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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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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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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发表于 2014-6-8 11: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男子在28省印发非法报纸逾200万份 获刑5年3个月

2014-06-08 03:45:33 来源: 新快报(广州) 有10967人参与

据新华社电 冒用报社名义设立专刊,通过伪造的刊号骗得印务公司印刷发行非法报纸逾200万份。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期间,姜某在未经国家工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冒用江西省某报社的名义成立了该报专刊部,以伪造出版许可证和印刷委托书的方式,骗得江西某印务公司为其印刷了《世界周刊》《全球参考》《国力观察》三种报纸共计2598853份,并在浙江、哈尔滨等全国28个省份、百余个城市进行销售,销售总金额1499357.66元,非法获利41.86万元。

http://news.163.com/14/0608/03/9U6I72NA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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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 08: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谷歌提供申请表格首日:1.2万人要求删除搜索结果

2014-05-31 11:03:08 来源: 网易科技报道 有3人参与

网易科技讯 5月31日消息,欧洲最高法院日前裁定,欧洲居民可以要求搜索引擎公司删除和自己有关的搜索结果。

在谷歌提供申请表格供人们作出这种请求后,欧洲居民的需求强烈。首日,谷歌就在欧洲收到了逾1.2万份要求删除相关搜索结果的申请,每分钟平均有20份申请。

在欧洲最高法院作出裁决之后,谷歌提供申请表格之前,仅有几千人要求删除和自己有关的搜索结果。

雅虎也在周五表示,公司正在为欧洲用户制定解决方案,以平衡用户的隐私和表达权。
(思远)
http://tech.163.com/14/0531/11/9TIO2IO2000915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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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 08: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央视财经频道总监郭振玺被带走2014年06月01日 01:05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2005年7月至今,郭振玺同时担任央视财经频道总监和广告经济信息中心主任两个分跨新闻与经营的重要职务长达九年之久
资料图:郭振玺。
  【财新网】(记者 高昱)49岁的央视财经频道总监郭振玺日前被吉林检方带走。
  财新记者从多个渠道确认了这一消息。郭振玺一直被视为中国官方电视界的重量级人物,在中央电视台工作了22年。目前,他在担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央视二套)总监的同时,还兼任中央电视台广告信息中心主任一职。
  来自山东汶上县农家的郭振玺,于1981年考入山东大学物理系,时年16岁。1985年毕业时志愿入伍,在济南军区服役。两年后,考取兰州大学企业管理系研究生,据称“硕士期间曾发表47篇论文”。
  1990年7月毕业后,郭振玺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办公厅任秘书。1992年调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任记者、编辑,1997年创办央视二套的《商务电视》栏目并担任制片人。1998年4月,郭振玺调至央视广告部担任副主任,三年后升任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主任。2004年5月,郭振玺被提升为央视广告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广告部主任。
  2005年7月至今,长达九年的时间里,郭振玺同时担任央视财经频道总监和广告经济信息中心主任这两个央视内部分跨新闻与经营的重要职务。与此同时,郭氏一手负责的每年央视315晚会和中国年度经济人物评选曾广受关注,但近年来也颇有争议。
  去年12月,曾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的原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落马后,既有郭振玺被协助调查的传言,但不久郭即正常出席中央电视台2014年3•15晚会暨“3•15在行动”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并致辞。
  此间分析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郭振玺长期担任央视财经频道和广告中心两大核心部门的负责人,其被调查之后,所涉问题无疑将引起更大漪涟。此次直接由检方启动调查,意味着反腐正在法治轨道上深入。
  中山大学传播学院副院长张志安教授认为,大型电视台的广告部门和各个内容频道之间应当设置防火墙。一个人既担任全台广告部门主要负责人,又担任该台经济频道的总监,是极具寻租风险和管理漏洞的人事安排。■
  郭振玺简历:
  1990年7月-1992年11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办公厅秘书。
  1992年12月-1998年4月,中央电视台经济部记者,编辑,制片人
  1998年4月-2001年4月 中央电视台广告部副主任
  2001年5月-2004年5月 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主任
  2004年5月-2005年7月,中央电视台广告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兼广告部主任
  2005年7月至今,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央视二套)总监、广告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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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21: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人民网报道金龙鱼涉地沟油新闻严重失实 益海嘉里拟索赔1亿元
2014年05月16日17:58
来源:厂商动态


