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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朱军性骚扰案”今日亮相:不要站在法庭上以人格发誓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10-25 22:05
标题: “朱军性骚扰案”今日亮相:不要站在法庭上以人格发誓
“朱军性骚扰案”今日亮相:不要站在法庭上以人格发誓
今天,10月25日,下午两点,万众注目的“朱军性骚扰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当事人弦子亮相。
吃瓜群众等得好辛苦,总算迎来性骚扰不靠撕逼靠法律的时候了。宋祖德还嚷嚷说,今天朱军应该堂堂正正穿着西装出庭。
祖德这个人,嘴很贱,说话心计深着呢。不过,他也有令人激赏之处,比如,有时能赤裸裸扒下一些被权力和资本包裹严严的遮羞布。这回,用在性骚扰这种事上,我估摸是想快速褪去事情背后那条破内裤。
很多人也都想朱军能衣冠楚楚出现在法庭上,来看看朱军与那个叫弦子的当事人是如何对眼神的。这年头,确认过眼神,有人就能确认哪个是衣冠楚楚,哪个是衣冠禽兽。
然并卵。这一回,朱军扫了大家的兴,他没到场,不出庭。在中国,算得上公众人物的,谁背后没有几个牛逼律师呀。何况朱军这种长得跟高级别潘安似的人。
将爷认为,纠缠朱军出不出庭,没什么实际意义。这个事,真不应用娱乐眼光看,谁还能到法庭上追星献媚嘛。遗憾的是,媒体报道这个事,多是发在娱乐频道上,这么严肃,兹事体大,怎么就这样降格降调呢?
或许,只能这样来安慰,有了娱乐这块遮羞布,会便于让这个事情多进入一些公众视线,多提供一点评议空间。中国也太需要一个有关公众人物性骚扰案的判决标本了。所以,也期待“朱军性骚扰案”能成为这样的司法符号。
01
法律讲证据。今天开庭,不复杂,也就是为交换证据,像是搞一次庭前交流会。只不过,双方都显得底气十足,相关信息很不透明,令人真假难辨。
“以看手相为由,做出把她往身上拽,隔着裙子摸下身,强吻她等猥亵动作。”在央视实习的弦子这样网爆朱军对自己猥亵情境,当年,她报过警。
四年后,这事由弦子朋友“麦烧同学”在微博爆光,随后,弦子也公开露面为此事做证,并向朱军喊话——法庭见。今天,弦子果然到庭。至于朱军,法庭不见也行,反正姑娘也把你给告了,告他侵犯人格权。
互告哪!朱军先诉弦子名誉权案叫本诉,弦子后诉朱军人格权案叫反诉。
现在,朱军方面要求弦子和麦烧删除相关言论,道歉并赔偿60多万。其实,朱军方面追责指向是“继续发布及怠于删撤上述不实信息的网络用户及媒体”,但转发这事王志安、罗昌平等大V,以及深挖这事的财新、人物和新京报等媒体,似乎平安无事,被绕过了。
这桩官司,是公众人物对普通人物的一次开战,普通人物能否做到绝地反击,一切应由法律说了算。
这当然最好!在体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
再说一次,朱军性骚扰案件,不是娱乐事件,而是法治事件。在一个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家,不会因为哪个公众人物拥有权力影子或权利垫子,就让法治蒙羞。
所以,这事,应该公开说,大声说,说出一个法治新世界。正义可能迟来,大家耐心等等,也没什么,但要允许人们一边边观望一边等待,否则,会让人少太多希望,心乱。
而且,有些痕迹,就算是风干了,还是可以人们嘴上风暴的味道中,慢慢地提炼出来。
02
公众人物出事后,网友最爱用一个新词,叫人设。
比如,朱军被性骚扰这事一闹,很多人就说,他人设坍塌了,尽毁了。
道德最是无情物,造神容易,毁神更容易,人设是由人设定的,被推翻了也没什么。毕竟,道德的事,有时扯起来纷乱心焦。所以,这里不想多说人设,只想说说人格。
先普及一个法律概念,叫人格权。在这起官司中,不论是朱军的本告,还是弦子的反告,归根结底,都属于在主张人格权。
最不喜欢做概念阐释,抄文件是件特别恶心人的事。所以,这里截个百度百科的页面,大家愿意就恶补一下法律知识。简单讲,人格权分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涉及到隐私、名誉、尊严、身体等等方面。
一个正派社会,到底应该让公众人物怎样去打人格权的官司呢?也就是说,这些大咖大佬们在说自己被泼了脏水,那要怎么来讨公道?
