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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新通讯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毛慧    时间: 2015-8-2 11:25
标题: 龙新通讯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本帖最后由 毛慧 于 2015-8-2 11:26 编辑

龙新通讯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015年[龙]1号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西南科技大学新闻系(以下简称“新闻系”)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新闻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新闻系日常办公及龙新通讯社专项费用,主要来源为学校专项经费拨款
第三条 凡直接用于通讯社建设费用,均纳入教务处和学院统一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使用项目经费。



支出范围
第四条 项目经费是指龙新通讯社发展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报刊印刷费、报刊订阅费、邮电费、差旅费、新闻技能和校园DV大赛比赛奖励、学生劳务费、媒体实习耗材、其他费用等。
(一)报刊印刷费,指新闻系用于报纸、杂志以及其他文件的印刷费用;
(二)报刊订阅费,指新闻系日常办公用品以及杂志、报纸订阅费用;
(三)邮电费,指新闻系与各大高校、媒体往来的邮件支出;
(四)差旅费,指新闻系参加活动、与其他高校交流等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
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五)新闻技能和校园DV大赛比赛奖励,指新闻系举办新闻技能和校园DV大赛比赛的奖励费用;
(六)学生劳务费,指新闻系额外工作给予学生的劳务费;
(七)媒体实习耗材,指新闻系日常工作中媒体的材料损耗和相关材料购买费用;
(八)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新闻系发展相关的其他费用。


预算管理
第五条 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主要预算按通讯社各媒体及活动申报表执行。
第六条 经批准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因客观原因需作出调整的,由提前进行书面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室审核并留档后方可调整。


收入及分配管理
第七条 各类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新闻系财务室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八条 专项经费到院后,若无意外,按预算执行,严格把关,合理使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
第九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必须经过系主任同意。
第十条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采用实报实销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则龙新通讯社各媒体预算表:
  
项目名称
  

年度费用(万元)
  

备注
  

《龙新周刊》印刷费
  

3
  


  

《龙新之声》采编制
  

1
  

采访、交通、制作
  

《龙新播报》采编制
  

2
  

动漫节目外出采编
  

《西科青梅》采编制
  

0.5
  


  

龙新网运营费
  

0.5
  

网页维护
  

龙新通讯社校外交流
  

1
  

差旅、接待
  

新闻报刊订阅费
  

0.8
  


  

报刊邮寄费
  

0.2
  

龙新时报、龙新周刊
  

新闻技能大赛
  

0.5
  

组织活动、奖品
  

DV大赛活动
  

0.5
  

组织活动、奖品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龙新通讯社所有


20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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