断,却从未彻底消失,宣传机器试图用一两篇拙劣的文章去扰乱历史的惯性,是它不明智的地方。

《辽宁日报》不明智的背后,是一种深刻的不自信。这种不自信根深蒂固于我们的执政传统与现实中,对清议的压制屡见于我们的历史,从孔子遭到驱逐,到党锢之祸,再到迫害东林党,还有许多例子。

我的一位老师曾经告诉我,当代中国高水平的知识分子,左派和右派的力量是非常不均衡的,左派势力远远强于右派。只不过当高水平的左派知识分子以内参的形式参与到政治决策,设计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未来的时候,右派知识分子以新媒体为阵地展开尖锐的批评,挟民粹主义之威舆论成名,所以看上去右派的言论甚嚣尘上,而左派只剩下迂腐僵化的宣传机器。

于是,我们这个时代崛起了一批公共知识分子,简称公知,在中国语境下,特指的那些超出自己专业领域公开讨论更广泛的社会议题的右派知识分子,往往活跃于新媒体平台,呼唤自由民主的同时批判政府。但我们也会发现,人民自有其判断力,只要假以时间。就像过了这今年的新媒体洗礼,公知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褒义词了,虽说还没转化为脏话,但也差不远了。我的老师胡泳曾写过一篇博客《“公知”的污名化及其背后》,文章说:

公知被进一步同流氓和汉奸划上了等号。公知=流氓以及公知=汉奸的等式被设定以后,倒公知成了倒伪民主,一场冗长的滑稽剧就此达到高潮。

这出戏的代价是,本来就混乱不堪的中国观念市场更加混乱,知识分子在这个社会中的话语权与公信力更加下降,社会更加撕裂,共识付之阙如。唯一一个可能的好处是,知识阶层的祛魅加快公众的觉醒,不再指望“公知”的代言和带路,而是自我做起一点一滴建设公民社会。

北大也活跃着一批“公知”老师,就在《辽宁日报》所说的哲学社会科学的课堂上,我知道发牢骚几乎是古往今来知识分子的通病,个人也并不喜欢那些“终于有老师说真话啦快看再不看就要被和谐了”的网帖。这些老师中的一部分确实对这个国家和民族有着深沉的爱,由爱而愤怒,因愤怒而批判。高中生在经历十数年的官方意识形态灌输后,对洗脑教科书背后的话语霸权已经厌恶到了极致,到了大学乍一听到与之截然相反的观点、学说,一种反抗的快感油然而生,于是毫不犹豫地跳入了另一种话语霸权中。一半是源于我党意识形态工作做得着实是拙劣,另一半也源于人类在青春期天然的反叛意识。

所有思想,一旦走向了极端,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但我不担心北大再次走向极端(即便我们曾经,那次的极端正是由于之前的压抑反弹),因为这个大学,甚至说这个国家已经渐渐成熟,开始给你讲述不同的故事,直到你的脑子里能够容纳截然不同的观点而不扰乱你的行动。在不同的叙述中,我们也会对那些老师的叙述产生怀疑。这种训练是难能可贵的。这不正是高等教育的目的吗?除了要培养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工具人,还要培养全人,通过不同故事的锻炼与洗刷,培养健全、独立的人格。

抛开道德和价值判断,仅从技术层面上去说,《辽宁日报》以及之前宣宣的一些举动,试图通过苍白的说教辅之以蛮横的行政举措来压制清议,对于我党统治来说,都是帮倒忙,只会将清议的知识分子以及他们的追随者更加驱离官方意识形态,大禹治水的政治寓言流传了千百年,我们的官僚却越来越笨拙。

而真正成功的意识形态宣传,是能让那些健全独立的人格信奉。我们对这个国家和民族的爱,并不是通过对所有“不爱”的言论进行摧残就能建构的。我们热爱这个国家和民族,是因为我们的历史传统,我们的皇天后土,我们的人民群众,若切断了历史和现实的联系,所有的宣传,都会显得拙劣而可笑。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UwMTIwMw==&mid=200971673&idx=1&sn=8593a35f023ee6672336184b72aa018f&scene=2&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key=6e349d5d56885f8edcd946bb48ed2de259b7f35ce623629667ee3f503c360647d90dc9bc9714bb932715d2f41c99f39d&ascene=2&uin=Mjk2NDAyMjQyMw%3D%3D&devicetype=android-15&version=26000036&pass_ticket=kKNltv3SnR1TXQ%2FTAB6SGN7goTYxX8Oes4q0iaZMD7ju9XhlhzIO9OOFtalUJetH

