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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绵阳高新区宣传中心、广电中心选聘工作人员的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刘海明 时间: 2012-4-9 16:16
标题: 绵阳高新区宣传中心、广电中心选聘工作人员的启事
一、选用对象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热爱新闻宣传及广播电视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男女不限,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专业要求:中文、新闻、传媒、播音主持等。
二、工作岗位
1、新闻宣传工作人员2人;
2、常年提供实习岗位(人数不限):新闻宣传,电视节目摄制、播音、主持、制作。
三、选聘办法
选聘主要采取资料审核、面试的方式。
1、资料审核。主要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资料、主要业绩及作品。
2、面试。面试主要是简单考核综合素质,供需双方就关心的问题进行补充交流。必要时,还将组织完成与所需岗位有关的命题作品。
四、要求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个人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简历、业绩资料、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近期正面免冠标准照和生活照(全身)各1张。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五、待遇
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早九晚五。
2、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六、联系方式
黄老师:13989299099
0816-2553702
573658046@qq.com
安老师:13398366592
0816-2532117
845450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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