益海嘉里辟谣地沟油报道:非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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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url=][保存到相册][/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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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通报 [url=][保存到相册][/url]

  今日下午三点半左右,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天津港保税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天津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港保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港保税区公安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出席了本次发布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多部门在发布会上通报: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天津市食药局、天津市质监局、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制办已于5月14日前往人民网报道涉事企业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了联合调查行动。经核实,人民网5月14日《地沟油去哪儿了?起底京畿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的报道中所指的“一家接收地沟油货车卸货的大型工厂厂区为‘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的情况不属实,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的生产完全符合生产要求,其采购的废弃油脂仅用于油脂化工生产,并非用于食用油生产。
  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方长青指出:“2014年3月19日,‘金正阳车队津B-8520(机头牌照编号津AM1802)’运输的牛羊油到货后储存在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T92001油罐中,用于生产橡胶添加剂、高强防腐涂料添加剂、造纸助剂纺织助剂等化工产品,该批原料与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无关。人民网报道中所指的:‘经确认,这家大型工厂厂区为‘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是严重的事实错误”。对于人民网的失实报道,益海嘉里将向人民法院提出以下四大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删除“人民网”上发表的侵犯原告名誉权的文章、视频。
  2、判令被告在人民网、搜狐、网易、新浪、凤凰网首页上连续7天发表一份致原告的道歉声明,并同时在《人民日报》、《北京晚报》、《新民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上发表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
  3、判令被告赔偿侵害原告名誉权所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亿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继5月15日之后,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5月16日上午再次发声明称,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研发废弃油脂综合利用,益海嘉里的油脂化工利国利民,有效斩断了废弃油脂重回餐桌的通路,保障了食品安全。
  该声明称,人民网报道所提“地沟油”确系运往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该公司收购“地沟油”系用于废弃油脂综合利用。此外,声明还认为,人民网报道内容有所偏差为沟通求证不足所致。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所经营业务符合国家环境友好型工业发展政策,作为权威媒体,人民网应向广大媒体公众及时澄清误解以还原事实真相,将报道带来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据了解,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与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虽同属益海嘉里集团,但经营业务有天壤之别,且成立日期注册地址均不相同。前者是一家依法从事油脂化学品的生产,产品广泛应用于橡胶、涂料、纺织、造纸等行业,其生产原料可部分使用废弃油脂,符合国家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的指导方针,该企业曾经获得天津滨海新区发改委“2012年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项目”的专项补贴,属于政府鼓励项目。而后者才是一般公众所理解的食用油生产企业,两家企业厂区相邻,但产品原料、生产等差异很大,厂区之间亦有隔离措施。益海嘉里集团是新加坡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在华投资的以粮油加工、油脂化工、内外贸易为主的多元化企业集团,也是国内最大的粮油加工集团。

新闻加点料
  “只有法院才能够判定新闻到底是不是失实报道。”王佳航说,“有一些被报道对象直接就跳出来说,记者你的这个报道是失实的,严格上来讲因为被报道对象利益攸关,他所认定的失实报道并不一定真的就是失实报道。”
  王佳航解释说,从理论上来讲,我们不认为被采访对象的判定是准确的,失实报道应该由法院来判决。
  王佳航说,关于虚假新闻和失实新闻有没有判定的标准,一般来讲是这样的。原来司法机构有过两个解释,但是两个解释都是新闻侵权的,目前在判例里面基本上依据这两个解释来判定新闻是否失实,因为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跟公安机关不一样,没有刑侦手段。在判定记者的报道是否失实得有一定的容错度。

http://www.longxin.swust.edu.cn/portal.php?mod=view&aid=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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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3 12: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媒体监督世奢会如何保护新闻源

2014-05-13 06:36:45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北京) 有0人参与

5月1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虽然饱受质疑,世界奢侈品协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已因伪造注册地址和提供虚假商标授权而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世界奢侈品协会(下称“世奢会”)仍在坚持和媒体打官司,并且部分赢得了已经一审宣判的四起名誉权案件。

尽管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根据司法解释,在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之前,世奢会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关于这一事件,可以评说的角度不少,今天只说一个:新闻源的保护问题。

保护新闻源,是指媒体有权不向外界透露消息源的姓名和身份。在一些国家,保护新闻源是媒体伦理的重要内容。一些媒体、媒体人为恪守这一准则不惜被罚款甚至监禁。媒体这么做,道理很浅显:如果将不愿意公开的新闻源公开,以后也就没人敢向你提供消息,新闻将成“无源之水”。

