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教育网

 找回密码
 实名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做个试验
楼主: admi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闻评论写作案例集锦

  [复制链接]
31#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17: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马少华:与刘海明老师讨论评论开头的叙事处理

独木桥自横发表于 2006-8-23 01:30

与刘海明老师讨论评论开头的叙事处理





少华按:海明兄多年前是我的一位评论作者,现在是我教评论的同行。最近在我的博客上频频发言,提出一些很有价值的问题,使我受益颇多。可以看出,他在新闻评论教学和新闻评论写作上的思考与探求非常认真。昨天,他就新闻评论开头部分的叙事方法问题提出来与我讨论。我们先在邮件中,然后我征求了他的意见之后,今天把这些内容贴到博客上来。当然,我们的讨论只是比较浅地触及了这个问题,谈不上结论。这个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待于对读者接受过程的考察,也有待于朋友们的参与。

  海明兄以自己的一篇评论为例。我考虑到这篇文章刚写出来尚未发表,也许不宜于全文公开,只节录了他开头的一部分。


下面是我们的邮件往还:





  马老师:


 现在,许多编辑喜欢开门见山,在编辑的时候,将新闻事实放在标题下面。有的时候,一个新闻事件,统筹几篇同题评论,这样做效果不错。一般情况下,我觉得这样做,不符合中国的阅读习惯。新闻写作,时下比较重视叙事化写作。评论写作,议论的成分较多,有限的叙事篇幅,如何将叙事和议论有机融合成一体,就显得比较重要了。所以,我的习惯,喜欢先来一段“引言”,然后引入新闻事件,跟着再发表个人的议论。有的编辑说这样入门太慢,不适应现代的快节奏生活。请您谈谈您的看法。


  我的看法,人们阅读文章,不是去赶火车或者飞机,需要一个必要的过渡阶段,尽管这个阶段很短暂。作为作者和编辑,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是不是更好?


  下面,是我今天的写的一篇稿子,当作文本吧。当然,这不是纯时评体,而是时评性杂文了。





    看看广州教育局这张“脸”


      □刘海明


  据说,“变脸”是川剧的绝活,这门技艺,不被外传的。前段时间,“变脸”绝活流传海外,一度引起轰动。其实,艺术来源于社会生活。假如没有社会生活,变脸不仅难以成为绝活,恐怕连舞台也登不上。何以为证?看看下面这则新闻中,就知道“变脸”发明人是谁了。


   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前往广州市教育局了解情况时遭拒,遭工作人员扬言报警威胁;8月16,广州市教育局作出回应:工作人员将他当成一般的群众来访是不妥的,尤其在知道其政协委员身份的情况下,说出报警的话更是不妥的。(《南方都市报》2006年8月17日)


   政协不是执法机关,也不能发放制服。所以,孟浩这个政协委员去广州市教育局搞调查,想不“微服”都不成。经常穿制服的人都知道,微服出门办事,麻烦就是多。所以,许多部门竞相申请要定做统一的制服,与其说是吓唬人,不如说是提醒他人:我是制服,甭拿制服不当权力。孟浩没有制服,却有幸看到了人世间难得的一幕:职能部门的“变脸”技术。(略)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6/0817/10/2ONK2HA30001124J.html





  最后,希望仁兄劳逸结合,那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活力。爬山就爬山,能步行,就别开车,身体是锻炼出来的,开车对身体未必是好事。当然,京城太大,离开车真的不行。


刘海明


2006.8.17










  海明老师:


  你好!


  你的问题和例子都很好。


  在我看来,开头的叙事,的确是一个值得讲究的地方,因为开头的位是一个优势位置,既承担着一下子吸引住读者的责任,也影响着全篇的节奏。


  我在中南的教材中是这样谈的:


  “摆在前头的,无非是两类:一类是叙事(作为评论对象的新闻事实与作为由头的新闻事实、归纳出的问题、要批驳的别的观点,都属叙事的性质);另一类则是判断(结论、预测,都属判断)。


  在新闻评论的开头首先叙事,通常是不可避免的办法。20世纪初,我国第一位新闻学教授徐宝璜先生在《新闻学》一书中写道:


  “社论既以批评新闻为事,故其结构,普通宜分为三部。首先特此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简明叙出,以为批评之基础。次以种种理由而批评之。最后为结论。”。

  但是,应该认识到,新闻评论中的叙事本身,不可能像消息中那样吸引人,因为它们往往是已经报道过、读者已经看过的事实。这就需要尽可能地由叙事这种客观性信息转入主观性信息:论点、判断。”


