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这些文书的文字,见沙畹:《斯坦因在东突厥斯坦发现的中国文书》(牛津,1913);马伯乐:《斯
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察发现的中国文书》(伦敦,1953);劳塚:《居延汉简考释》(台北,1960);中国
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乙编》(北京,1980);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剑桥,
1967)。
②
这些变化和类似的变化,在许绰云的《变迁中的古代中国:公元前722— 前222 年社会变动的分析》(斯
坦福,1965)中有详尽得多的论述,但排列略有不同。
① 关于这一文献,见范德伦:《古代中国的编年史和史学思想的发展》,载比斯利、浦立本合编:《中国
和日本的历史学家》(伦敦,1961),第26—27 页。关于中国的冶炼术,见杨宽:《中国古代冶炼技术的
发明和发展》(上海,1956);李约瑟:《中国钢铁技术的发展》(伦敦,1958)。
②
关于拖拉犁,见卜德:《古代中国的节日》(普林斯顿,1975),第230—231 页。关于春秋和战国时期
的技术进步和农业发展,见本书第10 章。
① 关野雄:《中国考古学研究》,第246 和280 页,他在引了《战国策》的叙述后,说这是夸大其词。但
是看来矛盾的是,他后来表示战国晚期临淄的人口可能已达数万户。
②
此事在《史记》的白起传(卷七三,第2335 页)中有详细描述,文中使用“坑”字,使这件事具有可怕
的气氛;“坑”这里应作“屠杀”解,但此字常常被错误地解释为“埋”或“活埋”。见前面注76。
① 关于贾谊和晁错,见下文。
② 见本章《外交事务和殖民扩张》及第6 章的《西域》。关于更详细的情况,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
公元前125 年至公元23 年的早期阶段》,附鲁惟一之导言(莱顿,1979),第40 页以下及207 页以下。
③
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伦敦,1974),第51 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74
页注35。
④ 见本章《外交事务和领土扩张》;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28 页以下。
① 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20、199、207 页。
② 见本章《外交事务和殖民扩张》,及本卷第12、13、14 章。
① 关于爵位的等级,见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关于晁错的建议,见《汉书》卷二四上,第1130
页以下(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158 页以下);《汉书》卷四九,第2286 页。捐军爵的费
用似乎不低,可能很高,但是文献材料众说不一,还可能不完全,因此不能肯定。
②
《汉书》卷二四上,第1135 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173 页以下)。
① 由于缺乏完整的材料,确切的数字不详。新郡包括:西北的两个,东北二至四个,北方两个,西南三个,
西边两个,南方九个。
①
见《史记》卷一一七;《汉书》卷五七上、下;伊夫·埃尔武厄(吴德明):《汉代宫廷诗人司马相如》
(巴黎,1964);《〈史记〉司马相如传译注》(巴黎,1972)。
② 见《汉书》卷五六。《春秋繁露》被认为是董仲舒所作,但有人对该书的全部或某些部分的可靠性表示
怀疑。
③ 关于这两名作者的重要性,见何四维:《关于汉代历史学的几点意见》,载《中国和日本的历史学家》,
比斯利和浦立本编(伦敦,1961),第31—43 页;伯顿·沃森:《英译〈史记〉》(纽约,1958)。
② 公元2 年在立广世国和广宗国的同时恢复为国。
① 见第一章《秦的崩溃》。
② 《汉书》卷九七上,第3964 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53、124、195 页。
③ 宦官担任尚书时称中书。关于尚书的重要性,见第8 章《九卿》。
① 《汉书》卷七八,第3284、3292 页。在正史评述中表达的这一观点由于对宦官的内在偏见而应作某些修
正。关于石显和弘恭,见《汉书》卷九三,第3726 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63 页。
① 《后汉书》卷一下,第66 页以下;卷二四,第838 页以下;卷八六,第2836 页以下。
②
关于被假定以这些铜鼓为实例的东山文化,见《古东亚的文化边境》(爱丁堡,1971),第148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二四,第844 页。
② 《后汉书》卷八六,第2849 页;本书第6 章《西南》。
③
与西南贸易的可能性的最早的实现似乎与唐蒙和张骞有关(《汉书》卷六一,第2689 页〔何四维:《中
国在中亚》,第211 页〕;本书第6 章《西南》)。有关这座浮桥的材料,见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4
② 《后汉书》卷三,第136—137 页;卷十上,第411 页以下;卷五五,第1799 页以后。