新闻源保护问题,在我们国家同样存在。在世奢会提起的一系列案件中,一个自称“王自强”的男性证人称,自己就是接受《新京报》及《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匿名信息源,其提供的对世奢会不利的信息,均由《南方周末》记者授意完成。但《南方周末》及《新京报》记者均表示,相关信息的提供者是一名田姓女士。在已经有判决的四起名誉权诉讼中,出于保护证人的考虑,两家报社未提供采访录音及爆料人的身份,这也正是世奢会部分赢得了四起名誉权案件的重要原因。

由于法律并未规定免除新闻源的作证义务,法院根据优势证据原则部分支持世奢会的主张,在法律上并无不当。但媒体是社会公器,它对世奢会的监督是代表公众所做的监督。行使舆论监督职责却在法律上败诉,一旦这样的结果不断重复,监督积极性或多或少会受影响。而为监督弱化买单的,是整个社会。

那就判媒体赢?媒体说有新闻源,多数时候会有,但是否一定有,恐怕谁也不敢打保票。媒体怎么说法院怎么认,对另一方当事人可能意味着不公。所以,至少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在法律上免除信息源的作证义务,不现实。


但这不意味着法律在这方面可以毫无作为。据报道,《新京报》及《南方周末》采访中使用的匿名信源,已经同意在二审中出具书面证言,并向法庭提交相关身份证明。不过,这一证言并不在民诉法第73条明确可以书面提供证言的三种情况之列,所以,如果其不出庭,证言能否作为证据被法庭认可,仍有悬念。笔者认为,从平衡保护包括舆论监督权(这一权利不仅是媒体的,也是公众的)在内的各方利益考量,对于这类证据,可视为民诉法第73条“(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情况,允许其不出庭而只接受法官调查。

这一事件中,匿名新闻源同意出具书面证言,这是媒体的“幸运”。如果其坚持不“露面”,媒体则必须在二者之间选择:承受败诉后果,“出卖”他。笔者倾向于第一种选择。

(原标题:媒体监督世奢会 如何保护新闻源)

http://news.163.com/14/0513/06/9S3TM02800014AED.html
315#
发表于 2014-5-12 11: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多家媒体报道世奢会被诉 网友记者遭刑事调查(全文)
2014-05-12 07:09:47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有8400人参与





央视经济半小时:哪来的世界奢侈品协会


世界奢侈品协会网站截图。

多家媒体被起诉 南周记者遭刑事调查

虽然饱受质疑,在中国的实体运作公司——世界奢侈品协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已因伪造注册地址和提供虚假商标授权而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世界奢侈品协会(以下简称“世奢会”)及其中国首席代表毛欧阳坤仍在坚持和媒体打官司。

这家成立于美国、被国内媒体质疑为“山寨”的“国际组织”,正针对相关的政府机关、媒体和记者提起一系列的行政、民事诉讼。

一个自称“王自强”的男性证人称,自己就是接受《新京报》及《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匿名信息源,其提供的对世奢会不利的信息,均由《南方周末》记者授意完成。

但《南方周末》及《新京报》记者均表示,相关信息的提供者是一名田姓女士。在已经有判决的四起名誉权诉讼中,出于保护证人的考虑,两家报社未提供采访录音及爆料人的身份,这使得世奢会部分赢得了已经一审宣判的四起名誉权案件。

除去民事诉讼,王自强的证言还一度让《南方周末》记者陈中小路及最早质疑世奢会的网友“花总丢了金箍棒”(以下简称“花总”)牵扯进关于世奢会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刑事调查。

毛欧阳坤表示,此前,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中的采访对象实际上是两名北漂演员,并已经被北京警方抓获。但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央视的采访对象之一,实际上就是前述田姓女士。据了解,《新京报》已经在二审时提交了该爆料人的采访录音及身份证据。

“花总”表示,很期待与毛欧阳坤在法庭上面对面质证。

记者遭警方刑事调查

2013年3月中旬,《南方周末》记者陈中小路第一次得知自己可能牵涉一起与世奢会相关的刑事案件,已是在完成报道《“廉价”世奢会》9个月后。当时,陈中小路正在跟警方核实一份与世奢会相关的立案文件,想跟进这个选题。出乎意料的是,该文件与自己有关。