  ……


  “如果说,新闻评论把事实摆在前头总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把结论(判断)摆在前头,是除此之外更为普遍、更合乎效率原则的一种开头。实际上,一个表明结论的判断句本身,往往就包含了判断的对象(事实)和对这个事实本身的判断。这种开头也为近代以来许多新闻评论作品所证明。


  比如:我国早期报纸评论家王韬在《旺贸易不在增埠》一文中,第一句话就说:“呜呼!吾窃谓英人增埠之计左也。”


  1904年《东方杂志》第1期发表评论日俄战争局势的时评《马加罗甫死》,第一句话即为:“呜呼!马加罗甫死,而俄国极东之运命尽矣。”





  在正在编写的教材中,又加了如一一段:





  “考虑到一开始就合盘端出论点会给读者以突兀的感觉,也有人认为开头并不一定要完全说出论点,而要暗示出论点,就可以了。


  总之,代表作者主观性信息的判断,应尽可能早地出现,它们是对读者的一个暗示:我已经思考和开始说话了,请别走开,并由此把读者带入自己的论证节奏之中。纯粹的叙事性内容是起不到这种作用的。”

  这次的教材,还加入了曹林的一个例子,与你的比较相近:


  《商给官打分:恶性媚商竞争下的权力迷失》


  为了吸引像您这样的公司,我们夷平高山、砍光丛林、填平沼泽、让河流改道,重建城填……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您在我们国家能有一个更便捷的做生意环境——这是当年菲律宾政府为招商引资在美国《财富》杂志上做的广告,这种引资姿态是够疯狂的了,可相比之下,如今我们一些地方政府似乎更疯狂,为引来资本,“砍光丛林”已不算什么,甚至突破了底线不惜在政治制度上迎合商人,比如江苏昆山的“企业主给官员打分”。


  去年昆山跃居中国百强县市第一名,是什么让昆山如此发达呢?“官员以服务客商为己任”成为当地政府津津乐道的一个经验,服务到什么程度呢?该市外经贸委负责人提到了“企业主给官员打分”:每年年初,全体企业主都会给政府官员无记名打分,打分比较低的政府官员,对不起,请你走人,不要再当官了。昆山每年都有干部因为“效率效能会”评议不合格被淘汰了。




  曹林介绍说:


  “我看书喜欢做纪录,首段的材料来自我的读书笔记(上个月看的《当公司统治世界》),一直对这句话印象非常深刻,想专门就此写一篇文章的,文章还没写,就看到了这条新闻,就首先用到这篇文章中去了。我写时评一般不愿意首段就引新闻源,一般都想用一两句比较精彩或点题的语言把新闻源自然地引出来。”


  这种处理,主要是为了避免叙事的单一和同质化。是可以选择的。


  但是,如果与新闻本事无关的议论放在前边过长,我感觉的确可能影响“进入的速度”。比如你从川剧变脸引出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前往广州市教育局了解情况时遭拒的事。


  你说“人们阅读文章,不是去赶火车或者飞机,需要一个必要的过渡阶段,尽管这个阶段很短暂。作为作者和编辑,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是不是更好?”

  而据我们一般对读者阅读新闻作品的了解,读者虽然不是赶火车,但一般可能很快就会匆匆放弃,所以,作者从容的空间很小,特别是在开头。


  当然,阅读新闻评论的读者心理究竟是什么样的,的确需要通过问卷调查基础之上的数据分析才能确切说准。而这个工作,目前没有人做。


  我可以把这个讨论贴到博客去吗?考虑到你的文章还未发表,我可以不贴你的文章,或者等你的文章发表之后再贴。







少华老师:


  看完您的邮件,确实受益匪浅。其实,我一直想做一些有关阅读新闻评论情况的读者调查,设计到评论版的受众群体、受众对评论文章易读性的评价以及阅读的习惯,等等。如果条件允许,我愿意给您当助手,调查。


  您可以在博客上讨论这个话题,邮件、文章都可以。文章发表与否,不是最关键的,我们要的是了解评论这种文体本身。


祝好!


刘海明
http://bbs.rednet.cn/thread-4875755-1-1.html
32#
 楼主| 发表于 2012-4-19 20: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五家地方卫视启动选秀节目 电视选秀口号撞车

2012年04月19日10:26  北京日报

  随着夏天的临近,荧屏选秀“大战”又将展开。目前已有五家地方卫视先后宣布,将推出各自的选秀节目。“寻找中国最好听的声音”、“盲眼”选拔、评委为选手“保驾护航”……初听这些选秀节目的噱头,你或许会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可实际情况又是怎样呢?