③ 《后汉书》卷三,第142 页。关于暴室的职能,见本书第8 章《九卿》。
① 《后汉书》卷十上,第416 页。梁统的情况见《后汉书》卷三四,第1165 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四,第165 页;卷十上,第412 页。
③ 《后汉书》卷四,第184 页;卷十上,第416 页以下;卷三四,第1172 页。
① 《后汉书》卷四,第168 页;卷二三,第812 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四,第171、173、184 页;卷二三,第819 页;卷四十下,第1385—1386 页。
① 《后汉书》卷四,第181 页;卷十上,第417 页。
② 《后汉书》卷四,第194 页以下;卷十上,第418 页以下。
③ 《后汉书》卷四,第199 页;卷五,第203、211、216 页;卷十六,第612 页以下。
① 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95 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七,第319 页;卷八,第328—329 页;卷十下,第446 页;卷六九,第2241 页以下;卷
七八,第2524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3 页。
② 《后汉书》卷八,第341 页;卷十下,第448 页以下。
③ 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98—101 页;本书第5 章《何氏掌权》、《汉朝廷的消蚀》。
① 《后汉书》卷四九,第1657 页;白乐日:《汉末的政治哲学和社会危机》,载《中国文明和官僚:一个
主题思想的变异形式》(纽黑文和伦敦,1964),第218 页;摘自仲长统《昌言》(弗兰克注)。
②
用历史的精确性解释光武帝时期的变化,见王先谦:《后汉书集解》(长沙,1915;台北,1955)49,
① 《后汉书》卷十,第411 页。
② 《后汉书》卷二四,第857 页;《资治通鉴》卷四六,第1492 页。
③ 《后汉书》卷四三,第1484 页;《资治通鉴》卷四七,第1520—1521 页。
①
《后汉书》卷七六,第2464—2465 页。王景,见李约瑟:《中国科技史》(剑桥,1954— ),第4 卷,
第3 部分,第270、281、346 页。
② 见本书第3 章《边境和邻邦》。
③ 《后汉书》卷四五,第1519 页。
① 《后汉书》卷二五,第875 页。
② 《后汉书》卷四三,第1484 页;又见本章以上有关部分。
③
《后汉书》卷四,第189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剑桥,1980),第134 页;本书第8 章《文
职官员的吸收》。
① 即“永平”,明帝的年号,公元57—75 年。
② 《后汉书》卷三二,第1125 页;《后汉书》卷七九,第2546 页;《资治通鉴》卷四一,第1567 页注明
这个奏折产生于公元106 年。
③ 《后汉书》卷十,第428 页。
① 《后汉书》卷五,第226 页;《后汉书》卷三九,第1307 页。
② 《后汉书》卷五,第234 页;《后汉书》卷四六,第1560—1561 页。
③ 《后汉书》卷五,第234 页;《后汉书》卷七,第299、302、304 页;《后汉书》卷四六,第1560—1561
页。
① 《后汉书》卷五八,第1870—1871 页。
② 《后汉书》卷六,第261 页。
③ 《后汉书》卷六一,第2015—2019 页。
① 《后汉书》卷八二,第2722 页。又见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五一,第1648 页注文。关于不愿意做官的
情况,见本书第15 章。
②
《后汉书》卷三十,第1054 页;雷夫·德克雷斯皮尼:《东汉抗议的预兆:襄楷呈给桓帝的奏议》(堪
培拉,1976),第98 页注88。
① 关于宦官的早期历史,见上面第3 章《宦官的作用》。
② 关于这些宦官,可看《后汉书》卷三四,第1186 页;《后汉书》卷四五,第1523 页;《后汉书》卷七
八,第2522—2538 页。
③ 《后汉书》卷七八,第2525、2534—2535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7 页;《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0 页以下;见本书第8 章《中央政府》的
有关部分。
② 《后汉书》卷八,第330—331 页;《后汉书》卷六七,第2183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8、343 页;《后汉书》卷六七,第2189 页。
② 关于这些事件,见《后汉书》卷七八,特别是第2534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3 页;《后汉书》卷五五,第1798 页;《后汉书》卷六四,第2109 页。
②
《后汉纪》卷二五,第12 叶(第305 页);《资治通鉴》卷五九,第1894 页(德克里斯皮尼:《汉朝
的末年》,第44 页)。
③ 《后汉书》卷八,第345、347 页;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81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29、332、333 页。