这里举两个众所周知的案例。
一是足球明星范志毅诉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范志毅球踢得狠,脾气爆,走起路来姿式,很有点像张嘉译,被称为范大将军,很讨喜女人。2002年,他被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下面的《东方体育日报》给污名了,那报纸发文章说,《中哥战传闻范志毅涉嫌赌球》,还进行连续报道追踪,最后总结发文——“说真相大白,范爷没赌球”。被污水弄得一身的老范,为讨名誉权,把这媒体给告了,又要道歉又要赔钱的。
结果是范志毅官司输了,输得光溜溜。判决书上首次使用“公众人物”概念,明确强调:“即使原告认为争议的报道点名道姓称其涉嫌赌球有损其名誉,但作为公众人物的原告,对媒体在行使正当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容忍与理解。”
对“公众人物”来说,容忍比自由特别特别重要。色字头上一把刀,忍字面前要敬畏。
二是在美国传媒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
这个案子太有名了,里面也是及“公众人物”,还是体育娱乐明星,而是“公共官员”。那是在上世纪60年代,《纽约时报》刊发文章指责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的警察参与严重的不法行为,随后该指责被证明为虚假。负责督管警察部门的官员沙利文不干了,他告《纽约时报》诽谤。一审法院支持沙利文,《纽约时报》就不服上诉,最终,剧情反转了,联邦最高法院判了《纽约时报》胜诉。
不妨重温一下大法官布伦南在判决意见中的话——“一项重要的原则是:关于公众事务的辩论应该是无拘束的、健康的和完全公开的……对诚实的错误言论的保护非常重要……这项判决(原审判决)已经影响到政府行为的自由批评,是相当不妥的。”
意思是说,既然民众批评政府都得到赋权了,媒体批评一下,也应该享有平行的豁免权。沙利文这个“公共官员”,作为政府的影子,权力的附身,在媒体面前没讨到好处。这个事情,几十年来,不时被中国媒体人拿出来抚慰和撩拔一下深感委屈的心灵。
总之,普适的法治在说,公众人物的人格权,必须要有所让渡。公众人物与普通民众相比,势力和地位太不对等了。公众人物不能无底线拿保护隐私名誉为由,来举刀对准普通人,那不是正派做法。
更何况,现在一些所谓的公众人物,犯的事情不止是没底线,而是没底裤。
03
王朔这样说过——应该立法,取消所有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隐私权,成一种共识:公众人物,即是供公众嚼舌头的人物。这样,就剩下无耻之徒了,起码可以少一些爱得了便宜卖乖的假正经。
这货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毒舌之王呀。但挤干水分,还是能够看到这话里闪光的所在。
想想,这些年,我们有多少人不是在伸长着脖子,努力想把自己浮到真相的海面上,把目光变成一束扫动的探照灯,看看远处脏水到底淹到了哪个倒霉的公众人物下半身了。
北大沈阳、厦大吴春明、媒体人章文以及还没洗干净的刘强东,一脸傲娇的长久表情,似乎是任尔东西南北风,纵然江湖风波恶,他们舟楫也不失坠。
天下有多少好姑娘在暗处哭泣?天下禽兽都长着同一幅样子,也就是禽曾的样子。只不过,禽兽多了衣冠,就隐身了。
这一回,朱军性骚扰案被拉到法庭上了,如果朱军能够证明清白,那真恭喜了,能抖落那暗地扔来的几粒石子和几滴污水,你那平整方脸和字正腔圆,必将传播更加强大的正能量。
就是要把法律的事儿交给法律办,任何人对此都不能再遮遮掩掩的了。这里就介绍一桩闻名天下的日本性骚扰案的判断经典,以供借鉴。
事情发生在是上世纪90年代,矢野教授是日本著名的政治学学者,曾被提名为诺贝尔奖的候选人,到瑞典颁发过诺奖,时任京都大学东南亚研究所所长,在日本乃至国际学术界都很有影响。反正,论身份地位,论公共影响,论个人成绩,比国内那些涌进性骚扰浪潮中的教授和名人,不知道强大到多少倍,特别是在学识上,国内那群精虫拱脑的教授连给矢野擦鞋的资格都够不上。
当然,人渣也不能因为有才就不是人渣了。正如《法律与秩序》书中所说:性暴力侵犯者无论来自哪一个社会阶层,都是卑鄙的人渣。矢野色胆包天,欲望难填,对身边秘书和下属职员极尽性骚扰之能事,就是地道人渣。当然,如果他的受害者中还有实习生,那就是人渣中的渣精了。
总之,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被矢野侮辱过的女职员们挺身而出,被矢野强奸并长期霸占的女子提杆而起,一起对矢野进行调查设诉。接下来,事情的进程,也就像现在“朱军性骚扰案”。矢野把投诉他的受害女职员、受害者代理律师、相关事件撰稿人,都告上了法庭,也是在主张名誉权,也是要求巨额赔款。而且,由于“身份地位”“政府形象”“不足”之类的原因,此案走向也一度令人失望。但是,迟来的正义,被受害者等到了,历经四年诉讼后,矢野彻底败诉,他的人生被扳倒了。
这起案件说明,性骚扰案受害人要想获得胜诉,由于涉及种种复杂取证,是很不容易的,加上复杂的社会性别观容易制造种种舆论压力,特别是性骚扰背后往往还存在着强大的权力骚扰,要保障受害者的人格权,可以说是关山难越,险滩重重。
幸运者,成为维权英难;不幸者,被迫再次蒙羞。
经常听到有人这样对话:
真不是我干的!
你怎么证明?
我拿人格发誓言!
你有人格吗?人格值多少钱?
人格无价,人格权更无价。不论“朱军性骚扰”事件真相如何,都事关朱军、弦子以及更多的人格。但是,现在都站到法庭了,接下来就不拿人格发誓了,重要的事说三遍,证据!证据!证据!
央视、警方以及当年目击者,你将如何存在?
比照以上种种司法案例,想想盖在中国性骚扰事件上面的蒙眼布,是到时候让人亮出刀子,对禽兽进行剥皮抽筋的时候了。一个国家的法治进步,也特别需要一个极致案件的判决,来作为样本,成为法律符号,让人们继续相信法治才是传递正义的最有效手段。
不是所有的螳臂挡车都是自取灭亡,公众人物像是承载着越重威权的列车,性骚扰终会让他们偏离人性的轨道,彻底栽下悬崖。
尸骨无存,人格腐烂。
编辑: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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