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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伟涉王林案中案”详情公布,南都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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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静芝
时间:
2015-11-1 23:14
标题:
“记者刘伟涉王林案中案”详情公布,南都作出回应
2015-10-31 编前会
昨晚,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备受公众关注的王林案中案有了最新进展,记者日前从公安部专案组获悉:为了获取王林案的办理情况,王林的情妇雷帆、前妻张七凤谋划向办案民警钟伟行贿20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案发时,张七凤已向钟伟支付50万元“好处费”。同时查明,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伟为获取独家信息参与其中。
对此,今天出版的南方都市报在第14版(国内)进行了报道,并配发如下一段文字:
南方都市报社负责人表示:深度调查是媒体获得事实真相的一种必要而有效的手段。但新闻调查行为并不享有法律豁免权,应遵循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记者从事深度调查采访应秉持法治思维,避免行为触犯法律。南方都市报将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对采编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和培训,明确记者调查活动的范围、调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以法治思维推动记者调查采访合法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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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 23:10 上传
在新华社稿件中关于刘伟的部分表述如下:
雷帆和张七凤称,刘伟曾于2013年为正处于舆论漩涡的王林在香港做过一次专访,王林对报道效果十分满意,刘伟因此获得了王林一家的信任。此后两年间,刘伟与王林家保持着联系。王林出事后,以前围绕在王林身边的那些朋友没有一个肯为他出头,只有刘伟主动找上门来,她们便经常找他出谋划策。
刘伟坦承,为了能够随时获得王林案一手材料,以便写出独家报道,他主动联系了雷帆和张七凤,并提供了一些帮助。雷帆从钟伟那里获知自己手机被监控后,希望刘伟提供身份证办理手机卡,刘伟便用同事的身份证办了两张手机卡,供雷帆和钟伟联系。根据钟伟和王林家人要求,刘伟还将自己的律师朋友侯某介绍给王林家属,替换之前担任王林辩护律师的一名本地律师。此外,在雷帆、张七凤向钟伟购买王林案件信息的“交易”中,刘伟还应雷帆请求对张七凤进行了劝说。
经了解,事后张七凤对花200万元购买王林案信息的事有些反悔。雷帆很不高兴,认为钟伟是冒着巨大风险的,遂请刘伟帮忙说合。经刘伟劝说,张七凤最后同意向钟伟付钱。
张七凤交代,8月12日,她与钟伟在萍乡一酒店内见面,并亲手将装着50万元现金的纸袋放进钟伟车内。去见钟伟前,她曾向刘伟表示担心,怕钟伟事后不认账,刘伟便借给她一支录音笔。由于钟伟和雷帆有所警觉,她没有使用成。
而身处这起事件“风暴眼”的刘伟,同样对自己为了追求独家新闻,罔顾新闻从业规范和法律底线参与其中,表达了深深的悔恨:“我参与了其中,一定是违法的”。他坦言,他与张七凤、雷帆等人的这些往来,只是为了获得“别人拿不到的”独家一手信息。
“我非常热爱新闻事业,也为它倾尽所有努力,却因为这件事,把一切都断送了,实在是太不值得了……”说到这里,他泣不成声。他说,希望同行们以此为戒敲响警钟,再想要的信息也应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决不能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刘伟同时表示,通过这段时间的认真思考,他对整个案件也做了深刻的反思,深深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违了法:第一,自己用非正常手段向王林专案组成员打听案件进展信息,这不仅违反了新闻采访有关规定,而且还涉嫌非法获取专案秘密;第二,在案件后期,自己客观上推动了王林前妻向专案组成员行贿,欲使王林脱罪、减罪,这也涉嫌共同行贿。“我认罪服法,现在只希望这场噩梦早点结束,早日回到家人身边,开始新的生活。”
据了解,根据案件办理进展、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及其具体情节,公安机关决定对刘伟取保候审,钟伟、雷帆、张七凤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前,公安部专案组已向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通报了该案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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