② 《后汉书》卷八,第342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41 页;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78 页。
③
关于这些事情及其与政治和其他发展的关系的记载,见《后汉书》(志)卷十二——十八。关于把这些
③ 《后汉书》卷八,第339 页;《后汉书》卷八九,第2964 页。
④ 见本书第3 章《边境和邻邦》;以及第6 章《匈奴》的有关部分。
① 见下面第6 章《羌族》。
② 《后汉书》卷八,第350、352 页;《后汉书》卷七二,第2320 页;《后汉书》卷八七,第2898 页。
③ 《后汉书》卷八,第340、345 页;《后汉书》卷八六,第2839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2、352、354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56 页;《后汉书》卷七五,第2432 页。
② 《后汉书》卷八,第354—357 页;《后汉书》卷七三,第2353 页;《后汉书》卷八九,第2964 页;《后
汉书》卷九十,第2984 页。
③
例如见《后汉书》卷八,第352、354 页。关于这些事件的其他记载,见《后汉书》(志)卷十二和十三
——十八。
① 《后汉书》卷八,第347、353 页;《后汉书》卷七八,第2537 页。
② 关于蔡邕,见《后汉书》卷六十下,第1979 页以下;《后汉书》卷七八,第2533 页;《后汉书》卷79
上,第2558 页。钱存训:《竹书和帛书;中国书籍和铭文的开始》(芝加哥与伦敦,1962),第74 页以
下;马衡:《汉石经集存》(北京,1957)。
① 《后汉书》卷八,第358 页:《后汉书》卷六九,第2252 页。关于袁术,见《后汉书》卷七五,第2438
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七八,第2534、2537 页。
③ 《后汉书》卷八,第358 页;《后汉书》卷六九,第2252 页;《后汉书》卷七八,第2537 页;《三国
志·魏书六》,第189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58 页;《后汉书》卷七二,第2323 页;德克雷斯皮尼:《汉朝的末年》,第54
页以下。
① 《晋书》卷一○一,第2649 页。
② 《后汉书》卷九,第391 页。
③ 关于对这两个皇帝的赞誉,见《后汉书》卷二,第124—125 页;以及《后汉书》卷三,第159 页。关于
王夫之的意见,见《读通鉴论》卷七,第198—199 页。
① 《资治通鉴》卷六八,第2173—2174 页;德克雷斯皮尼:《汉朝的末年》,第356—358 页。
① 关于后汉时期对外关系的某些方面,读者可参考雷夫·德克雷斯皮尼:《北部边疆:后汉帝国的政策和
策略》(堪培拉,1984),该书出版时本书在印刷中。
① 《史记》卷七四,第2344 页;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卜德译本,第1 卷,第160—161 页。
②
《史记》卷八,第389 页(沙畹:《史记译注》第2 卷,第397 页。伯顿·沃森:《英译〈史记〉》(纽
① 武帝述及要服之事,见《汉书》卷六,第2759 页。关于王莽,见《汉书》卷九九下,第4136—4137 页,
所述与孙诒让的《周礼正义》一致,见该书71(卷二十),第80—84 页(见前第408 页注③)。
② 《汉书》卷七八,第3282 页;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第31 页。
①
关于进一步的论述,请看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中夷经济关系结构研究》(伯克利和洛杉矶,
1967)。
② 单于是匈奴语言中统治者称号的汉译。由于我们无法重建匈奴语的任何有价值部分,而且匈奴的称号和
名字只能通过中国著作来了解,因此,我使用中文的译名。这样,王的名字(如日逐王),甚至这个民族
的名称匈奴,都是汉语。后者实际上是强烈的污蔑之词,汉语的意义是“凶恶的奴隶”。在这个时代和以
后时代我们遇到的其他非汉人民族的名称通常也是汉人用汉语表达的称呼,如乌桓、鲜卑等。
① 关于蒙恬,见前面第1 章《道路、城墙和宫殿》。
②
《史记》卷一一○,第2892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2 卷,第164 页);《汉书》卷九四上,第
③ 《汉书》卷九四上,第3774、 3782 页。
① 《汉书》卷九四上,第3787 页。
② 关于冒顿的活动,见《汉书》卷九四上,第3749 页。关于“儿单于”在嗣位以后表现出来的沉溺于残酷
行为的倾向,见《汉书》卷九四上,第3775 页。
③
关于继承问题,见手塚隆义:《匈奴单于相续考》,《史渊》,20:2(1959),第17——27 页。
② 《汉书》卷九四下,第3812 页。
③ 《汉书》卷九四下,第3810 页。
① 《汉书》卷九四下,第3803、3806 页。关于这一婚配的传说和它在随后的中国文学中的地位,见阿瑟·韦
利:《白居易的生活与时代:公元前772—846 年》伦敦,1949),第12 页以下,第130、184 页。关于遣
送中国公主与其他亚洲民族首领结婚的更多事例,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前125—23 年的早期阶段》
(莱顿,1979),第43 页以下、第146 页以下。
② 关于乌桓,见以下《乌桓的迁居》。
③ 《汉书》卷九四下,第3829 页。
① 《后汉书》卷八九,第2948、2957 页。
