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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贾谊《治安策》,“外儒内法”见真章 [打印本页]
作者: 刘海明 时间: 2023-5-30 18:15
标题: 贾谊《治安策》,“外儒内法”见真章
(一)
公元前173年,或许是从外放为长沙王太傅,到调任梁怀王太傅,离开了那个偏远、蛮荒的流放地,当初把他撵出中央的周勃、灌婴等重臣,不是已死,就是不问政事,贾谊怀才不遇的苦闷终究是少了些许。
而且当时,高祖与惠帝年间积蓄的问题与矛盾,到了文帝时,已愈发明显与尖锐。汉帝国与北方匈奴,君臣关系以及社会各个阶层的矛盾,数不胜数……
随后,年仅27岁的他,写下了《治安策》这一流传至今的政论名篇。这篇《治安策》,又名《陈政事疏》,流传至今而拍案叫绝者连绵不绝。
这篇鸿文被毛主席称之为“是西汉一代最好的政论”,“全文切中当时事理”。在我看来,文章之所以被毛主席冠为“最好”,是因为体现出作者的见识谋略,更对时势有非常到位的预见性,诠释了治国安邦的“外儒内法”之道。
在《资治通鉴》中,几乎全文引用了这篇近七千字的鸿文,足见司马光对此文的看重。这也体现出司马光希望表达的儒家正统思想。贾谊之后,汉景帝时晁错的“削藩策”、汉武帝时主父偃的“推恩令”,都是《治安策》思想的“余绪”。
历代有识之士,大多都在称赞贾谊独具慧眼,而又敢针砭时弊。朝堂大臣们尽说“天下已安已治”,唯独他勇于站出来,狠狠驳斥了“天下已安已治”的观点。
《治安策》真有如此魅力,历经两千多年的大浪淘沙,不仅仍然闪耀史海,而且继续映照当代?
这篇鸿文文章立意高远,案例得当且说服力,尽管多读几遍,光环或会渐渐暗淡,然而再暗淡,放在当今时世,能写出这水平的人,或许也难得找出几个人。再暗淡,也淡不了贾谊一代奇才的惊艳。
(二)
文章首启文风急峻,贾谊痛斥朝廷中阿谀奉承之人,指出了当今危机的局面:所谓的“安宁”,无疑是睡在“干柴”之上的 ;而轻视隐患,正如忽视火种,一旦燃成巨火,后悔则晚矣。
针对封国过于强大、匈奴侵犯时而侵犯等这一系列“灾祸之源”,他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与补救措施。
譬如,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贾谊以眼前亲历之事,警醒文帝诸侯叛乱的危险性。
淮南王刘长已经嚣张跋扈无以复加,藐视文帝,“出入称警跸,称制拟于天子”,还公开杀害朝中大臣,驱逐中央任命的官员,居然只是废掉王爵,谪贬四川罢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淮南王不仅不知过,反而觉得自己被侮辱,绝食而亡。
贾谊敏感意识到,若不及时处理,长此以往,当危机爆发之时,即使是尧舜这样的圣贤也会束手无策。
不仅如此,贾谊从更加细节的方面入手,探讨了诸侯王由最初的优待如何一步步演变为危害朝廷统治的隐患。事实的推演作为无可辩驳的现实,打消了一切想回避问题的侥幸心理。
在策略上,贾谊巧妙地借“屠牛坦宰割牛”的典故,认为当前的最好方案并非一味追求仁义道德的怀化,而是通过更为铁腕的手段,削弱诸侯王的实力。于是,他在儒家思想之下结合法家治国的手段,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这一核心方法论。
他给出的判断是“大抵强者先反”,且是这么论证的:在高祖分封的诸侯王中,长沙王吴芮功劳最小,却封国保存得最完整,人也最忠心。这不是因为吴芮的品性与众不同,而是由于势力最弱,没有实力反叛。假若当年高祖将樊哙、周勃、灌婴这些功臣都封王,说不定现在都被消灭了,而将韩信、彭越这些人封个侯爵,说不定可能会保全至今。
所以要想诸侯们归顺朝廷,就得让他们像长沙王那般弱小。这可以通过“众建诸侯”来实现,让强大的诸侯国各分为几,让亲王的后代子孙按顺序得到先祖的土地,一直将土地分完为止。用亲王自己的骨肉来削弱自己的实力,反正大家皆大欢迎。如此一来,即使是皇帝已死,立尚在腹中的太子为帝,天下也会安定。
由此,贾谊打破了西汉初年高祖对刘姓诸侯王的迷信,当时高祖曾约定“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可见贾谊政治家的远见,跃然纸上。
(三)
除了中央与地方的问题,《治安策》还提到了汉帝国与匈奴的矛盾,外患不仅是危机的忧患,也必将面临着丧失朝廷威严的风险;外患如不解决,必将成为长久的困扰。
他说,处于下位的蛮夷,现在却不断侮谩侵犯汉人,一点都不尊敬汉人。相反,汉帝国却年年供奉蛮夷金银、棉絮等。这等于上下易位,天下形势好像倒悬过来了,却没有人来改变这不合理的状态。朝中大臣们不思攻打匈奴蛮夷,不去搏杀敌寇,却去猎杀野猪玩乐。这是让人流泪痛苦的一件事。