事情源于央视的报道。

2013年3月15日,央视二套播出了“经济半小时”栏目组为“3·15”制作的节目《哪来的世界奢侈品协会》的预告片,称一个爆料人在2006年被世奢会骗了80万元,晚上将播出相关报道。

这不是媒体第一次质疑世奢会了。2012年6月,继世奢会在网上受到知名网友“花总”等人的质疑后,《南方周末》、《南方人物周刊》、《新京报》、第一财经([url=]微博[/url])电视台、《瞭望东方周刊》等媒体曾对世奢会有过一波集中报道,内容涉及该协会的网站、性质、盈利模式,协会出具的研究报告以及协会中国代表处代表毛欧阳坤的履历等,认为世奢会实际上是一个打着世界、非盈利等旗号的皮包公司。

央视节目组的一名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节目的片花播出后,此前一直不愿接受采访的世奢会突然主动找到央视,发来一份节目质疑函和数份文件,称该报道不属实,并称此前相关虚假报道已被北京市朝阳警方刑事立案,有关部门也发出了相关的删帖指令。

世奢会提供的文件包括毛欧阳坤的报案回执、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具的信访受理文件、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具的一份2012年9月1日的立案决定书、一份要求删帖的“情况说明”等。

央视节目组联系了朝阳分局。节目组负责人记得,当时警方很惊讶,“他们说情况说明是内部文件,不应该外传的。”

这份如今仍被挂在世奢会网站上的情况说明称,“有关证人指称‘花总’安排媒体记者采访他,答应给他费用,捏造了虚假情节,经侦查,发现媒体发布及网上转载了大量不实信息”,“现报案人为减少损失和消除影响,向我队提出删除网络相关不实信息的申请,特此说明”。

“花总”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是那时才得知自己牵扯进这个半年前立案的案子。他当时主动联系了朝阳警方,希望了解此事,同时还把相关的材料转给了陈中小路。

陈中小路联系了朝阳警方,希望核实并做跟踪报道。陈中小路没想到的是,在留下自己的联系手机后没多久,警方很快给她拨回了手机,“说正在找我配合调查”。

“我电话里面问他,为什么我一找你们,你们就说要找我配合调查?他说之前找不到我。”陈中小路说,“可是也没人联系过我们单位。”

在电话中,陈中小路得知,一个名为王自强的男性证人,指称受到她和“花总”的安排在北京世贸天阶接受了事先安排好的采访。

但陈中小路称,自己当时已经一年没有去过北京,也根本不认识这个王自强。挂掉电话之后,她还特地找当初一起做世奢会选题的其他媒体记者问了问,发现没有人采访过一个叫王自强的线人。

关键证人王自强

证人王自强是世奢会与媒体诉讼的关键人物。他给公安出具的证言使得“花总”和陈中小路成为刑事案件的调查对象,也成为四起案件媒体一审败诉的重要证据。

2013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侦大队两名办案人员到上海对陈中小路做了一份询问笔录,此时,陈中小路才第一次接触到了王自强的证言。

陈中小路表示,王自强在给警方的证言中称,自己是通过一个不显示号码的手机与他联系,约在了北京世贸天阶的一家茶馆见面:“见面之后我就让他说公司不好,我又跟他说说得越多给的钱越多,起步价是两万块,不过说好之后我承诺的钱没给他。”

陈中小路表示,王的证言中,很多对自己外貌的描述都是错的:“他说我长发,但那个阶段我是短发。”

出庭时,王自强所称的好处费变成了8000元,且王自强开始强调自己就是《南方周末》稿件中的匿名线人“张帆”及《新京报》稿件中的匿名线人“唐路”。

这个匿名信源曾经在相关报道中提到,世奢会提供的研究数据是在发布前一晚临时拼凑的,世奢会举办的展会中,曾经用低档红酒冒充高级红酒,展品也非厂商自己提供以及世奢会在做发布会时,曾找日本料理店的女老板娘扮作日本使馆的官员。

然而,陈中小路及《新京报》记者刘刚都表示,这个匿名信源实际上是一名田姓女士。记者咨询了数位报道此事的相关媒体记者,《南方人物周刊》及第一财经电视台的记者表示,他们当初是与《新京报》记者同一天采访的这位田女士,而中国青年报记者咨询的记者中也无人听说过王自强。