② 《后汉书》卷八九,第2949—2950 页。
③ 《后汉书》卷八九,第2949、2952 页。
① 马长寿:《北狄与匈奴》,第37 页;手塚隆义:《关于南匈奴的“故胡”与“新降”》,第3—5 页。
② 《后汉书》卷八九,第2950 页。
③ 《后汉书》卷八九,第2951 页。关于北匈奴的西迁,见齐思和:《匈奴西迁及其在欧洲的活动》,载《历
史研究》,1977.3,第126—141 页;萧之兴:《关于匈奴西迁过程的探讨》,载《历史研究》,1978.7,
第83—87 页。
① 关于汉代和汉代以前羌的一般记载,见胡昭曦;《论汉晋的氐羌和隋唐以后的羌族》,载《历史研究》,
1963.2,第153—170 页;李绍明:《关于羌族古代史的几个问题》,载《历史研究》, 1963.5,第165—182
页:管东贵:《汉代的羌族》,《食货》,复刊1:1(1971),第15—20 页;1:2(1971),第13—23
页。
① 《后汉书》卷八七,第2869 页。
② 《汉书》卷六九,第2972 页。
③
唐代的一些学者给“羌”下的定义是“羊”,见《说文解字》(北京,1963),第78 页。
② 《后汉书》卷七○,第2258 页。
③ 《后汉书》卷七二,第2319 页以下。见以上第5 章《董卓其人》。
① 《后汉书》卷八四,第2748 页。
② 《后汉书》卷五八,第1880 页。
③ 关于这次叛乱的研究,见古斯塔夫·哈隆:《凉州叛乱:公元184—221 年》,载《大亚细亚》新版,1∶
1(1949),第119—132 页。
④ 《后汉书》卷八八,第1875 页;《后汉书》卷七二,第2320 页以下;《后汉书》卷八七,第2998 页。
② 见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和内蒙古博物馆:《和林格尔发现一座重要的东汉壁画墓》,载《文物》,1974.1,
第8—23 页。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文物工作队:《和林格尔汉墓壁画》(北京,1978)。
③ 《后汉书》卷二八,第3626 页。
① 《后汉书》卷九十,第2979 页。
② 墓主可能是乌桓校尉公綦稠,他在187 年被杀,见金维诺:《和林格尔东汉壁画墓年代探索》,载《文
物》, 1974.1,第49 页。不同的观点见黄盛璋:《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与历史地理问题》,载《文物》,
1974.1,第38—46 页。
③ 吴荣曾:《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反映的东汉社会生活》,载《文物》,1974.1,第24—30 页。
①
盖山林:《和林格尔汉墓壁画》(内蒙古呼和浩特,1978)。
① 《后汉书》卷二十,第744 页以下;《后汉书》卷九十,第2985 页。
② 译者按,此处疑有误。《后汉书》卷九十《乌桓鲜卑列传》云:“于是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
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2.7 亿为常。”敦煌、酒泉远在西方,与鲜卑无关。
① 《后汉书》卷二十,第745 页。赤山可能即现代内蒙的赤峰市。关于每年支付的数额见《后汉书》卷九
十,第2986 页。
② 《后汉书》卷九十,第2986 页。登记的单位是“落”,可理解为“户”。但比起上面所叙述的“落”来,
其成员要少一些。
① “Vietnm”是该地区中国人称“南越”的越南对音。
② 《汉书》卷六四上,第2777 页;《后汉书》卷八六,第2836 页。关于非中国人诸民族的人类学和民俗
学的研究,见埃伯哈德:《古代中国的地方文化》第1 卷(莱顿,1942),第2 卷(北京,1942)。
③
关于这些问题,见鄂卢梭:《中国第一次对安南地区的征服》,《法国远东学院通报》;23(1923),
①
董仲舒三份著名奏折(《汉书》卷五十六,第2495 页以下、2506 页以下、2513 页以下)可能就起源于
这种方式。对候选人的考试,见何四维:《作为中国古代法律史料的〈说文〉》,载埃盖罗德与格拉赫恩
编:《高本汉汉学纪念文集》(哥本哈根, 1959),第239—258 页。
② 太学,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38 页下。
① 《汉书》卷十九,第724 页按资历列出了有些官员的条目,并注明其职责及其他细节。
② 《汉书》卷十九上,第743 页。有的文献中所列的官员数为130285 人;见王毓铨:《西汉中央政府概述》,
第136—137 页。《汉书》卷十九下按年代顺序列出了中央政府高级职位任职者的名单,及在职的起迄年情
况的简要说明。
① 表12 表示前汉封侯的数字。数字来自于《汉书》卷十五——十八主体的实际条目,诸王之子的材料来自
卷十五上和下;功臣的材料来自卷十六和卷十七;外戚的材料来自卷十八。这些数字不同于散见于以上各
卷的数字(比如,《汉书》卷十六,第617 页)。
②
关于户数少的侯(五百户或以下),见《汉书》卷十六,第624 页;《汉书》卷十七,第644 页。关于
③ 例如见《后汉书》卷四十七,第1577、1580、1590 页。
① 关于正规军事将领的情况,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26 页。关于度辽将军,见《汉书》卷七,第230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 卷,第171 页)。关于由于缺乏统一的指挥而产生的困难,见《汉书》
卷九十五,第3865 页以下有关武帝出征朝鲜战役之一的记载。