所有问题的核心,在于法度废弛、礼义偏废、秩序错乱。《治安策》用了大量的案例典故,进行了正反论证。如他举了商鞅变法的“反例”,说“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暂且不论这一断论的合理性,贾谊想重申的,则是儒家的三纲五常,这是封建社会有效运行的基石。这也应当是政见一致的司马光,将《治安策》全文引用到《资治通鉴》的主要原因吧。
那“正例”则是夏、商、周绵延几十代的事。相比秦朝二世而亡,三代并非人性问题,而在于教化之功。以前,太子出生,以太牢之礼迎接,教化随即展开。太子稍有认知时,由三公三少来引导他理解学习孝、仁、礼、义的道理,“逐去邪人,不使见恶行”。
正所谓“习与智长,故切而不媿;化与心成,故中道若性”,道德礼义观如天生本性,三代因此长久绵延传继,而秦二世的赵高,教他斩杀、夷灭三族的方法,把忠心劝谏的大臣说是诽谤,将杀人看成割草一般,如此秦朝哪有不迅速灭亡的道理。
说到这里,我们很容易想到,治安者,无非是用什么制度或方法,建立合理的上下遵守的秩序。从表面上看,《治安策》始终宣扬儒家礼教,治理一定要有正确的教化观,在上者也就是天子有善行,即是百姓之福,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
为了阐明这个道理,贾谊将天下比喻为器具,国君如何放置,事关国运昌盛。他说,商汤、周武这些明君,将天下置于仁、义、礼、乐之上,于是泽被后代,累子孙数十世,为天下所共知。相反,秦王将天下置于法令、刑罚之上,子孙后代被杀绝,这也是天下所共同见证的。
于是《治安策》又建议,士可杀不可辱,要培养臣僚节操,用廉耻品节礼义来管理朝廷大臣。因为这些人离国君比较近,要是任由司寇小吏鞭笞,这就与儒家礼教背道而驰了。老百姓看见这些,势必会形成一种观念,那他们也可以对这些朝廷重臣加以辱骂,这就无法达至教化效果,而维持国家社会的秩序了。
(四)
当然,除了在处理诸侯乱国问题上颇有见识外,贾谊《治安策》这篇鸿文也有想当然,可能是迫于自身的处理以及阅历吧。李斯直接了当行法家治国,而贾谊拐弯抹角,行迂回之术,仍然是回到了法家治理这一“术”的层面。
尽管贾谊说“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而且他是反对商鞅遗弃仁德恩义,反对秦朝帝师一味教太子严刑峻法,然则事实上,贾谊在文章中提出的“众建诸侯”,以及在文章开头提到的“治世方法”,声明自己的治国方策能使皇帝享受乐趣不受影响,却可以使各诸侯亲王遵守法规,匈奴归顺。这显然与秦朝宰相李斯劝谏始皇嬴政的逻辑思路殊路同归。
正如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在《读通鉴论》第一册第一篇“文帝卷”中所论述的,“斯其为言,去李斯之言也无几。何也?以法术制天下,而怙以恬嬉,则其法虽异于秦之法,而无本以立威于末,劳天下而以自豫,其能以是一朝居乎?使天下而可徒以法治而术制焉,裁其车服而风俗即壹,修其文辞而廉耻即敦,削夺诸侯而政即咸统于上,则夏、商法在,而桀、纣又何以亡?”
大概意义是,以法术治理天下,却一再沉湎安逸享乐,那法术即使与秦法不同,天下也难保全。要是单凭法治,以及权术制衡,将诸侯的权力剥夺而尽归国君,那夏、商又何以灭亡呢?阅历不足的贾谊,的确有些想当然了,还好文帝不是秦二世,要不然贾谊想不同于李斯的结局,也不太可能。
若再苛求一些,贾谊不先去劝帝王先修学问,加强自身修为,却在一些旁枝末节上大力劝谏,又何以能从根本上实现“礼乐兴”呢?天时不可逆就改正朔,人事不可简则定服色官名,若是学识有所欠缺,那诸如这些具体的事,更不该是帝王首先要花精力的。
(五)
虽然《治安策》体现出贾谊的政治眼光,立意高远,时事分析有相当的预见性,行文慷慨激昂、疾风辛辣,不失为“西汉第一鸿文”。但究其根本,文章立在发扬封建礼教来治理国家,且从实践层面提出了“众建诸侯”之策,体现了“外儒内法”的辩证思维。
所以,初读《治安策》,不由得惊叹贾谊的才华独具,文笔老道,但还是那句话,一读再读后,那份惊艳之感或会渐渐消退。从政论写作上看,文章也不过是重申了儒家礼教的重要性,表露了在儒家礼教维系封建秩序上不可估量的价值,再用法家思维提出一个“众建诸侯”,久读则有乏味可沉。
而且,对商鞅变法“一棍子打死”,有些偏激,更不客观公平,忽略商鞅一系列变法举措的进步性。至少,实行县制是中国历史进程中的一次大跃升,是一次彻底的封建化,尽管汉初因形势所需,而让分封制有些回光返照,但历史潮流终究是不可逆的。
一言概之,一篇《治安策》,“外儒内法”见真章,有文笔有思想有策略,不失为一篇值得学习研读的鸿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有这般论说分析,确属见识与才华兼具。或许“文无第二”,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我想,贾谊遇到了文帝,遇到了这位欣赏他的“头号粉丝”,也该知足了。
来源:微信公众号(王小畅评论笔记)
编辑: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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