给辽宁日报的回复
2014年11月16日 10:15 分类:时事 标签: 辽宁日报 阅读:1,941 评论:163

《辽宁日报》编辑部:
  看了贵报2014年11月13日A04版上的《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老师的一封公开信》一文,作为一个在大学教新闻传播学相关课程的老师,有些话想对你们说。我并不想以你们的那种口吻来说话,若是,完全可以表述为:辽报,请不要这样讲老师。
  关于这封“公开信”,网上已经有很多人讲过很多,我只想从新闻专业(或许我对新闻专业的理解也和你们的理解不完全相同)的角度,来谈一点我的看法。
  我在云南大学从事新闻传播相关课程教学工作近20年,除了上《新闻采访写作》课,我还上了《社会信息调查与研究》这样一门方法课。之所以会有后一门课,一是因为我刚开始从事教学工作时很多课都是我上大学时的老师上的,别人对我说:你一个新来的,不要去抢你的老师的饭碗。因此,当时我除了参与我的老师所上的《新闻采访写作》课的教学,也在想自己到底开一门什么样的新课。正是在准备《新闻采访写作》课的教案的过程中,我看到有国内学者编写的《新闻采访写作》教科书上有这样一句话:新闻采访是一项调查研究活动。但是我总觉得新闻采访的调查研究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弄清调查研究的问题,我自然地把目光就转到了社会调查方法方面。当时也受到了一些日本学界的“社会信息”的提法的影响,就把这门课程的名称定为《社会信息调查与研究》,这样的一个名称,或许和新闻学也更加接近一些,但是所讲的方法,完全是社会学的社会调查方法。或许是因为我既讲《新闻采访写作》,又上《社会信息调查研究》,我对你们公开信中所讲到的调查方法方面的问题尤为敏感。因为在上《社会信息调查与研究》课程时,我也经常会结合新闻采访中使用社会调查方法所写出的稿件从方法的角度提出批评。因此,我在这里主要就方法方面的问题和你们交换一些个人的看法。
在网上看到你们的“公开信”之后我所发的一条微博中,有一个地方写错了。你们的“公开信”中说到“整理近13万字的听课笔记”,我在微博中写成了“15万字”,这是我的错,也顺便向你们道歉。
你们在“公开信”中说:“辽宁日报的记者奔赴东西南北中,深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5座城市的20多所高校,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听了近百堂专业课。”从方法的角度来说,我要问的是:你们选择这5座城市的20多所高校以及相关课程的依据是什么?从抽样的角度来说,这应该不是一个随机样本。如果不是一个随机样本,那仅仅只能说你们所看到的现象仅仅是这20多所高校的情况,它并不能代表全国。全国有多少高校,你们了解“中国”,无需我多说。这是从方法上来说你们的这封“公开信”存在的最大的问题。
从“公开信”中透露的信息,你们所使用的具体方法就是听课、记笔记。你们说整理了近13万字的听课笔记,若按100门课来算,平均每门课大约为1300字左右(或许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的,有时候平均数并没有意义,比如说拿《辽宁日报》收入最高的人和阿里巴巴马云的收入计算平均数,你们就马上能意识到计算平均数可能存在的问题)。在社会调查方法中,在讲到研究伦理时,十分重要的一条是“知情同意”,即调查者要告知被调查者,并经被调查者同意之后才能接受你的调查。这一点,你们是否已经做到?
在你们的“公开信”中,会让人感觉到好像你们是通过“暗访”来收集材料的。新闻采访中适当地可以使用“暗访”,但是从社会调查的角度来说,这通常是不允许的,这是做新闻和做社会调查的不同。这并非说新闻采访中完全不能使用“暗访”,但是“暗访”通常是用于那些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或事,若记者暴露了真实身份之后了解不到真实的情况,因此要使用“暗访”。但是对于大学的课堂,若你们也采取“暗访”,是不是在你们看来,大学的课堂就是“黑窝”?如果你们已经有了这样的预设,你们可能的结论,即便不做如此巨大规模的调查,也可想而知,所谓调查,都是吓唬人的。这样一种结论预设再去找材料的方法,它并非是一种可靠的社会调查方法。这种做法,穿着“调查”的外衣,极具迷惑性。媒体中时常采用的“主题先行”,也是同一类的。
接下来说说你们在13万字的课堂笔记基础上概括出来的“大学课堂上的中国”的三类问题,即“缺乏理论认同”、“缺乏政治认同”、“缺乏情感认同”。我一方面钦佩你们的概括能力,概括得如此精炼;另一方面,我又感觉到这样的结论和材料之间,似乎缺少关联,并且在所使用的概念(“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并无清晰的界定。下面分别说明。
先来说结论与材料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在自己的研究中也时常要处理大量的访谈或观察材料,因此在这方面我也有一些具体的认识和体会。在处理这样的资料时,首先需要对资料进行分类,如果按你们调查的思路,比如说把资料分为肯定、中立、否定三类(当然这得保证在记录时对三类资料都要客观地记录,不能只记录那些对你们的观点有利的),要在对三类资料总体的分布情况全面呈现的基础上,我才能来说你看:否定方面的资料所占比重最大,他们就是在给中国“抹黑”。只有这样的结论,才能够站得住脚。你不把完整的资料呈现出来,专挑那些否面的例子,就和前些年十分流行的“妖魔化中国”的做法,完全是一样的。
再说概念的界定方面的问题。你们所提出的三个概念,如同你们所使用的“中国”概念一样,是十分抽象的。从三个概念后面你们所提供的那些具体的例子来看,若要让我帮你们做一个提炼,那就是“党”。其实你们完全没有必要表述得这么“学术化”、“条理化”、“理论化”,直接说出来就好了。免得引来概念不清的麻烦。
还有同样是很重要的一点,你们所讲的三个方面都指向“认同”。关于认同的研究,通常来说,是要通过较为可靠的量表对当事人进行测量,不是说由调查者根据调查对象的某些言辞来进行判定。就像我不能根据你们的这封“公开信”来判定你们就一定认同什么一样。
《辽宁日报》不能代表中国媒体,不能因为你们这样的“无知”就完全否认了全中国的媒体。你们这样的一封“公开信”,因为在资料获取的方法方面有明显的缺陷,从而导致漏洞百出,令人啼笑皆非,完全谈不上专业水准。大学不是不能批评,大学老师也不是不能批评,但是在批评时,在方法上、逻辑上,应该能言之成理。这些,也正是大学需要告诉社会的。在你们所批评的那些人中,或许也有精通社会调查方法的行家里手?若有,我建议你们首先虚心地向他/她们学习,千万不要把张铁生交白卷上大学的那一套再搬出来!
云南大学新闻系教师郭建斌
2014年11月16日凌晨
http://guojianbin.blog.caixin.com/archives/78967?m=api_article&a=weixin&news_id=240469&news_type=1&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贺卫方
【大学之道】在探真理,传文明,培育新生代的独立人格和人文情怀。大学教师乃专业精湛之群体,是大学的主人,学生也是成年人,切磋学问,探讨自然物理、人间关系以及国家治理的合理途径,是自主事务。自家报纸都办得没人看的某些编辑,居然穿墙越界,告诉我们该如何教书,天下可笑事莫此为甚!
33分鐘前 来自 微博 wei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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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别在课堂上抹黑中国,辽报太能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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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卧龙 于 2014/11/16 13:53:16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

[size=1.35em]    别在课堂上抹黑中国,辽报太能搞了

    文/维扬卧龙

    辽宁日报11月13日报道  派记者赴20多高校听百堂课后,辽宁日报刊文称:整理近13万字听课笔记,大致概括出“大学课堂上的中国”三类问题:缺乏理论认同;缺乏政治认同;缺乏情感认同。亲爱的老师们,因为你们职业高尚,因为大学课堂的庄严和特殊,请不要这样讲中国!

