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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的主要学术成果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1-4-13 00:17
标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的主要学术成果
     在一个又一个举国关注的大案面前,李玫瑾教授俨然是犯罪心理学的权威专家。当公众质疑她违背基本人性和违背常识的专家言论时,她就挥舞起专家的大棒,嘲讽公众只是感性动物,不懂高深的专业理论。笔者承认自己只是普通大众之一员,在李教授极其威武的言论面前,反躬自省,是不是自己真的太浅薄了。于是抱着崇拜敬仰的心情,专门跑到市图书馆,利用“全国学术期刊网”,检索了李教授的全部论文。

     这一检索,竟让我大吃一惊,李教授原来如此!
   
     在过去的5年中,李教授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了16篇论文,以第二作者名义发表了4篇论文。
   
   
光从数量上说,李教授发表的论文似乎不少。但是,李教授所有的论文都发表在三流甚至不入流的杂志上,没有一篇发表在法学或心理学的过得去的杂志上。我说三流或不入流,这并不是我的主观判断,因为在像样一点的大学,李教授所发表的那些论文,都很难摆得上桌面来评职称。所以,李教授能凭这样一些论文评上教授,说明中国公安大学对评教授职称的要求有多高了。
   
     如果说不能完全依据发表论文的杂志来判断论文的水平高低,那么有一个客观事实是绝对可以判断李教授的学术水平的,这就是李教授所发表的绝大多数论文都发表在自家单位的杂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上。稍微对学术界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发表在自家单位的杂志,那要比发表在外单位杂志容易许多,而且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人情的产物。在一个学术单位,如果一个人像李教授那样50来岁的教授、一个应该处于学术高峰期和成熟期的学者,几乎将自己所有论文都发表在自家单位的杂志上,那么这个人在同事面前是抬不起头的。可我们的李教授,竟然能如此从容的通过中央电视台,在全国人民面前扬起她高傲的头颅,真不愧是搞心理学的,自己的心理素质竟如此之好。
   
     我们再进一步去看看李教授论文的内容吧。我们不妨来解剖一下她那篇脍炙人口的《马加爵犯罪心理分析》(发表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第110-115页,全文可从百度上找到)。
   
     首先我们可以从引注的形式来判断该文的学术价值。全文只列举了5个参考文献,可是天哪,5个参考文献都是关于马加爵的网络报道,竟没有一个正式的学术引注来引用其他学者的心理学观点或法学观点,难道我们的李教授是开天辟地的学术天才,她的分析不需要建立在已有的学术研究基础之上?因此,这只能有两种可能:第一,李教授根本不懂学术和学术论文的基本规范,或者说她根本没有心理学和法学的理论功底,所以在分析个案时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理论分析;第二,李教授根本不懂最基本的引注规范,直接或间接参考了其他学者的著述而没有列举,那么这就是学术不端。
   
     再细究全文,我们可以发现,李教授属于第一种情形,她根本没有认真研究过心理学著作和法学著作,不然那些著作不可能不在她的论文中流露出来的。
   
     李教授并没有见过马加爵,仅从一些间接材料出发,撰写犯罪心理分析,这从学术角度出发,是犯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学术大忌,不知道李教授在得出那些斩钉截铁的结论时心里是否发虚。

     其实,只要通读一下《马加爵犯罪心理分析》那样的文章,我们就可以知道,里面根本没有学术语言,没有缜密的学术分析,有的只是一个老大妈似的一些家常话。她距离一个学者的距离,至少有10万8千里。也就是说,读了李教授的文章,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有信心撰写犯罪心理学论文,不需要任何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训练。
   
     不信,你就从不百度上下载下来读一读。就是这样一个冒充专家的教授,今日掀起了轩然大波。有这样一些专家教授当道,中国,中国,你为何如此不幸!

     刚刚检索了“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自1998年以来,总共13年,李玫瑾教授的论文总共被引用12次。真的没想到,如此大名鼎鼎的李玫瑾教授,其论文引用次数只有区区的12次,一年平均1次还差点,还不及一个普通的小讲师。李玫瑾教授,就你这样的学术水平,还有何脸面招摇过市?

     她根本就不是什么"犯罪心理学"专家. 她是靠打搽边球混上去的教授,学术单位内的混混教授很多,李玫瑾是其中之一。
   
     看看她的简历:1977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982年1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任教。也就是说,她只有本科学历,属于那种没有学术追求,混饭吃的人。一个学“哲学”的人,从来没有受过专门的系统的心理学教育和培训,却成为了“犯罪心理学”的学术带头人,这就是中国特色!
   
     再看看她的科研: 1987年参与国家哲学社科重点项目《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1995年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也就是说,大学毕业后13年内,她就参加了两个科研项目,注意,是“参加”,具体在内边有什么贡献?不知道,也许是只挂个名字!肯定离项目主持人很远很远。我们可以想像,一个从大学毕业后13年内没有从事过像样的科研项目的人,会有什么样的科研素质!
   
     199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市犯罪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机制研究》,不知道是不是主持?我看不象,否则她早就标上了。1997年,在大学毕业15年后,这个女人终于主持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级项目《犯罪心理研究》,注意:是个校级项目!1999年主持公安部部级项目《社会心理调查研究》,这算个正式项目,这时候,这个混混已经41岁了! 2000年参加全国妇联《反对与制止家庭暴力》项目,2000-2001年承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英国使馆文化教育处合作项目《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受害保护》等。2001年主持公安大学引智项目《犯罪侦查与心理画像》。这些都算不上什么正式的科研项目。此后就看不到她做什么项目了。
   
     再看一下她的职称:2002年前一直是副教授,大约在2003年-2004年之间混上了教授职称,这时候她已经45岁了,可以说,她的教授职称是靠年头混上去的!从1982年到2003年,用了至少21年的时间,她混到了学术界的最高职称:教授。
   
     于是,她就可以用这个头衔骗人了!因为这个头衔很有权威性!

作者: admin    时间: 2011-4-13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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