  目前已对外宣布的选秀节目包括青海卫视《花儿朵朵》、辽宁卫视《激情唱响》、江西卫视《中国红歌会》、山东卫视《天籁之声》和云南卫视《完美声音》。这五档节目中,有三档打出了雷同的口号。《激情唱响》声称“寻找中国最好听的声音”;《完美声音》则宣布“寻找中国最动听的声音”;而《天籁之声》也发誓“选出全中国最好听的声音”。面对竞争对手的这些口号,《花儿朵朵》的负责人很是不屑:“我们去年就已经喊出类似的口号啦!”

  如果说口号雷同还算是“英雄所见略同”,那么选拔“新招”的“撞车”就难免显得尴尬。几天前,《天籁之声》节目组刚表示,今年选秀将尝试“盲眼选拔”,即在不看选手相貌、年龄和着装造型的情况下,由评委完全根据声音来决定选手是否晋级。没想到,《完美声音》方面随后也宣布,将一改以往选秀节目“以貌取人”的审美倾向,“独创”盲听环节,在比赛进行时,不让选手在评委面前露出真容,仅凭其演唱实力来赢得晋级通行证。

  以往的选秀节目中,评委有时会对选手进行挖苦、讽刺,因此也被冠以“毒舌”的头衔;今年的各档选秀节目,各路评委不约而同“改邪归正”,扮演起了选手们的良师益友。《激情唱响》方面承诺,评委将为选手提供全程专业指导;《完美声音》的评委,也将变身为选手的“护航者”;而《天籁之声》更是下了血本,邀请专业明星直接为选手进行指导。

  为什么选秀节目总是陷入千篇一律的境地?对此,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教授游洁毫不客气地指出,此类节目的模式基本上都是走“国外版权加本土开发”的路数,正是因为有些节目并未购买国外的模板,也没有进行自主开发,而是简单地照搬国外同类节目的操作模式,才导致这些节目频频“撞车”。归根结底,还是缺乏创意惹的祸。

  另外,对于各档选秀节目拿来当作卖点的“盲眼选拔”,游洁表示并不看好。“这种‘盲眼选拔’顶多只能保证一次性的公平,下一次再比赛的时候,选手和评委可能就都认识了,因为你很难把他们完全隔开。”她甚至认为,即使真正实现了用声音选人,也未必有利于选拔出真正的明星,毕竟好歌喉只是先决条件,当明星却必须是脸蛋和声音二者兼具才行。

http://news.sina.com.cn/m/2012-04-19/102624296991.shtml
33#
 楼主| 发表于 2012-4-22 09: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孙维国:“砖家”是怎么成为专家的?

2012年04月22日08:03  南方都市报

  4月19日,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说,一天吃六个胶囊,一天三次、一次两个,没有吃掉多少铬。所以,要冷静,不要恐慌,不要把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说成很大的危害(人民网4月20日)。

  铬虽然是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但如果长期超标摄入,铬在体内长期累积就可能危害健康。人体长期大量摄入铬超标的胶囊药,不仅影响身体的抗氧化系统,使人体容易得一些慢性的氧化性的疾病,而且由于抗氧化系统受到了损伤,又容易发生肿瘤等异常增生的疾病。

  这都是医学常识,即便是普通民众,现在许多人也通过毒胶囊事件了解了这一医学常识,作为“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不可能不懂得这些常识。所以,孙忠实说“一天吃六个胶囊,一天三次、一次两个,没有吃掉多少铬。”必须有一个前提才能成立,即所吃胶囊药铬含量不超标,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一天吃六个胶囊”尤其是长期吃铬超标胶囊药就会对身体造成危害。

  现实是,被媒体曝光的9家药厂生产的13个批次的药品,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反复多次检测确认,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2m g/kg的限量值,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这样的药若长期服用会是什么后果?孙忠实比民众更清楚。而从媒体报道可见,制售毒胶囊已是“行业公开秘密”,且长期存在,铬含量超标的“毒胶囊”也已经大量流入市场。换言之,铬含量超标的毒胶囊已经给民众身体健康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孙忠实还说:“要冷静,不要恐慌,不要把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说成很大的危害。”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试问,如果民众发现自己吃的胶囊药是曝光的超标毒胶囊,你让民众如何冷静?怎能不恐慌?民众更没有人故意夸大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的危害,其危害均有科学的医学数据作支撑,这些医学知识孙忠实不会不知道吧?