    辽宁日报是辽宁省委机关报,却以本报编辑部名义对全国高校教师发出一封公开信,请老师们别在课堂上抹黑中国,滑稽之极!一个地方党报对全国高校教师发号司令,真是太搞笑了。这非是愚人节,又不是派对狂欢,辽宁日报编辑部编排这么逗的言论是哄自己开心还是哄上面开心呢?

    全国高校2484所,四年大学课程是多少堂课,辽宁日报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在沈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5个高校比较集中的城市暗访了20所学校,听了近100堂大学专业课,百分之一不到的学校采样、万分之一不到的课堂采样就得出了高校教师课堂抹黑中国高捧国外的结论,这是盲人摸象的愚蠢还是以偏盖全的升级?

    地球生物多样性才构成多姿的世界,人有千差万别怎么可能拥有同样的思想观点认识?我们都生活在阴沟里,党报自己可以45度角仰望天空,但是有什么权力要求别人也一同仰望呢?抹黑中国这可不是说着玩的,而是一项态度鲜明政治意味十足的指控,敢问辽宁日报,大学课堂不做学问难道是政治站队培训班?

    辽宁日报说部分高校教师,尤其是经济、法律、社会学、行政管理等与哲学文史等社科领域的老师,在授课过程中,每当结合现实问题,常常会表达出一些消极负面的情绪,谈到好的,都是外国的,不好的,都是中国的,中国成了负面典型的案例库。结合现实问题讲课,老师举些国内实际发生的问题,不是非常正常?说到好的方面,提些国外,那是见贤思齐,学习人家好的一面,难道我们要与别国比烂么?

    只许官媒唱红,不许教师斥黑,辽宁日报真是表得一手好忠心,只是他们忘记了大学是传播文化知识传播思想的地方,如果连大学教师都不敢直言社会问题的所在,都还要和体制内和党媒们保持一致,那不可怕么?现在我们国家只有一份报纸,电视在某个时间段也会只有一个频道,如果连大学课堂也只有一种声音,那只能说这个国家非常可怕。

    因为报纸越干净,社会就会越肮脏。宣传越高尚,说明社会环境就会越虚伪。影视越美好,则现实就会越丑陋。新闻越和谐,则真实社会就会越可怕。一个正常的社会,如果媒体举目看到的只会是美好抒情,正能量满天飞,比如《自干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者》、《不要辜负这个时代》、《勿随意抹黑中国》《爱国首先要爱党》、《我待祖国如暖男》等等,学校课堂也只有吟风弄月的靡靡之音,生活在这样谎言包围的国家里不可怕么?

    最后送给辽宁日报编辑部一句话: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学校是研究学术的地方,不应设置禁区,不要把政治那一套带到学校课堂来。如果自己没有批评问题揭露阴暗的勇气,只会摇尾乞怜苟且偷生,那也请不要打击别人争取言论迁徙自由制度的努力。贪官贪得教师却说不得,这种奴才护主思想实在让人可笑!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10505013&board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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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00: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财经网的微博
【辽宁日报致高校教师公开信:有人课上对国家“描黑”】80%以上的大学生碰到过课堂上“爱发牢骚”的老师,对国家和社会的“描黑”让学生们都看不过去。法律、行政管理、经济学等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尤为突出。因为你们职业的高尚,因为大学课堂的庄严和特殊,请不要这样讲中国!http://t.cn/R7FLLab








11月14日19 : 29 来自 微博 wei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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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评说:回覆@晨刊记者朝阳:奉旨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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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秒前




光谷老赵:难道教师就只能帮着你们洗脑?就不能有点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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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19:31




财经网:【缺乏情感认同】有的老师把自己生活中的不如意变成课堂上的牢骚,让学生做无聊的“仲裁”;把“我就是不入党”视为个性,显示自己“有骨气”;把社会上的顺口溜和网络上的灰色段子当做论据,吓唬学生“社会险恶”,劝导学生“厚黑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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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19:43




民告官律师臧云:都不让老师和学生说心里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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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21:15




晨刊记者朝阳:以后再去大学交流时,我一定要说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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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20:28



以上為熱門評論,[url=http://weibo.com/2660140043]
hill_泡泡:天朝的媒体,从来只会歌功颂德,不许有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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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分鐘前




理序化品味:要再文革专政“臭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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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22:35




清泉山水1:回复@yogie09:看来你对高校被公知教师占据有所忽视!何兵、张鸣、贺卫方之流,在课堂上给学生灌输什么还用求证吗?那些白纸一样的学子,迷信了他们的话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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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21:52




yogie09:回复@清泉山水1:怂恿分裂的毕竟就那一例。不修德政,一味防民之口才是动乱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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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21:34




清枫明月斋:回复@期股不相当:你不懂历史。1928年之前,中国的合法政府是北洋政府,苏联在北京设使馆。南方是国民党的国民政府,直到1928年才统一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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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20:16




星沉海底当窗现:祖国和政府是两个概念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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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8:44




山里大叔1972:天朝本来就黑,老师只是实话实说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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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6:33




笃定_Charles:连学校都没有批判黑暗面的勇气了中国还有什么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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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6:29




诸神的网站:怎么可以吃党的饭砸党的锅呢?!太不像话!建议把这些人渣关到夹边沟,让他们尝尝无产阶级专政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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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6:22