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了王自强本人,他告诉记者,自己并不喜欢奢侈品行业,当初加入世奢会北京公司后,很快就因为觉得公司不够正规而离职了。

王自强说,当时自己离职在家没有工作,突然接到了一个不显示号码的电话,约他在世贸天阶见面。当时是陈中小路先告诉了他希望他说的内容,之后让他对着录音笔说了一遍。当天陈中小路还用手机给“花总”打了电话,“花总”在电话中承诺事后给王自强8000元。王自强表示自己没有见过《新京报》记者,不知道为什么当天的“采访”内容会出现在新京报的报道中。

记者希望王自强回忆陈中小路的外貌和穿着,他先是说过太久记不清楚,随后又表示,陈中小路当天穿着黑色的风衣,而且戴了很大的墨镜,还有围黑色的围巾,看上去很时尚。

然而陈中小路表示,自己根本没有黑色风衣和黑色围巾,“夏天穿风衣不奇怪吗?”

实际上,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陈中小路经反复搜集了6月初那几天自己的行程:包括社交网站的记录、见过的朋友、消费记录等。王自强告诉记者,见面似乎是在6月2日的下午,但陈中小路的日程表上,当天中午她和沈乎在上海的陕西南路吃饭逛街去了,一直持续到了下午三、四点。沈乎向记者确认了此事。

除去证言本身的问题,王自强的身份也引起了陈中小路的怀疑。一份网络的公开简历显示,进入世奢会之前,王自强曾在一家网络公关公司的策划部任公关经理。王还在自己的简历中称,自己策划参与过多个网络事件的策划与营销,如月亮小镇教授潜规则研究生事件、释小松获释永信垂青事件等,“看上去他就是一个网络推手”。

记者向其求证此事,王自强称自己虽然曾经在相关公司工作,但并未进行过公关策划,简历只是为了“包装”一下。

更为蹊跷的是,笔录显示,王自强是与毛欧阳坤一同来报的案。王自强也告诉记者,是世奢会主动找到的自己,由于自己是一个容易有负罪感的人,所以答应出面作证。但记者问毛欧阳坤如何得知王自强是匿名信源,毛却告诉记者,王自强是在他报案后由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的。

2013年7月,在两次由单位出具了事发时不在北京的说明之后,北京警方终于打电话通知陈中小路,案子已经了结,让她去签销案通知书。

“我当时做的是证人询问笔录,销案通知书是要犯罪嫌疑人才去签啊?”陈中小路提出质疑,但警方并未给出说法,她也始终没有去签这个销案通知书。

起诉政府部门、媒体和记者

世奢会发给央视的质疑询问函并没能阻止节目的播出,在与警方核实之后,2013年3月18日,“经济半小时”播出了《哪来的世界奢侈品协会》,讲述了一名受害人因与世奢会合作而被骗80万元的事。同时,记者还实地走访了世奢会在中国的实际运营公司,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地。这个注册地址是一家已经开了几年的小型烟酒商店。

作为回应,2013年3月20日,世奢会开始在自己的网站集中挂出《虚假新闻诋毁世奢会》的文章,将此前发给央视的文件悉数挂到了网站上。

毛欧阳坤告诉记者,央视新闻影响很大,在央视新闻播出之前,警方已经准备抓“花总”和陈中小路了,“央视一播,以为他们在央视有人,公安局就暂时搁置没有抓记者。”

刑事案件停滞后,毛欧阳坤开始进行民事诉讼。2013年3月、4月、12月,毛欧阳坤及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南方周末》和《新京报》发起了系列诉讼,《南方周末》报社共涉及3个名誉权案件,《新京报》涉及3个名誉权案件。

这并不是毛欧阳坤第一次起诉报社,早在2012年7月,毛欧阳坤就以个人名义起诉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及记者陈中小路,但该案至今仍未开庭。

在2014年2月宣判的四起以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名誉权诉讼中,《南方周末》及《新京报》均被判定侵犯了世奢会北京公司的名誉权。

这四起诉讼中,《新京报》及《南方周末》出于保护线人的考虑,没有提供相关的采访录音,也未说明匿名信源的身份,这使得王自强的证言显得尤为重要。

在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案一审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原告主张涉案两篇文章存在21处报道失实的地方,从文章的总体内容来看,虽然大部分内容经过撰文记者本人的核实,但仍有内容被告无法提供详细的消息来源”。“在原告举证证明了相关事实,尤其是庭审中原告的证人王自强自称就是‘张帆’的情况下,被告仍然拒绝直接作出回应和反驳,让本院实难采信相关爆料人员言论的真实性”。

