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教育网

 找回密码
 实名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做个试验
楼主: admi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闻评论写作案例集锦

  [复制链接]
141#
 楼主| 发表于 2019-3-9 17: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连阳标统:台湾时事评论节目印象
政治人物要懂得知所进退,方能善始善终。
可惜中国尽出恋栈权位的傻逼政客,前天又滑稽地蹦出一个,七十八岁台前立法院长王金平不顾屙尿滴湿鞋,跑出来宣布参选“总统”……早几年马英九对他进行政治狙杀没得手,真是让我扼腕叹息。
人没自知之明,做事就很可笑。王金平白混四十多年政坛,不知道当国三年,狗都嫌?真以为人民喜欢看你他妈那张橘子皮一样的老脸……我知到背后什么势力支持他。王世坚可以趁这次机会改命格,从扶龙王改为屠龙王,打赌这个老王八选得上,去跳一〇一。
本来对他铜壶煮三江的政治手腕也佩服,对其人品、节操没什么特别意见。一算他八十二岁才总统卸任,我就气不打一处来……陈文茜曾问:政治人物,要自私到什么程度才善罢甘休?

台湾政论节目中,“夜问打权”主持人黄智贤最近恶心程度与深绿节目“新台湾加油”主持人廖筱君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极度亲中,一个极度深绿。内地这边观众不知道其底细,很欣赏她激情澎湃的亲中媚态。衡量台湾人物,不能以政治立场与统独态度作为标准,这是很封闭,很自愚,很没见识的做法。
况且,总是觉得黄智贤最近表现狂热,像是在帮她哥台南市长黄伟哲对这边进行政治喊话。
黄智贤御用嘉宾是一个说话有点结巴的董智森,可能两个人名字第二个字都是个智吧,他们一唱一和,蛮合拍。
相较黄智贤,她哥黄伟哲虽然是民进党员,并新近当选为台南市长,但黄的人品、风度让我很接受。
深喉……这名字起得很色情。
平秀琳长得不怎么样,经常冷不防地用提问、追问、逼问偷袭嘉宾,让人脱口而出内心真实想法,这个技巧掌握得很好。我很不满意该档节目平衡没做好,经常只邀请绿营政治笑星王世坚一个人,以供众人围猎……很有意思么?绿营节目也经常只找战五渣李明贤出来当猎物,被绿营人物虐杀。

平秀琳节目头牌是赖岳谦,几乎每天不落。赖老师好像专业是国际关系,记得他带过博士生毕业论文是研究抗战,让我一度误会他是军事及军史专家。
他是真他妈能说,平秀琳不拦着点,一个人能包打全场……天上事情他知道一半,地上事情他全知。这种全能型评论员会降低节目质量,令节目变得娱乐和灌水。

“大政治大爆卦”,这是政治节目娱乐化,主持人是个油头粉面小青年,叫什么来着……去年开始该节目就贴上韩国瑜,搞政治投机。

该节目最近又贴谢龙介,但八卦节目突改说政治,总是说不到位。


“关键时刻”主持人叫刘保杰,我估计宝杰哥是个基佬,经常扭着屁股腰肢,手捻兰花指在屏幕前走来走去……没有么?我觉得有。还有,他好嘈。


绿营方面节目,也就是“新闻面对面”能看看,该节目为了平衡。经常请蓝绿双方人士上节目两桌对垒。
谢震武原来是律师,主持风格还行?女主持谷怀萱介绍来宾时,语气嗲得出水……听得鸡皮疙瘩都能起来。



像我这种中年男人,也就老男蓝赵少康主持“少康战情室”比较合胃口,我主要看这个节目。老赵发通告,邀请嘉宾评论员,不管蓝绿大都是知识型,理智型,专家型,妖魔鬼怪很少。
老赵本身口才不见得好,只是他当过环境部长,在政坛上打滚多年,见多识广。把得住话题,压得住场。

“新闻龙卷风”实在是难以看下去,主要是主持人戴立纲破锣一样的声音太嘈,听得耳朵受罪。

李俊毅是台独国师李鸿禧儿子,民进党副秘书长,谢长廷派系头面人物。早两年民进党刚上台时,他在节目中气焰嚣张,表情牙刷鸠屎,一副小人得志更猖狂的样子,令我很看他不惯。
2017年他宣布辞去副秘书长职务,竞选党内台南市长初选提名,左批党内初选方式堕落、低俗,右批其他参选同志没有执政的自我反省内容及提出政策……初选败给黄伟哲之后可能心思沉淀,言辞逐渐温和,开始说人话。

秃子阿亮其他都不错,就是喜欢抖腿,显得好贱。刚开始在节目看见他,觉得他说话脑袋一直小频率地晃,仔细地观察,确认他一边说一边抖腿。
郭秃子很狡猾,经常突袭其他来宾思维漏洞,屡屡打在七寸上。他是许信良创办的美丽岛电子报副董事长,和老流氓吴子嘉同属台独务实派,主张与大陆和解,发展关系。郭秃子和李俊毅都是赵少康节目常客。

陈老师脸上,这粉怕不有半斤,刮下来能装半碗?
陈大妈文茜,陈老师很忌讳别人说她老,偏得叫她大妈。主要是我一个小弟谢勇教授居然暗恋她,口味之重,真是让我瞠目结舌……哦,十多年前旧事了,估计现在心里,早已落荒而逃。