ZFMD7:好或者不好,都可以说出来,一起思考、探索、辩证才是学校存在的意义;如果只是要量产思想上的机器人,那就不需要什么高校了,所以这是一种进步;另外,将自己的成果无保留的分享出来,是教师真正的伟大以及存在的价值,让后人踩在自己的肩膀上攀登高峰,最终才会实现突破。不然周而复始终将碌碌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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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5:27




碧落-少年:首先是一大批党政败类败坏了共产党的形象,搞得整个知识分子觉得这个D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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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5:07




落雨弗愁:别的不说,你们派出的人马是以什么身份去听课的?谁给你们权力潜入大学课堂的?这种偷偷摸摸整黑材料的做法和文革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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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4:10




湫麓:确实有,而且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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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3:54




郁雪凌枫:不满才能改变,不求进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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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3:34




虐点太低来根棒棒糖:感觉不爽的是为什么要加上“看看人家国外”? 一个国家肯定不可能只有好没有怀,但是作为老师应该是上课不是说多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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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3:30




暖冬太冷:到大学课堂暗访,真他妈的可怕。这不就是文革中整黑材料那一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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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3:07




L_Red_D:SB如果大唱赞歌,鬼才听你讲课,等着下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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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3:05




见贤思齐F17:辽宁日报有多少人在看?不是单位订报,你能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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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3:04




蘑菇小妖女:老师又要成为臭老九么?本来没这些问题,非要搞出问题,是什么意思?据我所知,我们老师上课没时间扯那些,如果我在饭桌上讨论这些是不是还要“致饭桌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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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2:42




秋色照孤城:回复@Amo_L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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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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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8: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展江:大学老师应该怎样讲中国
2014年11月15日 21:04 来源于 财新网


高校老师理应具有批判性思维,但应当是理性的,不能情绪化发泄;《辽宁日报》的调查方法应当科学严谨,不能轻易扣“大帽子”
相关报道储朝晖:高校“985”“211”工程该不该取消2013年高校生均教育经费八年首次下降内地高校“逆袭”香港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开启75所高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张千帆:大学章程能否带来高校自主教育部:禁止高校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排名全美前十的高校 居然招不到中国学生?北京高校不再将项目与晋升简单挂钩NGO呼吁高校校长放行同性恋学生社团
  【背景】11月14日,《辽宁日报》用整版刊发该报编辑部致全国高校老师的公开信——《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文章针对中国高校老师,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老师,在课堂上“说中国坏话”、“骂社会”、在案例教学中以中国作为反例等行为,指出此类言论与爱国主义相悖,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形成价值观上的误导,呼吁全国高校老师勿抹黑中国。

  据称,此事起源为该报官方微信以《大学课堂上的中国应该是什么样的》为题征集故事,一位大学生关于老师在课堂上批评中国的留言引起编辑部注意。报社遂派记者到辽宁、北京、上海等地的高校,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调查、听课,最后概括出中国大学课堂存在缺乏理论、政治和情感认同三大问题。
  一石激起千层浪。《辽宁日报》公开信言论甫出,即引起教育、新闻界及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讨论。14日晚,中国青年网刊登署名“国平”的文章,力挺《辽宁日报》公开信。门户网站上也不乏赞同留言。但是,公开信也激起广泛质疑,15日,《新闻系学子致辽宁日报的一封公开信》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文中认为《辽宁日报》的该项调查违背新闻真实客观性原则,批评该报记者缺乏对教育的认同感。还有网友留言,提醒“文革”中对教育的“两个估计”的惨痛教训应该记取。
  如何看待高校教师课堂上存在的“批评言论”?《辽宁日报》的此番调查和批评又应该注意什么?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表示,高校老师特别是文史哲社会科学的老师,理应具有批判性思维,其批判社会现实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才能为推动社会进步做出思想贡献。当然,批判应当是理性的,表达方式应当是恰当的,不能情绪化发泄。
  展江认为,作为媒体《辽宁日报》拥有调查社会现象和舆论监督的资格。但是,受众更有权利详尽知晓其调查的取样方法和调查过程,以证明结论的严谨性。否则,不能简单给高校文科老师“扣帽子”。该文未能清晰界定何为理性地批评,何为牢骚、情绪宣泄,更没有令人信报地说明他们认定的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
  展江表示, “高校文史哲和社会科学的老师,特别需要批判性思维才能搞研究,要改造社会、要让这个社会更好,首先要找到社会的不足和问题。”而作为知识分子,更要针砭时弊。鲁迅作为“中华民族的脊梁”受到历史尊重,就是因为其爱之深责之切,批判社会丑陋现象以唤醒国人的抗争意识。
  但是,对于表达批判的方式,展江表示应倡导“理性的批判”,老师在课堂上要用一种恰当、温和、平衡的方式表达,不能做情绪化宣泄。正如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所言,理性与批判并重才是最好的方式。具体到公开信中所举情形,主要看高校教师所讲依据的是不是事实,论据能否支持论点,论证过程符合逻辑。而不是以所谓“正面”“负面”作简单的二分法。
  对于公开信中提出的,大学老师在大学课堂上批评社会和国家,将对未踏上社会的大学生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引导,让他们对社会失望,展江认为不然。他表示,大学生业已成年,思想活跃,不再像改革发放前封闭环境下的学生那样听凭灌输。当今信息流动速度很快,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接触到各类信息和资源,他们能够在接受各类信息过程中形成自己对社会的认知和了解。老师的观点只是其中一种意见。学生有能力作出自己的思考和评论。根据英国政治家约翰·弥尔顿“意见的自由市场”理论,各类不同的言论形成了一个观点市场,真知也正是在不同观点的辩论中得以显现。
  展江最后指出,作为媒体,《辽宁日报》拥有对社会现象调查研究及批评高校老师的资格。但是,无论是从记者调查还是从社会科学研究上说,调查方法应当科学严谨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因此,他希望媒体能够把调查对象、取样方法和调查过程公开。“这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大帽子’不能轻易扣到别人身上。”■
  (财新记者 孙文婧 采写)
http://opinion.caixin.com/2014-11-15/100751472.html




118#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3: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求是理论网刊文:围攻《辽宁日报》为哪般?