就在宣判之前的2014年1月,毛欧阳坤又以个人名义将《南方周末》及《新京报》告上法庭,这一轮共涉及南方报业传媒集团3起诉讼,《新京报》1起诉讼。

除去媒体和记者之外,毛欧阳坤还起诉了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


2013年7月,在举行过听证会之后,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以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为由,吊销了其营业执照。

2013年9月,毛欧阳坤起诉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该案世奢会一审败诉,二审裁定世奢会公司的上诉请求被驳回。

不过毛欧阳坤仍没有放弃,他告诉记者,他的申诉已被受理,该案将在2014年6月29日在北京市二中院重审。

毛欧阳坤说:“其实我换个名字注册不就行了?我为什么要跟它较劲?因为里面有冤情啊!”


爆料人仍在被取保候审

从2012年5月参与质疑世奢会开始,“花总”先后被牵扯进了3个刑事案件,直到现在,他还处于取保候审的状态。

2012年6月8日(周五),毛欧阳坤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欧阳路派出所报案,称遭敲诈勒索。6月11日(周一),虹口分局出具了立案决定书。

毛欧阳坤将这份立案决定书和欧阳路派出所出具的将“花总”列为犯罪嫌疑人的协助调查函发给了许多媒体,表示世奢会受到了敲诈勒索。毛欧阳坤当时称,有人给他发来匿名邮件,索要30万元公关费以停止网络攻击,并在邮件中附上了10多个银行账户。

“花总”真名吴东,当时在上海开公司。得知自己被立案后,他觉得很奇怪:“我当时是在长宁区,为什么是虹口公安立案?而且周五报案,周末法制科休息,周一就能立案,太快了。”

因为警方一直没有联系“花总”,“花总”便通过私信与上海警方多次联系,希望见面沟通案情。直到7月,双方约定在上海面谈。

面谈时,警方向“花总”声明,他并非是犯罪嫌疑人,只是作为证人进行调查。“花总”在调查时表示,邮件地址与账户都不是自己的,警方也做了询问笔录,此后警方再没有找过他。

王自强则让“花总”牵扯到第二个刑事案件中。“花总”称,在通过央视得知自己与此事有关后,他主动联系了北京朝阳经侦大队,希望进行沟通,双方约定2013年3月23日在北京见面。

23日,“花总”与朝阳经侦大队的一位领导以及办案人员在北京洲际酒店二楼的会议室会面。对方同样告诉他,他是以证人身份协助调查,做的是证人询问笔录。在“花总”印象里,这次会面的气氛很友好,整个过程双方均进行了录音。当时与“花总”同行的一位朋友也向记者证实,“花总”做的只是证人笔录。

此后,随着陈中小路的相关调查结束,世奢会也渐渐淡出舆论关注的中心。不过毛欧阳坤告诉记者,经侦销案是迫于外界压力,当时有很多媒体要求采访此事:“实际上他们叫外销内存,不是说这个案子就没了。”

转机很快到来。2013年9月16日,“花总”乘飞机到北京参加一个房地产颁奖典礼。原定晚上7点半起飞的飞机晚点了近一个小时,“花总”于是在微博上感叹,“来趟北京真不容易”。

就在16日20时许,毛欧阳坤收到一封邮箱抬头显示为“guoshan hua”的敲诈邮件。在这封后来被公之于网络的邮件中,发信人自称是“花总”朋友,要求其将30万元汇往“花总”用来收稿费的实名公开银行账号。“花总”抵京后不久,即被朝阳警方传唤。

此时,正赶上“秦火火”、“薛蛮子”事件发酵,此事也受到空前的关注。9月18日,“花总”被取保候审,但他当时并未多透露相关内容,警方也未透露案情。

“花总”告诉记者,当时警方还出示了另外一封邮件的截图,是毛欧阳坤在2013年1月收到的一封“花总”自己的outlook邮箱发来的敲诈邮件。但在网上很容易就能找到如何伪造邮箱显示地址的操作指南。“花总”希望办案人员能进一步分析邮件的信头信息,核实该邮件的真实性,但被告知因为相关ISP的服务器不在国内,难以取证。

