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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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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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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发表于 2012-10-27 18: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梁香禄
//@jlijames: 不过估计他坐不上牢的。要上诉,而且他年纪太大了 //@元芳视角:总理也坐牢,天大的笑话,这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

@元芳视角
【快讯:意总理被判4年】路透社最新报道,意大利前总理贝卢斯科尼因MEDIASET电视转播权案被判4年监禁。微评:在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总理还是平民,只有你犯法,一样得坐牢。@Cindy好友米
@杜楠爆料@杂谈五味@转播室@观点联播@时评中国@金鹰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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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发表于 2012-10-27 11: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记者的法学素养写字李华良
法条错误 //@韩东记:这个记者基本法律知识都不懂,一不是本案涉嫌四个罪名,明明都说了三个不可能,怎么还涉嫌呢,当小偷拿钥匙试锁头呢?二故意伤害罪最高刑为死刑,怎么可能是三年,简直拿法律开玩笑。这样稿件能发出来简直是个奇迹。三有些东西不懂不可怕,多问问,多看看就会避免很多。

@南都周刊
#浙江虐童教师面临5年以下徒刑#浙江台州温岭检察院透露,目前检方已提前介入24日发现的温岭蓝孔雀幼儿园教师颜艳红虐童事件。据警方称颜艳红涉及的可能有4项罪名:虐待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及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最高刑期是3年,而寻衅滋事罪最高刑期是5年。郑州晚报http://t.cn/zl3Fl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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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发表于 2012-9-14 22: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大记者张斌//@Swiftboy: //@紫月嫣: 碰到过很多次假冒记者的,前段时间还有冒名我们网站的记者呢!
@踏莎行者假新浪工作人员朱文洁假借新浪名义四处参加发布会行骗,今天上午再次行骗,被我抓个正着,其无法提供工作证件等相关信息,与同伙逃脱。网友找出其之前参会照片,现将其一同公布,请各位注意,一起堤防这个人,如下次遇见她,请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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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发表于 2012-8-29 20: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山东经济观察报社因多项违规被行政处罚

2012年08月29日19:3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9日电(记者 隋笑飞)记者29日从新闻出版总署获悉,山东经济观察报社因连续刊发虚假失实报道,被山东省新闻出版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立案调查核实,《经济观察报》今年6月18日刊发的《筹组三大集团 铁道部政企分开》是该社记者在未采访报道对象的情况下,根据网络信息和个别专家观点、建议编造的虚假报道。此外,《经济观察报》今年以来还刊发了《三星落地西安的“嫁妆”》等多篇内容失实的新闻报道。这些报道均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据了解,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已于近日依法对该社做出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编造虚假新闻的记者做出吊销新闻记者证的行政处罚,对编写失实报道的记者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社立即纠正其他违规行为。

http://news.sina.com.cn/m/news/roll/2012-08-29/193825061548.shtml
286#
发表于 2012-8-27 01: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周志懿 加關注

接媒体人短信告知,继戴玉庆后,广州日报副社长梁泉再被双规!据称全报社共进去11人,目前已有7人被移送检方!求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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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709)| 收藏| 評論(181) 8月26日 23:32 來自iPhone客户端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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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里的小矮人 (10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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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宗明://@深夜猫一只: (40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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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糊糊:双\规是啥?跟劳\教比怎样? (2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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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人唐吉柯德#转一下#当世界不再在神的意志下运转,而是依照物理法则既定前进着.马克思的理论实则是为所有在科学的指导下从事生产的社会阶层,指出脱离奴役的道路.所有享受着"五天八小时"工作制的人们都是那些斗争运动的受益者.文科教育所缠绕着的爱恨生死,注定要在科技时代被重新寻找和诠释. (5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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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ji国:真心讨厌对广东的指派 (6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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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植物人:照此来看,这新浪也不远了!//@侯宁: 广州日报历来稳贱啊!怎么会? //@施如海:嘛事啊? (7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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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一族 (8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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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郎三只眼:报道幸福广东不给力?//@侯宁: 广州日报历来稳贱啊!怎么会? //@施如海:嘛事啊? (10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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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草原时代:恩?//@侯宁:广州日报历来稳贱啊!怎么会? //@施如海:嘛事啊? (11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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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鹰GPS定位:好事情。希望不要又是政治派别斗争的结果,如果能真正的反腐败人民一定会拥护。//@袁裕来律师: //@迟夙生律师: 肿么了? //@薛荣民律师://@李国生记者:广州日报地震?//@王建国: //@新闻PHD: 转发微博 (12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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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轩与采果集:回复@zuichuzuimei:整风运动会! (15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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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八痞1020:回复@贺锋vlook:日报是党报,只会犯政治的错,经济不是问题!但最后还是以经济错说事! (15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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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伟1101:喔唷!//@幽壹: //@徐迅com:曾经是未来新星 //@林航观察: 听说得罪了一个护士长了//@幽壹: 真的?广东媒体近期地震连连。 (16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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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人阿神:知道现在最倒霉的部门是哪里吗? 公安 风筒的老鼠,专业受气包 谁都敢捏两下 不要想做个好警察 做个普通警察怕是都不容易 香港当年为什么搞廉政公署 大家基本都看过那些香港电影和电视剧 我们现在面临的风险就是那是香港面临的那样 公检法正在被全面侵蚀 (16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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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锡磊:求核实! (16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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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轩与采果集:回复@冰融临界:汗! (17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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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在浦东://@新闻已死: //@葛大薇: //@李国生记者:广州日报地震? //@王建国: //@新闻PHD: 转发微博 (17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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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海的诉说://@首席观察:整肃? (18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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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子在V:媒体的良心呢? (18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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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界的007:【广州日报广告费年收益第一,贪腐有关?】还是站错队,惨遭清洗?进去这么多人,不单单是钱得问题! (19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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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eibo.com/1217416855/yz066BB91




285#
发表于 2012-8-8 18: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邵嘉翔版署和国新办三网融合了?
@薛陈子可靠消息:中国已经开始“正式”向网络发放记者证。 轉發(27) | 評論(14) 12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轉發| 收藏| 評論 4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 舉報
284#
发表于 2012-8-7 11: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吴麟#新闻传播法# 公众人物的名誉权。
@斯伟江这适应的标准和纽约时报案一样吧!