2014年11月18日 11:35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千钧客








19847人参与 134评论


报纸版面截图:辽宁日报致信全中国高校教师“请别在课堂上抹黑中国”
报纸版面截图:辽宁日报致信全中国高校教师“请别在课堂上抹黑中国”
原标题:围攻《辽宁日报》为哪般?
近日,《辽宁日报》头版公告并在4版整版刊发的一封公开信《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通过对5座城市的20多所高校进行半个月的暗访,披露了一些高校老师在课堂上给学生传授知识时随意抹黑现实,甚至丑化历史的现象,引起网民广泛热烈的共鸣,但也遭到了北京大学贺卫方、云南大学郭建斌等人的轮番炮轰和围攻,甚至被他们控诉试图褫夺大学教师的批判权。
但凡上过大学的人都清楚,一些高校教师在讲台上口无遮拦、恶意抹黑中国的现象实不少见,《辽宁日报》不过是以官媒身份直视并揭开了一角,这是媒体对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保护年轻一代身心健康的责任担当。贺卫方、郭建斌们轮番炮轰、联手围攻,究竟为哪般?
断章取义、偷换概念是贺卫方、郭建斌们最拿手的本事。他们无视或曲解《辽宁日报》文章点出的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客观问题,无视《辽宁日报》文章呼吁一些游走在职业伦理边缘的教师不要随意抹黑中国,而是打着“为高校教师学生正名”的旗号,让听众们不知不觉地落入他们的话语圈套,并且让你忘记他们逻辑的出发点。于是,《辽宁日报》正义的呼唤和善意的提醒,在贺、郭的逻辑变换下变成了“妖魔化中国”,变成了试图褫夺大学教师的批判权,而那些利用课堂抹黑现实、丑化历史的言行,却转身变成了“高大上”的批判。
我们不妨来探究下什么是批判。批判是基于错误事实有担当的判断和批评,是发展进步的动力,任何国家和社会都需要批判。但批判与抹黑往往只有一步之遥,我们要分辨是真情实意还是心怀鬼胎,要区别是实事求是还是造谣污蔑。现在一些学者,见问题就夸大抹黑,见历史就歪曲丑化,最终将责任归结于现行政治体制,还谓之曰“问题导向”,显然暗藏祸心。特别是在高校的讲台上,面对的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熟稳定的青年学子,教师们更应怀有立人树人之心,而非用自己的情绪和企图误导众生、毁人不倦,把这些年轻人往沟里带。
从另一个角度讲,即使按照贺、郭的逻辑延续下去,国家需要批判、需要监督,高校是否就应该成为无需监督的“自由高地”?在一些高校讲台出现问题的时候,媒体监督高校何错之有?贺、郭们认为《辽宁日报》试图褫夺大学教师的批判权,那么他们又何尝不是在剥夺媒体的监督权?贺、郭们极力阻击媒体舆论监督和善意提醒,就如“劝解”一位病人,你所得的病是神圣的,不要去医治。他们的逻辑出发点,就是希望高校中抹黑现实、歪曲历史的现象继续下去,让高校中一些病毒扩散开来。
我们还注意到一个问题,贺卫方们一直在呼吁取消学生政治课,但他们又积极充当西方政治的传教士,通过各种路径、抓住一切机会向民众灌输西方的政治思想。我们不能不怀疑,贺教授们终日所忙的,就是为中国早日全盘西化、改旗易帜。从这个角度看,贺、郭们极力污蔑并炮轰《辽宁日报》,不过是在把戏被戳穿后,不敢承认又恼怒成羞的挣扎。其实,他们活得很累。
一个社会,最危险的事是失去是非标准和价值判断,而高校的今天就是社会的明天。当我们一些高校教学导向的的确确出现了问题,还有媒体能够主动担当、敢于亮剑破题的时候,我们特别是那些青年学子们应该感到庆幸,因为我们还有改过的机会。
面对贺卫方、郭建斌们毫无道理、各怀鬼胎的围攻,为《辽宁日报》助威,就是捍卫我们自己。http://news.ifeng.com/a/20141118 ... _share=sina&tp=1416240000000



119#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7: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函馆
47%已经很高了童鞋,还有那个政治动荡期是咋回事啊?自民党总裁还是安倍君,投票结果是自民党确保安定多数完全无悬念,这个动荡从何而来啊?

@财经网
快讯:安倍晋三宣布解散众议院】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将宣布原本预定在2015年10月实行的消费税上调至10%一事将被延期1年半,并同时宣布解散众院。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后,安倍内阁的支持率跌至47.8%。今后一个月,日本将进入政治动荡期。http://t.cn/Rz7dTAG





39分鐘前 来自 微博 weibo.com




120#
 楼主| 发表于 2015-7-19 18: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海明 于 2015-7-19 18:34 编辑

【案例】

向黄庆畅邹伟两位记者讨教
更新2015年7月19日
河北老民

黄庆畅先生是人民日报记者,而邹伟先生则是新华社记者。二人近期联手推出打击律师犯罪集团的重磅文章《公安部揭开维权事件黑幕》不久,又推出一篇《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
有了第一次的风头,第二次又加了不少记者助阵。人民日报新华社,再加上央视,这种气势比起两报一刊时代的梁效还要辉煌,人生得意莫此更甚啊。

不过我站在一个老百姓的角度,想在此跟二位记者讨教一些文章中提到的问题。因为我既不是法律人也不是媒体人,所以问的问题外行请不要见怪。

1,
二位写的《公安部揭开维权事件黑幕》从标题上看显然是公安部的意见。既然如此,你们一定是采访了公安部的负责人,引用其说法。可是我通篇没有看到采访了公安部什么人,没有见到你们描述的事实来自公安部那个人之口。倒像是你们二位本人是办案人员,不但在嫌疑人的律师见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你们可以随意见,而且你们甚至有能力调阅所有相关案件的卷宗,连嫌疑人的口供也能原话录制。即便是办案人员的同事恐怕都不应该随意看到口供吧。

所以我想讨教,是否中国的大媒体记者可以兼职到公安局办案?或者刑侦警察可以到媒体去兼职当记者?在二位回答之前,以下请教还把你们当记者。

2,
文章中也出现过“办案民警介绍”,是不是这位民警就代表了公安部?所以想请教一下我国的警务机制,是否公安部有直辖的刑事侦查民警?还有,据说记者采访应该尽量包括采访人的姓名和身份以增加可信度。是否因为特殊原因,办案民警的身份不宜透露?