他的手机当时被警方收走,还回来时,那部白色的HTC已被恢复了出厂设置,里面关于他和朝阳经侦大队会面时的录音,以及此前保留的相关短信记录、电话号码均无法找回。

“我好歹也是个知识分子,刚刚被人搞过说我敲诈勒索,真敲诈我能傻到实名而且还用自己的卡吗?”回忆起往事,“花总”仍然很愤怒。

“花总”表示,取保候审后,警方再没有找自己做过进一步的调查。

新京报交出匿名信息源采访录音

2014年4月底,陈中小路又一次被北京公安找到协助调查。

这次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某派出所的两名民警。他们告诉陈中小路,他们是专程来调查她泄露毛欧阳坤个人隐私一事——在两年前的报道中,由于疏忽,报纸将毛欧阳坤的身份证号码刊登了出来。

两名警察强调,此事尚未立案,他们先来了解情况。而毛欧阳坤曾在世奢会相关的一个网站上贴出过一份2013年1月16日的报案回执,案由是“被侵犯隐私”,该网站同时登出了陈中小路的身份证号码。

陈中小路回忆称,一开始毛欧阳坤并不知道自己的住址,但2013年3月自己与警方沟通后,曾应警方要求将记者证拍下交给警方,随后毛欧阳坤就得知了自己的住址。

“花总”告诉记者,他们是在检索世奢会时,意外发现毛欧阳坤曾因买机票没付钱而被票务代理在贴吧中贴出了身份证号码,并非通过什么非法手段获得。

警察称,毛欧阳坤曾多次投诉他们,一直投诉到检察院,所以公安无论是否受理都需要出具相关的规定,程序都一定要合法。目前该案尚未立案。

毛欧阳坤否认自己曾经贴出过陈中小路的家庭地址,他告诉记者,自己会不断督促北京警方对这起案件进行查处。

毛欧阳坤告诉记者,央视《哪来的世界奢侈品协会》中的采访对象,其实是两个北漂,是“花总”找的,“花总”并未告诉两个北漂是去录制新闻节目,只是让他们记熟台词。这两名北漂已经被警方抓获。

就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5月8日,中国青年报记者给北京市公安局发去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前,仍未收到回应。

央视栏目组及“花总”都否认了这一说法。据了解,央视采访的对象之一,就是《新京报》及《南方周末》采访中使用的匿名信源,一田姓女士。

目前,该匿名信源已经同意出具书面证言,并向法庭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新京报》也在上周开庭的一起名誉权诉讼中提交了记者的采访录音。

毛欧阳坤否认自己认识这名田姓女员工,“从来没听说过这么一个人”。记者联系了田女士,但她表示,已经不想再被打扰,婉拒了采访。

从2012年5月调查世奢会开始,两年过去了,“花总”及陈中小路至今没有见过一个世奢会国际总部的官员。中国青年报记者多次拨打该协会总部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该协会以前的英文网站目前也无法打开。

毛欧阳坤告诉记者,网站打不开是因为最近正在改版。而他曾明确向总部表示,中国的事情因为自己而起,所以要自己全权处理,所以总部目前不会接受采访。



前一段时间在整理截图证据时,陈中小路在一张截图中看到毛欧阳坤说,“你Y都截了一年了,继续”,觉得一阵悲凉。不久前,她用百度搜索自己的名字,最先跳出来的,就是《南周记者陈中小路,涉嫌虚假报道被立案调查》的推广链接。

她说打算到法庭上跟王自强“吵一架”,但是王自强告诉记者,他答应世奢会的都已经做到,自己跟世奢会没有关系了,可能不会再次出庭。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本报北京5月11日电

http://news.163.com/14/0512/07/9S1D5KMJ0001124J_all.html#p1



314#
发表于 2014-5-10 17: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连鹏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9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头条新闻
【媒体称云南省人大常务副主任孔垂柱自杀未遂】今日有媒体报道称云南省人大常务副主孔垂柱于3月底自杀未遂,目前仍住在ICU病房内。有云南省官员分析认为,孔垂柱自杀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他牵涉沈培平案被相关部门审查,二是他此前体检时被查出为艾滋病毒(HIV)携带者。 http://t.cn/8sDge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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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发表于 2014-5-7 23: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广东两记者涉嫌敲诈受贿案开庭 两被告当庭翻供