  专家是公共知识分子,是“社会良心”,所言所行均应与此契合,然遗憾的是,现实中一些专家表现令公众失望。不仅说一些违背常识的话,甚至信口开河、胡言乱语,与“社会良心”相差甚远。在笔者看来,孙忠实就是一位说话违背常识、信口开河的“砖家”。

  不过,笔者不解的是,这样的“砖家”是怎么成为专家的?都知道滥竽充数的典故,而今,在专家队伍里到底有多少是滥竽充数的“砖家”?这一问题一直是笔糊涂账,现在看来,相关部门应该就此好好查一查,纳税人的钱不能养那些丢失社会良心、胡言乱语的“砖家”,专家也不应该是“终身制”。

  □孙维国

http://news.sina.com.cn/pl/2012-04-22/080324310413.shtml
3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7 17: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何龙:悬赏“正面报道”是“负面新闻”

2012年04月27日16:10  羊城晚报
  何龙

  广东大亚湾区政府设奖奖励媒体记者、通讯员对当地成绩成就的正面报道,其中中央级媒体每篇报道最高奖1万元,而市级媒体最低可得100元。这一“内部文件”近日被记者曝光,变相贿赂与媒介伦理问题再度凸显。

  为了吸引媒体的“正面报道”而悬赏,这不是一般的“奖励”,轻言是收买,重言是贿赂。贿赂一般理解是用钱、物来收买某人;而法律上的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贿赂的主要特征,是双方或多方利用公权力进行利益交易。大亚湾区政府是权力机构,如果出色完成职责并有新闻价值,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给予报道,这是天经地义的。对政府而言,报道彰显了政府的功绩;对媒体来说,具有传播价值的新闻也带来受众,这是你情我愿的正当行为。但一旦为了宣传对“正面”进行奖励,无论是商业机构还是权力机关,都难逃收买或贿赂的嫌疑;而媒体的报道应该只看新闻价值不看“奖励”价格,收受“奖励”,采编人员就是利用自己的权力获取利益,同样难逃有偿新闻的指责甚至是受贿的指控。

  美国曾有一个剧作者邀请一位剧评家喝咖啡。这位剧评家写了篇剧评给一家著名报纸,当编辑得知剧评家喝过剧作者的咖啡后,就拒绝刊登这篇剧评,理由是他喝过剧作者的咖啡,可能使剧评失去客观性。编辑如此斤斤计较于一杯咖啡,在我们这里一定被看成小题大做。可是在严格遵守新闻伦理的社会,人们认为尽管这是一个小小的“蚁穴”,但如果不加封堵,可以酿成大缺口,最后冲毁“千里之堤”。

  在我们的社会现实中,商业、团体、机关、个人等与媒体在经济上的关系还十分暧昧,利益输送与收受相当普遍,已经从潜规则浮升为明规则。基于这样的社会情境,贸然说大亚湾区政府悬赏“正面报道”是一种贿赂似乎不太现实,但这至少属于“此风不可长”的范畴。

  所谓“正面”与“负面”其实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广州媒体经常报道广州的“负面新闻”,广州就常常得到人们的正面评价。常有坏新闻的地方不会太坏,全是好新闻的地方一定不好。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完美,呈现事物负面有助改进,允许负面报道说明自信,更说明有改进的意愿。大亚湾要是悬赏找问题提建议者,并把问题和建议公开给媒体,相信它所带来的评价将远比悬赏“正面报道”更为正面!