3,
听说新闻报道有个所谓中立原则,如同法庭有控辩双方,法官不能偏向。但是我在你们二位的报道中,只看到局部有“办案民警介绍”,但从没有“嫌疑人律师介绍”。
所以我想请教,单方面的介绍是否就是全部事实呢?古人都明白的“兼听则明”是否对当代官方主流媒体反而无效呢?

4,
关于引号的用法。二位在涉及到“维权”和“访民”两个词的时候都使用了引号。根据我的浅薄语文知识,如果引号不是引用别人说法,那就代表不是真的,而是“所谓的”之意。我听说所有的律师都是为了给当事人维护权利(个别官方指定除外),也听说那些“访民”都怀揣一大摞冤情诉状。所以我请教一下,被指控的律师如果不是维权,那是为什么?即便是想出名也和维权没有矛盾啊。那些“访民”不是真访民是什么?是街上喝醉了就要闹事的痞子吗?

5,
二位在文章中一开始就提出“为何屡屡出现律师挑头闹事、众多“访民”举牌滋事?”这话问的好。无风不起浪,事出有原因。下面是网上搜到的两张图,律师在看守所门前举牌要求会见,可以说是挑头闹事吧。下面的众多访民举牌算是滋事吧。
如果二位真能仔细探究为何闹事滋事的原因,以便寻找解决之道,那就做了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可惜的是,文章后面根本没有提到任何一起闹事滋事的原因,反而去追究到底是谁组织人马去抗议的。我想请教二位记者的是,你们主流官媒的记者要探究的原因究竟是事件背后隐藏的可能的公权力违法还是反抗这种违法行为的抗议者。李宗吾之厚黑学里提到锯剑法,佩服你们二位得到真传。以后再有反PX上街,有你们二位就足以平息,真是国家维稳栋梁,百姓平安之福星啊。

6,
关于“炒作”。炒作这个概念在老百姓看来不外乎是高调宣传。你宣传的东西有人听就有作用,每人听就没作用。“送礼就送脑白金”肯定是炒作吧,人家炒作赚人家的钱,你想省钱不听他忽悠不就完了吗?怎么着炒作就成了犯罪呢?没有听说刑法里有炒作罪啊。二位的报道中常出现非法炒作的字眼,在此请教二位记者,什么法律规定了非法炒作与合法炒作的界限?是不是二位记者的单位如何宣传都是合法炒作,亩产万斤也无所谓,而老百姓在微信微博上发点议论就是非法炒作呢?

7,
关于“犯罪团伙”。二位的报道中说,“一个由“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其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实、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种种黑幕也随之揭开。”

这种报道给人的感觉是律师本身成了黑社会。但凡犯罪团伙,总是有自己的纲领章程和宗旨目的,没有成型的,也有不成型的。在我们看来犯罪团伙根本目的是为了搞钱,无论是偷盗抢劫经营赌场妓院还是行贿捞人,都是为了钱打转。至少此犯罪团伙打出的旗号是维权正义公益,团伙目的也不是搞钱吧。黑律师听说过不少,都是勾结公检法的,没有听说勾结穷访民的。
你们的报道是这样描述这个团伙的犯罪行为的:“维权”律师经常在微信群里发某个敏感事件的视频或照片,以及一些极具煽动性的看法。如果事件没有炒起来,“维权”律师就会直接到现场去。这时,就会有一些人组织“访民”,打着追求事实真相的幌子去现场“声援”,以此引起社会关注和热议。

也就是说,在微信群发照片,发表煽动性看法,律师去现场,访民声援,引起社会关注和热议等等,都是核心犯罪行为。请问根据这个逻辑,在法院判罪之前,CCTV播放视频,你们发表犯罪团伙的言论,到现场采访被迫认罪的嫌疑人,轰炸式传播,这些是不是同样性质,但更严重N倍的犯罪行为呢?

在互联网的时代,我们老百姓可以了解一些事情的原委,但还有很多事不明白。我们希望记者能真实全面的报道各种事件,而不是变成某一利益相关方的传声筒。潍坊事件,访民给贪官站台,老百姓大部分不理解。但是案件的程序是否有违法之处?毕竟贪官里也有朱胜文这样公认被冤枉的。如果简单的说访民就是为了六百块钱,千里迢迢自费跑到那给贪官站台,这个解释是说不过去的。更何况网上能查到的郑州事件、建三江事件、江西高院事件都是明显的律师合法会见权被剥夺造成的。

所以我想请教二位记者,能否把你们了解的各种敏感事件原原本本做个介绍?但是千万别像央视介绍徐纯合事件一样把每个步骤的原因都去掉,让人感觉徐纯合带着母亲孩子买票去车站是为了堵门,堵门是为了招徕警察,招徕警察是为了袭警,袭警是为了被击毙。

8,
关于“维权圈”。二位的报道中说,犯罪嫌疑人所称的“维权圈”究竟是怎样的?警方查明,“维权圈”大体分为三个层级:组织核心层,包括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行政助理刘四新、律师黄力群等人;策划行动层,包括律师王宇、王全璋和推手吴淦、翟岩民、包龙军等人;跟风参与层,包括刘星、李某某等“访民”。

在老百姓看来,维权就是维护自己的人权和公民权。所有的律师都是为了维权而存在。几乎所有的律师都有自己的交往圈子,没有微信微博没有交际人群的律师肯定是无法生存下去的。可是根据二位的定义,维权圈特指围绕周世峰律师打转的维权人士才叫维权圈。
故此请教二位记者,是否跟周世峰不搭界的其他律师和千万万万为自己和他人维权的人是否都无权自称维权人士,自己的朋友圈都无权自称维权圈?二位的报道中提到曲阜事件,还有不少事件,没有看到跟周世峰的律师事务所没有任何关系,是否说明只要是维权人士的交往圈子,即便跟锋锐律师事务所没有关系也都是犯罪团伙呢?