2014-05-07 20:52:00 来源: 中新网

核心提示: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等涉嫌利用负面新闻敲诈勒索、收取贿赂一案,7日在广东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上,被告胡亚柱、刘维安当庭翻供,否认公诉人起诉的罪状。
  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等涉嫌利用负面新闻敲诈勒索、收取贿赂一案,7日在广东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上,被告胡亚柱、刘维安当庭翻供,否认公诉人起诉的罪状。
  被告胡亚柱,男,出生于1974年,捕前系南方日报地方新闻中心主任助理;被告刘维安,男,出生于1969年,系法治网广东频道主编。
  在当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称,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胡亚柱、刘维安分别于2011年6月至8月,多次收受原韶关市越华达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魏镇顺的贿赂共计31.5万元人民币,胡、刘两人则按照魏镇顺的意思,在报纸和网络上发表有关报道,利用舆论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加压力,为魏镇顺谋取利益。
  公诉人还称,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期间,两被告伙同他人,先后3次以报道负面新闻为要挟索取钱财;以删除南方网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公款旅游的报道为由,索取该局局长何某华1.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1.5万元,依法构成受贿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的方法,多次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7.8万元,依法构成敲诈勒索罪。
  公诉机关称,被告刘维安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依法以自首论。
  然后,在当日的庭审中,刘维安声称自己之前的供述全系被诱供,并非事实,同时还强调仅收取了魏镇顺10万元,其中3万元给了胡亚柱。刘维安表示,这些钱不是贿赂,而是感谢费。对于公诉人指控的敲诈勒索罪,魏镇顺辩称是对方主动要给钱,他们推脱不了,只好收下。
  在当日下午的庭审中,被告胡亚柱也否认了公诉机关对其的所有指控,称所有的采访不过是遵循了记者的职责,同时坚称自己没有拿过指控中的任何钱财,并称之前是因为“精神和肉体受到折磨而被迫认罪”。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8日将继续开庭审理。

http://www.singpao.com/xw/nd/201405/t20140507_505442.html
312#
发表于 2014-5-7 09: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电视台称陈宝成夫妇为“钉子户”遭起诉
2014-05-07 01:56:21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有11563人参与


新闻回顾:记者陈宝成在山东老家抗强拆被刑拘 涉拘禁罪

记者陈宝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批捕

京华时报(微博)讯 因山东省广播电视台脱口秀节目《秀才来了》,播放《陈宝成:是“战士”还是“钉子”》,陈宝成夫妇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山东省广播电视台及播放该节目的酷六网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被告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昨日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陈宝成的妻子李晓波称,去年9月,山东省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在一脱口秀节目中播出《陈宝成:是“战士”还是“钉子”》,称“陈宝成一家提出天价补偿金”、“好凶的钉子户呀”、“奉劝这家人:人心不足蛇吞象,多行不义必自毙”等等。李晓波称该档直播节目被上传到酷六网,这给家人带来了严重影响,遂起诉山东省广播电视台及酷六网侵权。

昨日上午9时30分,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开庭审理该案。庭上,第一被告山东省广播电视台没有到庭。第二被告酷六网辩称,其在接到原告的律师函后,便已经删除相关视频。因其经营地在朝阳,故酷六网提出了管辖异议。对此,原告律师认为,公司注册地在海淀,就可以选择海淀法院起诉。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114查阅山东省广播电视台的电话,拨打后发现为传真电话,无人接听。直至发稿,记者未能联系到山东省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


新闻背景

陈宝成曾为财新传媒记者。近些年,因为其老家山东省平度市金沟子村房屋拆迁,陈宝成等指认相关部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逼迫村民上楼,故开始维权。

去年8月10日下午,一名自称处理垃圾的挖掘机司机称被陈宝成等人困于车内,并称自己被多次泼汽油,高温导致身体烫伤。对此,陈宝成等人予以否认,称只为维权。

据陈宝成妻子公布的逮捕通知书显示,去年9月13日14时,陈宝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至今被羁押在平度市看守所。据悉,今年3月5日,平度检察院第二次将此案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作者:张淑玲

http://news.163.com/14/0507/01/9RJV816V00014AED.html
311#
发表于 2014-4-30 00: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张家松
根据世贸WT/DS363/AB/R(096642)号裁决,中国对视听服务承诺“没有限制”是包括了互联网的。所以,中国可以禁播电视(因为没有承诺CPC96131),限制出版(GATT第20条的公众道德),唯独不能禁止网播。否则违反有关“国民待遇原则”的入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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