有档谈话节目“大云时堂”倒是不错,主持是台湾早期金牌主持之一李四端。节目形式是安安静静地一边吃一边谈,比较适合我这种馋痨。这档节目优点是邀请各行各业优秀人才进行访谈,缺点是菜式还需要加强。
我从事民国史研习,思维使然,从历史文化价值观上,对台湾各种时事政治评论节目,自然比较接近蓝营媒体。为了平衡观点,有时也强皱眉头去看绿媒节目。但经验不多,无法点评。
视频节目太耗时,导致信息吸纳效率低,这是我对其不持续关注的主要原因。但作为假装的知识份子,在本专业精纯同时,也须精鹜八极,心游万仞,像章鱼伸出八爪触须一样吸纳各种资讯。说到底,看台湾时事视频只是我储备知识的一支吸管,对其生态并不深研。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YuiOQhwZFBoZbhrAybW8A


编辑:陈茗

142#
 楼主| 发表于 2019-3-21 21: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编辑:冉玲琳
143#
 楼主| 发表于 2019-3-27 11: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角度


编辑:王豪
14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6 17: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史记 哀巴黎圣母院

    悲莫悲者,世间好物不坚牢;哀莫哀者,佳缘易散宫阙残。
    夫有巴黎圣母院者,造物之眷顾,人世之非凡。
    其始也,辛弃疾东渡之岁;其成也,朱元璋皈依之年。
    其地也,巴黎城轴中立基;其位也,法兰西举国赞叹。
    携高卢之余风,致哥特之盛典,兀阿尔卑斯之松柏,成此穹顶;竭比利牛斯之巨石,构此高坛。


    骨像应图,立此玉树之姿;凌波微步,画此窈窕之艳。
    两阙齐峙,涵神清穆;一塔独耸,气象威严。
    虽负木石之重,然有飞天之势;虽近凡俗之地,然有羽化之朌。
    凄离兮迷魂难觅,绮之窗兮错似织,神可游古;仿佛兮天庭可触,仙之人兮列如麻,柱皆通天。


    列王犹存,二十八尊上应星宿;古钟老矣,卡西莫多含恨黄泉。
    一千尺嵯峨,朱庇特于斯享祀;八百年冠冕,拿破仑至此盘桓。
    经堂留音,路易王余威何在;顽石奏曲,梅拉达香魂不远。
    噫,世人乐此繁奢,惟圣母哀哀,伤其人子,雕容玉面,垂泪连连。
    苍生视短,不知他日玉石俱焚;哲人无几,但知今朝荣华可恋。
    有人悲语,设若世无圣母殿,人间可曾牵眷?


    呜呼,己亥暮春,一朝火起,摧塔陷顶,金刚之躯可坏;裂石焚云,参孙之力莫挽。
    火舌所及,何曾惜十朝国力;水龙不至,方叹息楼高难攀。
    宫阙动摇,万劫且存主构;圣座不安,火中尚余荆冠。
    马生对楼徬徨,不过嗟叹;川氏隔海救火,无非空言。
    焚后经年,佳人何如,塞纳泛舟,指点何堪。

    太史刘曰:
    人间至辉煌者,宫阙巨殿,人间至无情者,水火生死。至辉煌逢至无情,黯淡而已,摧灭而已。当年东方一炬,雨果怒书;今朝欧陆一焚,天下愁绪。故当寰宇同此爱惜,木石无情,汗青有意,宫阙无言,先贤有泪,莫使西风残照而已,可乎?

来源:微信公众号“刘备我祖”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lRwbka43P3k38BNwM4xww

编辑:马晓晴

145#
 楼主| 发表于 2019-4-24 09: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一个点击一万元?马化腾起诉时评人于立生名誉侵权,索赔100



编辑:陈茗

146#
 楼主| 发表于 2019-4-26 21: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指新闻评论为不实报道,文体没搞清楚就索赔百万,腾讯法务胆儿真大


以为遭遇电信诈骗呢。隔日电话深圳南山区法院确认了,又满怀期许的等候法院快递腾讯方的起诉状副本。
待真的收到了,看了,又搁置一旁,好多天不想理会。因为不想给拉低到同个层次去。
腾讯,一个名扬世界的互联网企业,财雄势厚,人才济济,总想这代表马化腾的法务人员或者所聘律师,业务水准总该不低吧。但起诉状,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
马化腾半身像 图据网络
既然是以拙文《警惕微信成为用户和社会的“大尾巴”》涉嫌侵犯其名誉权的名义告我,那最起码,得知道我写的是什么、文体属性应怎么界定吧?
拙文一目了然,文体是新闻评论。可腾讯起诉状中却称“不实报道”。
新闻评论和新闻报道是两回事。新闻评论的事实判断部分,以新闻报道为依托,而观点(价值判断)才是其核心内容。而价值判断,则由逻辑和价值观所孳生。连我写的是什么,都不明不白,就径直来起诉,狮子大开口索赔一百万,这怎么说得过去?作答辩,都要先来一番文体正名,真让人好笑。


我不能确定,这究竟是对方水平问题所致,还是故意淆乱概念,别有用心,希图搅混水误导法官裁判。也不想过多揣测了。但我知道,文体之别,关涉到业界的评价标准之别,乃至关涉到庭审中法官的法条适用问题。
关于名誉权纠纷,最高法相继出台有《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前者第8条规定:
“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后者第9条规定: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至于新闻报道、文学作品等,则另有对应的专门适用条款来规范指导法官裁判。
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不首先把概念厘清,有可能发生误导,不便于后续的庭审、质证顺利展开。但这样的纠正工作,要我被动来做,真是无奈。
编辑:陈茗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实名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