② 关于军事将领的领导权,见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载于小基尔曼与费正清合编:《中国的兵法》
(坎布里奇,麻省,1974),第87 页。
③ 爵位的等级,见本书第1 章、第2 章;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该制度及其社会效果的最详
细的论述,见西嵨定生:《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构造》(东京,1961),第55 页。
① 赐爵使家庭一个以上成员获益的观点,见西嵨定生:《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构造》,第252—262 页。
② 公元前123 年专门设置一系列军事爵位的等级,见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第129 页。
① 关于法律条文与法律程序的详细论述,见本书第9 章。
② 关于这两个组织有关联的权力及意义,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43 页。
③ 关于中书,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32 页;王毓铨:《西汉中央政府概述》,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
12(1949),第172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49 页。
① 这就是“加官”,也就是授给没有任命任何官职的个别顾问的头衔。《汉书》卷十九上,第739 页。
②
《后汉书》卷七,第303 页;《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2 页。
② 关于这些思潮的发展,见以下12 章《道及其衍生的思想》和《董仲舒和天的警告》;鲁惟一:《中国人
的生死观:汉代(公元前202— 公元220 年)的信仰、神话和理性》(伦敦,1982),第4、8 章。
① 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103—109 页。
② 关于董仲舒的这种观点的表现,见《汉书》卷56,第2500 页以下。
③ 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301 页。
④ 例如,《书经》的非伪造的部分、《春秋》和《左传》。
② 关于这些程序和术语的说明,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72 页以下。关于一件可以划分为民事的或
刑事的案例的文献性论述,见何四维:《公元28 年的一件诉讼案》,收于《赫伯特·弗兰克汉学和蒙古学
祝寿论文集》中,包尔编(威斯巴登,1979),第1—22 页。
③
《睡虎地》,第264、267、270 页(何四维:《秦法律残简》,释文20—22)。
④
《睡虎地》,第245—246 页(何四维:《秦法律残简》,释文1—2)。
⑤
例见《汉书》卷二三,第1100 页(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337 页)。
⑥ 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72—80 页。
① 关于特殊集团的概念和特殊对待的例子,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285 页以下;又见上面《总的
原则》一节。
② 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156—204 页。
③ 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298—302 页。
① 见何四维:《汉代的契约》,第18—27 页。
②
见平中苓次:《中国古代的田制和税法》(京都,1967),第104 页;贺昌群:《汉唐间封建土地所有
制形成研究》(上海,1964),第48、53 页;何四维:《反映在云梦文书中的秦国家经济影响》,收于《中
国国家权力的范围》一书中,施拉姆编(伦敦、香港,1985)。
③ 见仁井田陞:《中国法制史研究:土地法、贸易法》,第477—489 页。
④ 见韦慕庭:《西汉的奴隶制》,第382—392 页;宇都宫:《汉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第256—374 页。
① 《昌言》的部分遗文见《后汉书》卷四九,第1646 页以下,《政论》见《后汉书》卷五二,第1725 页
以下。两种文献的译解见白乐日:《汉末的政治哲学和社会危机》一文,收于他的《中国的文明和官僚》,
第218 页以下、207 页以下(纽黑文、伦敦,1964)。
②
关于汇集所有这些资料为这类专篇的尝试,有苏诚鉴:《后汉食货志长编》(上海,1947)。
① 《西京杂记》卷二,《四部备要》本,第3 页。
② 《史记》卷九三,第2637 页;《汉书》卷三四,第1890—1891 页。
③ 《史记》卷五六,第2052 页;《汉书》卷四○,第2039 页。
①
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通报》,48:1—3(1960),第97—174 页西嵨定生:《中国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