http://news.sina.com.cn/pl/2012-04-27/161024340877.shtml
35#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9: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按我的恶趣味,我应该写篇《从今日社论看北京日报的拙劣样板戏》。
国盲陈光诚一进一出美国大使馆,搅合得官媒在内的媒体们都鸡犬不宁,我们昨儿刚赶完一期陈光诚的封面专题,嘴边的白沫儿还没擦干净,今儿就看见《北京日报》出了一篇2了吧唧的社论,语气像极了咆哮女主播朝鲜李春姬,字里行间透出的戾气,震得我白沫又吐了一地……遇到这种不要脸的主儿,我就特别想念从容不迫,但骂骂就怂的胡锡进总编辑……
入正题。
该文一上来,就使用了“鸡鸣狗盗之举”一词来形容美大使馆收留陈光诚一事儿,顺便不忘轻描淡写地来一句“陈光诚本人的诉求实在够不上有多大分量和多大格局”。矮马,用流氓对付残疾人,让村民殴打蝙蝠侠——这么大阵仗还嫌分量格局不够大,我估摸我党抗日也就这规模了。再说了,人家就收留了几天被你折磨的残疾人,就成了鸡鸣狗盗?这都不是贼喊捉贼啊,这尼玛仿佛杀人犯指责死者家属表情丰富啊。
当然会有些没有通感的人质疑,死者家属?你美大使馆跟我国残疾有个毛的亲属关系啊?——所以你干涉内政!哎呀,其实我一直不大明白,在一个号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奇葩的“不关你事儿你别管”观念有点过于发达了吧?越级投诉是禁区,跨省揭黑是禁区,扶摔倒老太太是禁区,帮盲人过马路也是禁区……真该把天安门上“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标语撤下来,换成“干你P事玩儿蛋去吧”。
为了证明上面这个2B观念的合理性,文章的作者,使用了我这辈子见过的最2的“将心比心”手法,丫说:假如在声势浩大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他国驻美使馆也如此兴致勃勃、明目张胆地接待美国政客口中的“刁民”、“暴徒”,支持他们“现在就革命”、“重塑美国”,那么美方的反应又将是如何?
首先,占领华尔街的米国人……就算被纽约警察打死,也不会进中国大使馆的(这会是比科恩兄弟的《阅后即焚》更扯淡的桥段)……所以这个类比……就好像凤姐说不喜欢她的男人都是GAY一样……有点误会了自己的定位。
其次,美国的社会运动有着开放和透明的运作环境,他们天天都在“革命”,都在“重塑美国”,人民政客都司空见惯,你支持或不支持,能有什么区别,谁会在意?所以这个类比,就好像蚂蚁对大象说,等我把你绊倒,你就知道过马路要小心了……还是……误会了自己的定位。
误会自己,还恶心别人。说它恶心,是因为它时时处处都在挑弄人性之恶。(恶趣味结束,下面开始假正经……想看段子的可以遁了……)
诸如“不干涉内政”,这条2B论述在咱这国家似乎还挺得人心——没错,人心多少都希望,自己当街出丑,其他人能视同陌路,多少都希望自己打孩子时,别人不要来插手,虽是人性之恶,也是人之常情。
又比如“平民生活秀”,这条无耻的指责也得到不少人应和——这我也能理解——当别人做了一件备受称赞的事情,并衬得自己形象扫地,也难免因妒意而有过恶意的揣测和攻击。
再比如“出于何种动机,意欲达成何种目的,大家不妨自去琢磨”,这一句三段,你平时从朋友嘴里听到的频率,也不会太低——行为找不到瑕疵,心里又实在不爽,就诋毁他人的动机;想指责他人,又不愿承担举证责任,就只能含沙射影;想显得聪明,却又不足够聪明,就制造神秘……
人人心里都有一只小恶魔,让你自私、慵懒、妒忌,却比那个整日督促你正直,鞭策你慷慨的小天shi(连名字都这么不招待见……)更能取悦你自己。我们不可能只与善良的人相处,不可能只与上进的人共事,不可能拦住人性里恶的成分从周遭吸取养分。也许你今天还会怀疑,像这样污名化一个人,是不是有点太容易?明天遇事儿不爽,捡起今天鄙夷过的武器刺向无辜的人,也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这也正是这篇狗屎的社论,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我骂着它,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朋友被骂时恼怒的反应,甚至也有我自己,不愿被人察觉的惭愧心情。这时我才明白,它的罪恶并不滔天,它只是把你我连成这面冰冷砖墙的灰泥。
陈光诚之于我们大多数人,就像另一个国家的热带雨林,你为保护它而上街游行,为它躺到了推土机的车底,雨林付之一炬时你为它流泪伤心,家里的盆栽却还是忘记浇水,上班迟到也会践踏草坪。理想总显得疏远是因为你把他过继给了别人,殊不知每个月的汇款或隔三差五的打听,并不是他成长至今的原因。
我从来不觉得那些唱样板戏的有什么改变的可能性——没人能骂醒一个装睡的人——我骂骂咧咧这么多只想确认,我平日仰仗的这些自以为是的清醒,别只是睡梦中的抽搐而已。



再比如“出于何种动机,意欲达成何种目的,大家不妨自去琢磨”,这一句三段,你平时从朋友嘴里听到的频率,也不会太低——行为找不到瑕疵,心里又实在不爽,就诋毁他人的动机;想指责他人,又不愿承担举证责任,就只能含沙射影;想显得聪明,却又不足够聪明,就制造神秘……


36#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11: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删掉什么即向孩子遮蔽什么

徐百柯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4月06日   09 版)