轉發(19) | 評論(6) 13分鐘前 來自Weico.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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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发表于 2012-8-2 20: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擅自封锁微博新浪被判违约
法院认为停止服务前需告知用户判令新浪承担部分费用

http://www.workercn.cn2011/12/6 09:53来源: 京华时报





  今年4月,余女士在新浪微博的账户先后两次被封锁。新浪方面称,其微博中存在攻击他人的内容,干扰了其他用户使用微博。对此,余女士不予认可,并将新浪网技术有限公司、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12月2日,余女士拿到了海淀法院的判决书,其中显示,余女士微博内容未侵害他人相关权益,新浪两度封锁微博用户行为不妥。新浪应向余女士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2520元,系余女士在诉讼中支付的公证费和咨询费。
  >>用户
  个人微博两度被封
  余女士称,今年4月12日,她发现自己的新浪微博被禁止访问,搜索注册的昵称显示“用户不存在”。新浪客服回复称,由于微博中发表的内容包含攻击他人的内容,微博功能无法恢复。
  4月18日,余女士用新邮箱重新注册微博,“只发了两三条评论,就再次被禁止访问。”4月29日,客服人员回复称,“通过微博发表的内容或评论干扰其他用户使用微博!违规操作,此功能无法恢复”。
  据余女士介绍,去年11月17日,作为“方静百度贴吧”的吧主,她在新浪微博上注册了账号,昵称为“方静吧_百度贴吧”。此后,她在该微博中陆续转帖发表了著名节目主持人方静的相关内容和截图。她并未在微博中恶意攻击他人,新浪微博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无故封闭了两个微博账户,单方面终止提供网络服务,存在违约。
  余女士说,她每天都会登录微博,倾注大量时间和感情,封闭微博伤害了她的感情。今年5月初,余女士委托律师将新浪网技术有限公司、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新浪方面道歉、恢复其微博的使用权限,并赔偿公证费、咨询费、律师费。
  >>新浪
  免费服务随时能停
  12月2日,徐女士从海淀法院拿到了《民事判决书》。
  记者在判决书中看到,新浪方面证实,今年4月,余女士的两个微博账户被封锁,原因是余女士在使用昵称“方静吧_百度贴吧”微博过程中,多次使用私信,对另一加V认证用户(著名主持人方静)进行语言骚扰、攻击。4月12日,接到用户投诉后,该公司经过审查后停止服务。同时,对“方静吧”进行了屏蔽。新浪方面表示,其提供的微博服务是免费的,所以无需通知用户,可以随时停止服务。
  新浪后台数据提供的打印件上显示,4月初,用户“方静吧_百度贴吧”在评论中回复方静,“你能静下来用头脑好好思考些问题吗?为什么遇到问题首先想到逃避?……”“就您能发脾气,我就不能发脾气啊。我承认晚上的言论过激了,别生气了……”“干嘛乱删粉丝啊,别再删啦!”“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最后一次机会,把我从黑名单里解封加关注……这是命令!不照做,后果自负!”另有部分内容未显示回复的具体指向人。
  余女士说,她是方静的“粉丝”,在微博被封之前,她曾与方静见面,在一些问题上有分歧,发生了一些言语冲突。

http://right.workercn.cn/c/2011/12/06/111206095150688770264.html
282#
发表于 2012-8-2 17: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肖雪慧收藏,转发,立此存照。//@法律案例-文史典故: //@一贯书香:南京中级法院在其官网上的文中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互联网管理案件立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相关信息http://t.cn/zWN3jkM
@法律案例-文史典故【内部明电】最高法院: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案件,不予受理,不出具法律文书。各级法院包括基层法院派出法庭接到涉及互联网的诉讼,要立即层报最高法院,同时向当地党委和政法委汇报情况http://t.cn/zW9lJsw【再小的此类案件,接到起诉,就要立即层报最高法院等,真是重视。还有多少这样的内部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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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发表于 2012-7-30 22: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盛开在水莲花的枝头//@黄小裕luomo:人民没有基本表达权知情权的时代,记者怎么会有人格尊严?!//@吴飞微议: //@吕国华律师: 这一巴掌来得凶猛,打得正常,是记者行业主动放弃了尊严,所以这个记者才替这个行业受难于此。国内媒体成了一言堂的帮凶,当民众求救媒体无望时,下一个下一次呼救的必然是记者自己。
@记者的家#留此存照# 【打在新闻的脸上】齐鲁电视台女记者王曦在德州临邑为村采访时,遭到了村干部谭传合掌掴和村干部的围堵,一群人抢夺记者的摄像机并阻止拍摄。乡里的书记视而不见。这一幕我们并不陌生,这一掌嘲讽了整个中国的新闻。



轉發(12275) | 評論(3207) 7月9日09:44 來自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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