9,
关于资金问题。二位的报道中提到资金来自募捐,有时候也有境外资助。这里请教的是,无论是募捐,还是境外资助,违反了国家的哪条法律?这里感谢你们没有把募捐都说成国内反动势力,也没有把境外资金统统说成国际反华势力。其实,只有真正涉及到犯罪,才有必要提到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如果不涉及犯罪,谁给钱并不重要。

10,            
关于“死磕”。二位的报道中借黄力群律师之口说“周世锋自称律师界的宋江,专门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准则的‘死磕’律师,用违法的手段炒作代理的案件。”并且,“办案民警介绍,遇有敏感案事件,这些“死磕”律师在庭内、网上公开对抗法庭”。

在老百姓的眼里,死磕不过就是较真的意思。死磕就一定违法吗?我看了不少律师的解释,所谓死磕,就是沿着法律轨道能走多远就走多远的意思。比如律师依法会见嫌疑人被非法拒绝,那就可以告看守所违法;假如法院不接受告看守所的案子,那就向检察院投诉法院违法不立案;如果检察院继续不按照法律处理,还可以到人民代表大会投诉检察院不作为。利用现有的法律程序,纠正当权者的违法滥权,这是多么的和平理性法治啊。这样的死磕律师难道不是最令人敬佩的文明世界的法律人吗?

所谓对抗法庭,因为没有具体事实,不是很明白。但是网上搜索一下典型的事件,有些是律师要坚持不受安检的权利,有些是被怀疑带有手机被搜查,有些是法庭上被法官禁言坚持辩护,有些是认为法官有利益关系要求回避。这里主要涉及一个法官和律师的尊严问题。律师和法官可能都有不尊重对方的地方,但他们应该是人格上平等的法律人,法律人之间有矛盾和冲突遵循法律途径解决并没什么大不了,这怎么就成了律师对抗法庭的罪行?

依法维权的死磕,当然会赢得舆论的支持。无论是访民,还是其他公民,只要支持的是律师的正当合法抗争,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在此请教一下二位记者,你么认为这样走法律程序死磕的律师是违法犯罪吗?你们是否赞同某发言人的说法“法律不是挡箭牌”?

11,            
关于法庭内外抗议的危害性。二位的报道看起来也像个起诉状,所以下面用指控二字请予以理解。死磕律师们被指控进行了庭内外的抗议,假如这是罪行的话,至少应该有社会危害性。可惜怎么也分析不出来危害在哪里。

首先,二位报道没有指出拿一个案子是屈从了律师的抗议活动而枉法裁判的。这说明这种抗议根本没有影响案件裁判的公平性。

其次,二位的报道中提到不少事件聚集了一些人。但是没有一次提到因为人群聚集造成了什么损失。有哪次造成交通中断多长时间吗?没看到。倒是不少城市因为大人物来临警车开道,干道戒严经常阻碍交通。

翻墙搜索一下,发现每个事件几乎都是官员首先违法引起的抗议。这些抗议影响我们老百姓的权益了吗?影响公平正义了?我说给身边的任何亲友,没有一个人感觉到。受损害的是那些违法禁止律师会见的看守所、违法禁止律师发言辩护的法官、违法禁止律师阅卷的院长们。如果他们都守法,还会有访民的抗议吗?抗议者又没有进行人身威胁,也不可能决定法官的升职和奖金,仅仅是对公正执法的监督就够成犯罪了?

受到危害最严重的是某些涉事的领导干部。这点应该承认。江西高院的院长被设了灵堂,受到了侮辱。但他可以去告上法庭啊,诽谤罪本来就是告诉才处理,有什么必要动用公权力呢?给警察李乐斌安慰奖的副县长被人肉搜索出来一堆问题,这是人肉搜索的错吗?本来这些人就不该带病提拔。你自身清正,由何怕人肉搜索你的违法犯罪的短处呢?

在此请教二位记者,打击律师和维权推手访民这个人群,究竟防止了什么社会危害,保护了哪些人的利益?

12,            
关于名利。名是名声,利是利益。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所以追求名利也正常。二位的报道里分析一干人等的利益在哪里,倒没有什么可以反对的。但是名利也不是跟良心完全无关的。有些人在网上发帖,一个帖子五毛钱,也有些人在网上发帖子,为了传播自己的知名度,但同时也有些人在网上匿名发帖子也没有钱也事不关己,就图个心里舒坦。这其实就是所谓的良心。所以符合公义的事情,就容易获得人们的支持,邪恶的事情就容易遭到众人的反对。为了名利也没有错,关键是以符合公平正义的方式获得名利,还是以损害公平正义的方式获得名利。以访民为例,大部分人直接目的是获得家乡领导重视,把自己的实际利益需求解决掉。但是这并不能说有了这个目的其维权行为就一定是违法行为。医生行医,律师济困,出发点都是赚钱,但并不能因此就断定他们的行为都是卑鄙的。

这里请教二位记者的是,你们在写这些报道的时候,摸着自己的良心想一想,这里面没有任何名和利的因素?跟业内名声、领导赏识、日后提拔有没有关系?