    我们批评过小学语文课本里的虚妄,也呼吁过中学历史教材的真实。必修课所学,必将塑造少年们的心智,所以必须予以重视——少年中国,便是明日中国。

    还有许多知识,不是必修,或许只有一部分少年感兴趣、会去看。那么他们今日所见所学,也极可能经由其心智,参与塑造明日中国。这不是危言耸听。

    新闻学便属这类知识。其影响的范围,或许还不算太小,毕竟我们的中小学里广有所谓“小记者”的传统,吸引不少优秀学生。从这一点来看,为少年写的新闻学入门读本,有价值,当然也会有市场。

    新闻学名教授陈力丹与人合著的《写给中学生的新闻学》一书,不久前出版。他在回答网友提问“中学开这门课意义何在”时,说得坦率:意义在于这是出版社商业策划,一本可以赚钱的书,客观上是进行一点新闻学知识的普及。

    然而出这样一本书却伴随着不小的烦恼,陈力丹抱怨道:“一本只有10万字(扩张后15万字)的书稿,在出版社方面的要求下,几经交涉,但最终出来的书仍然比作者妥协修改之后少了7000字。”

    无奈的陈教授强调,这并非因为上级审查,而是自我审查的结果。那么,这本书的读者,各地中学生们,今日之中国少年,作何感想?

    他们阅读第一章“什么是新闻”时,在第五节“不能因为感人而把不存在的事实当作新闻”中,将看不到具体的案例,因为此节“例子被全删”。第二章“只有很少的事实能够成为新闻”中,原第六节“新闻价值的选择标准会被打折扣”遭遇“整节被删除”。第三章“新闻的真与假”的第二节“新闻的‘假’”,“部分被删除”,第四节“学会识别假新闻”同样“部分被删除”。第四章“客观:新闻从业的基本准则”,第四节“新闻做到完全客观很难”,部分被删除。第五章“怎么写新闻”,及第六章“传媒是个什么样的行业”,未被删节。最后第七章“新闻传播中的‘把关’”,第二节“强制的‘关卡’——新闻管控”,部分被删除。

    坦率地说,这些“被删除”我大多看不明白理由。比如“不能因为感人而把不存在的事实当作新闻”,所举例子是汶川地震后媒体上出现的一条“母爱短信”的“新闻”,说救援人员在垮塌房下发现一位双膝跪地把孩子护在身下的遇难母亲,孩子无恙安睡,怀中有一部手机,屏幕上是一条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陈力丹分析说,有学者对这条地震中最感人的“新闻”之一进行了追踪考证,发现其最初在5月15、16日作为“无头消息”出现于网络媒体,17日被3家传统媒体未加核实转载,接下来被各路媒体跟进报道,迅速传遍全国。他的结论很简单:没有事实就没有新闻,不论目的如何正当,都不能刊播虚假新闻,无论故事多么令人感动,都要在确保真实的前提下才能刊出或播出。

    论证有问题吗?结论出格吗?我尽量把自己放在一个中学生的立场上,抱歉,我不觉得这个例子伤害或误导了我的心灵。

    我倒是相信,看过陈教授对此案例所进行的新闻学分析后,将来去当记者编辑的人,至少不会再打着春运的旗号编造奇情新闻,像今年的什么摩托妈妈千里走单骑,什么儿子打工10年回家一次母亲思念过度精神失常……

    关于新闻的“假”,书中如下表述被拒绝放行:我国的新闻报道中经常会出现类似写作套路,某时某地某会议隆重召开;某会议胜利闭幕;某决定振奋了人心,鼓舞了干劲儿;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某某人经过了多少日夜的奋战,终于……这些八股式的套话和套路,有多少是真的,记者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习惯了,脱口而出,用不着思考,其本质就是“假”。

    原稿中基于新闻规律的判断也被删除:随着国家和社会法治进步,以及中国新闻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的提升,那种由行政命令或者长官意志来决定发什么不发什么的新闻现象,会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有人给陈力丹的博客留言,觉得这些内容没有必要删掉,“一是因为内容本身并非‘洪水猛兽’,二是因为这是写给我们下一代的新闻学启蒙教程”。

    进一步说,这些内容本不应该删掉。媒体的功用,对转型社会尤为重要。新闻学的这些事例、分析与判断,并不高深,不属振聋发聩,但称“启蒙”不为过——中国少年养成公民素质,明日中国开启更理性空间,都能在其中觅到影子。
http://zqb.cyol.com/html/2011-04/06/nw.D110000zgqnb_20110406_1-09.htm

奇荒//@王星WX: 我采访过当时随同温的人,确认所谓qq聊天系捏造 //@三皮-:你是如何考证的?温怒斥将领的新闻是假的?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有是怎么回事? //@王星WX:我考证过,那条和温怒斥将领一样,是地震几大假新闻之一 //@李鸿文_:遮蔽什么即是此国之“特色”是什么 //@唐远清: ……
@中青在线【删掉什么即向孩子遮蔽什么】新闻学教授陈力丹与人合著的《写给中学生的新闻学》最终出来的书比作者妥协修改之后少了7000字。陈力丹表示这些被删除大多看不明白理由。如“不能因为感人而把不存在的事实当作新闻”,例子是汶川地震的一条“母爱短信”的“新闻”http://t.cn/hBjkgP轉發(8)
|
評論(3)
2011-4-6 14:38
來自新浪微博
轉發|
收藏|
評論
11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37#
 楼主| 发表于 2012-5-18 13: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北京日报:唱响主旋律是中国媒体的社会责任

  长石

  近来,惹人眼球的一些所谓新闻中,不少是负面报道,食品安全、医患矛盾、建筑质量、官员贪腐等热点层出不穷。在一些媒体的炒作下,似乎中国所有的食品都是有“毒”的,所有的工程项目都是“豆腐渣”,所有的公职人员都有问题,似乎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发展前景迷茫黯淡。

  事实上,这只是个别媒体所营造出的一种错觉。中国的社会本身就很庞杂,现实又很复杂,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所难免。但不可忽视的是,中国的发展整体上是进步的,发展成就举世瞩目,这些问题更多是中国发展主旋律中的不和谐音符。作为媒体,就应该将一个真实的中国全面地介绍给国内外读者,毫无节制地纠缠于个别音符,有意无意地抹掉发展成就,这不是一个负责任媒体所应有的报道取向。

  任何社会都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媒体的目光如果老盯着犄角旮旯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恐怕多少版面都报道不完。一个社会所需的,不是大量负面新闻所暗示出的不安定感,而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我们的社会有那么多的好人好事,我们的国家有那么多的发展成就,可一些媒体就是看不到,或是假装看不到。

  一段时间以来,这样的报道取向在国内一些媒体,尤其是个别小报小刊中普遍存在。他们要么是热衷于散布一些负面、极端的情绪和言论,要么是大肆炒作丑闻八卦,靠搞猎奇性、煽动性消息来吸引眼球。这些现象的出现,有的是受西方所谓“新闻自由”的观念所蛊惑,有的则是利字当头,为了赚取些廉价的掌声,抛弃了媒体的职业底线。

  一直以来,西方的那套新闻理论和新闻观在国内一些人中十分吃香。有的媒体工作者更是言必称西方,将“新闻自由”、“第四权力”等奉为金科玉律。在他们眼中,宣传国家的发展成就就是“虚伪”的,而揭黑唱衰就是“社会责任”的体现。实际上,这恰恰是不懂西方新闻观的表现。在西方两党和多党政治形态中,不同的媒体有不同的政治立场,为了得到执政机会,大作负面新闻,相互攻讦,造谣抹黑是其惯用伎俩。我们的国情与西方不同,照搬这种“乌贼战术”,极易涣散和分化社会共识,不利于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中国社会需要的,不是那些打着“客观报道”的旗号指手画脚的媒体,而是有责任、有担当,真正维护国家、民族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媒体。我们的媒体,理应成为中国富强和发展的建设者和参与者,以积极的态度去促进社会的正向发展,营造出积极、鼓劲、向上的舆论氛围。中国当下利益高度分化,冲突对立客观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媒体要做的就是站在建设性的立场去纾解矛盾、弥合对立、凝聚共识,而不是揣着利益的目的去围观起哄、煽风点火。

  中国的媒体要坚持自己的新闻观,西方的那套东西根本不值得效仿,照抄照搬只会造成无可预料的社会后果,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新闻媒体所肩负的社会责任,要求我们的媒体在从事报道活动时,要更加注重国家利益和社会效益,不能为了那一点蝇头小利,就自降格调,甚至心甘情愿地被人当枪使。

  中国媒体要唱响主旋律,这是由中国的政治制度所决定的,符合中国这个13亿人口大国的实际。这个实际就是,中国要发展必须保持社会稳定,必须造就一个有利于稳定局面的舆论环境。这是中国媒体的社会责任所在,更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http://news.sina.com.cn/pl/2012-05-18/074024436461.shtml
38#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2: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宋晓阳学生身上有一个开关,老师是启动开关的人,接下去如何运行,要靠学生自己。//@何明家-佑恩她爹:目标!尤其是带领学生思考独立精神!//@中青报曹林: 那是一个熏的过程//@六月独奏: “老师仅只是激发了你们对新闻评论的热情,对介入时事的表达习惯,作为老师只是提供了技术上的建议,只是在激发你们
@中青报曹林[url=http://weibo.com/verify][/url]:新闻评论课程就要结束了,刚群发给学生的一封公开信:):亲爱的同学们,自由,都是我们所孜孜以求的,这是我刚刚在微博中刚谈到的:我对自由的理解。   不需要哪个人来教我什么是客观,客... http://t.cn/zOrtapn (使用新浪长微博工具发布 http://t.cn/zOXAaic