13,            
关于政府形象。二位的第一篇报道,借嫌疑人之口,道出这次打击的目的所在。“我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等严重的社会混乱;错误引导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让他们对政府产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也要参与进来;给其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炒作的机会,达到他们丑化政府形象以及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谓交通堵塞,从来没见报道过,也没有见过哪个政府爱护交通到这种程度,拉链一样反复修路制造拥堵的现象到处都是也没见谁因此被抓。识字的人都知道,后面的“丑化政府形象”才是真正的打击目标。但是,如果一个人脸上干干净净,你赢说他脸上有屎,那是谁也不信的。如果他脸上真沾了一块屎,应该赶快洗掉而不应该把说他脸上有屎的人的嘴封上。

在二位报道的敏感事件中,为什么敏感?估计也就是涉及到政府形象了吧。但是一贴上敏感的标签,老百姓就不能问个究竟吗?政府不是自称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机构吗?说到底,还是涉及某些人的利益。政府形象不过是个吓人的虎皮。聂树斌案冤杀案平反不了,谁都知道是涉及的官员太多。为了河北政府形象,谁提聂树斌谁就犯了法吗?

在此请教二位记者,是政府形象重要,还是公平正义更重要?

14,            
在二位记者所写的第二篇报道中,除了看不出违法事实的闹事和骂架式的贬低用语,毕竟还有一些具体的事件描述。

关于云南大理的案子,网上没有搜索到庭审什么情况,但是搜索到一些案情相关材料。因为在微博中,大家需要到这个里面去找:
http://www.weibo.com/sunshinengo,再用页面内搜索功能找:大理中院,就可以找到。
根据这个帖子给出的文书造假图片,可以确信该案有极大的枉法嫌疑。

再看看二位描述的吴淦罪行:

 据介绍,吴淦等人开着一辆车在法院门口不停兜圈,法院保安被迫让其车辆进入,吴淦等人又开着车在法院院内来回转,并高喊着法院院长的名字。

看了半天,还是不明白,究竟是吴淦的车开进法院是违法了呢,还是在法院内转圈违法,还是高喊法院院长的名字违法。如果开车进法院转圈是违法犯罪,那就是法院保安在协助违法犯罪;如果是喊院长名字就是违法犯罪,我等老百姓就要倒吸一口凉气,比法院院长大的官多的是,哪天一不小心喊出哪个大官的名字就成了要抓进监狱惊动全国顶级媒体批判的重罪。

请教一下二位记者兼办案人兼检察官兼法官,我们老百姓如果想见某个大官又见不到,有没有喊他名字的权利和自由?

15,            
关于沈阳市沈河区的案子。二位的描述如下:
法院视频资料显示,庭审刚一开始,几名辩护人就高声叫喊起来。审判长多次要求遵守法庭纪律,但这几名辩护人根本不听,反而无理要求合议庭人员全体回避。他们不顾审判长、法警劝阻,继续大吵大闹,并公然辱骂包括审判长、法警在内的法院工作人员。其中的领头者正是锋锐律所的女律师王宇。她走出辩护席、带头叫骂,指着法警的鼻子大骂其是流氓、禽兽,将庄严的法庭变成了骂人、撒泼之地,使得庭审无法进行下去。
可是,网上能查到的关于此事的完整描述如下:
这个博客是冯律师根据几位开庭律师的回忆整理的。根据这个博客文章,王宇确实指着法警骂流氓,估计也有禽兽二字。但当时情况是当事人一个小女子因情绪激动被四个彪形大汉法警牢牢按住,王宇出于女性同情才骂人的。随后也被拖出法庭。那么当事人为什么情绪激动呢?因为受到过刑讯逼供,而且三个同案一起审理,不应单独审理。是当事人的激动情绪造成庭审进行不下去,而这和审判长本身也有一定关系。王宇骂人是后来看不下了才骂的。

请问二位记者,你们神通广大,能把嫌疑人的供述都搬到新华网上,能不能把庭审视频也搬到新华网上让大家看个究竟?注意大家想看的是原始视频啊,不是剪辑加解说的。

16,            
关于靖江事件。二位的报道如下:
2013年4月,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一起案件开庭前,辩护人、与王宇同为锋锐律所律师的王全璋,与无律师执业资格的李某某到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无理控告承办人及主审法官。庭审中,王全璋以申请回避、捏造事实等方式干扰庭审进程;未经法庭许可,擅自用“云录音”状态的手机录音、拍照,企图传到网上炒作。李某某未经允许,两次擅自闯入审判区坐上辩护席。鉴于其行为违反法庭秩序且情节严重,王全璋被依法治安拘留。

关于这件事,网上找到了周缘来律师的博客文章:
周律师是倾向于赞同司法拘留王全章律师的,所以这篇文章至少不会在立场上偏向王全章律师。根据这篇文章的介绍,拘留王律师是王涉嫌在法庭录音。跟二位提到的李某某没有关系。法官没有提供王录音的证据,王没承认录音,但也没有否认录音。这篇文章就是对王可能的录音行为是否可以进行司法拘留10日的分析。
法庭上录音即便真的发生也是有明确解释如何处理的条文。何况没有证据证明王进行了录音。可以判断的是,法官庭审后拘留王全章律师,有司法报复的成分,否则也不会因为有人老打手机就放人。假如打法官手机能影响判决,薄粉估计能动员上千万人打电话。

想请教二位记者,你们提到的沈阳案件还说到看了庭审视频,那么靖江事件你们是看了什么材料,采访了什么人才这样写的呢?你们二位神通再大,也不可能未卜先知吧。

17,            
二位的报道通篇都是以律师违法犯罪为前提。但是从40余起违法犯罪事件中精选出三个例子却让人满腹怀疑:
第一个是在法院喊了院长名字;第二个是涉嫌庭审时录音;第三个是法庭上骂了法警。
我们不相信如果还有更明显违法犯罪的事实,二位会故意隐瞒,所以只能遗憾的说,如果这三件小事,都可以成为指控九名律师和十来位公民涉嫌刑事犯罪的理由,那全国27万律师可以抓起来90%以上。

想请教二位的是:你们就不能把律师们真正犯罪的事实说出来一些吗?用这点小事抓捕传讯警告超过二百多个律师和公民,造成国际舆论对中国人权的纷纷指责,难道就不是给中国政府的脸上抹黑吗?


  201571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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