轉發(128) | 評論(35) 5月26日23:36 來自新浪博客
轉發(2)| 收藏| 評論 今天11:15 來自新浪微博手机版 | 舉報
39#
 楼主| 发表于 2012-6-5 22: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抵制《非你莫属》注定失败

2012年06月04日11:50  新京报

  这并不是《非你莫属》第一次处在风口浪尖。之前的刘俐俐事件,主持人和老板团的表现就已经招来口诛笔伐。不过,当事人张绍刚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没错”。

  我自认为是平心静气看了引发事端的关于法国留学生郭杰的节目。在我看来,对比早前的刘俐俐,本期节目实际上算是风平浪静,郭杰的“晕倒”是瞬间发生的事情,当事人自己也很快爬起,在被鉴定为“假”之后,无力辩白而狼狈离场。看来,总结了刘俐俐事件的经验之后,无论是节目组还是张绍刚,已经不会再犯诸如言辞偏颇,刻意对抗的低级错误了。甚至可以说,如果不是事件持续发酵,郭杰会带着造假者的烙印,消失江湖。无论是张绍刚还是节目组本身,恐怕还会自得与如此这般就实践了自我期许:“秉承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待求职者,关心保护弱势群体。”

  当然,随后的反弹已经在说明,无论是张绍刚还是文颐,乃至整个节目,并没有做到“公平公正”,也没有保护“弱势群体”。由于文颐的不懂装懂,由于张绍刚的撩拨和导引,已经对郭杰造成了肆意诽谤和人格之侮辱,甚至对于整个留法学生群体造成了侮辱性影响。这也恐怕是李开复先生拍案而起发起抵制节目活动的原因。

  在我看来,《非你莫属》之所以风波不断,屡屡制造出话题刺激民众,究其原因在于话语体系的不同。正是话语体系的不同,使得所谓“公平公正”,所谓“保护弱势”,落实在行为上和节目内容上,往往与民众心理差异甚大,甚至截然相反。

  比如,公平公正,并不是如我们所理解的职场双方、老板和员工在人格上的平等。恰恰相反,节目中所谓公平公正,实际上将一种不平等关系波及到每一个人,而在展示真实的思路和口号下,将一些潜规则放大:想求职,就要认可这种人格上的不平等,就是要让老板让求职者站着被挑剔被羞辱。只要你是老板,不管有多少真材实料就拥有话语权,就可以肆意用文雅的方式羞辱你——只要你的额头刻着“成功”二字。至于所谓弱势群体,并不是我们理解的求职者处于弱势地位,应该给予某种特定的宽容和尊重。恰恰相反,节目所谓的弱势是他们理解的“弱势”,是除了羞辱之外还可以供悲悯慈善之用的“弱势”,是一种面对彻底跪下之后者之哀求,所谓成功者自以为的良心发现。

  张绍刚及其剧组拒不道歉的底气所在哪里?表面上的商业逻辑无法掩盖背后话语系统的“正朔”感。金钱财富不过是表面,谄媚“财富权力”才是节目骨子里的优越感、傲慢感的来源。李开复的抵制运动,在这个意义上,注定失败。

  □谢勇(广州 媒体人)

http://news.sina.com.cn/m/2012-06-04/115024532261.shtml
4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16: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李鸿谷匿名信息源的讨论,有价值;但分析清楚大众传播与组织传播的区别,更重要。比如中青报,其属性,或者说其传统与文化,是大众传播还是组织传播?其实也可以讨论一下。两种传播,信息抵达的终端,极不相同,功能差异巨大。//@何刚: 匿名消息源,对媒体很重要。
@投资者报社【《投资者报》社论:中青报,警惕当惯了喉舌没脑子】这则报道的争议在于发改委否认接受过本报的采访。显然,事情的真相不能如此简单地以被报道方面的否认加以确认。仅因“采访对象匿名”认定假新闻,既不负责也无逻辑。匿名人士并不等于不存在,具名人士也不一定说出了事实和真相。
收起|查看大圖|向左轉|向右轉

轉發(166)
|
評論(57)
今天13:41
來自皮皮时光机
轉發|
收藏|
評論
5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实名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